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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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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身者遗产处置困局何解?专家称应扩大继承人范围
第一财经· 2026-01-14 21:19
意定监护制度现状 - 民法典已确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成年人以书面形式提前确定监护人,以应对失能风险 [3][8] - 但该制度目前仍未被多数人知晓,且在实践中因缺乏细节而难以落地 [1][3][8] - 一项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项目联合百余家专业机构发起的公益行动已启动,旨在通过公益宣讲提升老年人和特殊人群的风险防范意识 [2] 意定监护制度面临的挑战 - 意定监护协议并非签署即生效,其生效需以委托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为前提,而该状态的界定通常需要耗时较长的法定鉴定或宣告程序 [9] - 民法典未专门规定意定监护的监督制度,仅依靠一般监护监督制度,存在意定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风险 [9][10] - 目前上海、北京等地已通过出台意见或指引探索设立监护监督人,但文件的强制性与指导性尚不足,更好的方式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 [10] 遗产管理现状与问题 - 民法典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在没有继承人或均放弃继承时,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公职遗产管理人 [4] - 但由于缺乏具体的程序规定和操作指引,民政部门履职面临实际困难,例如在调查遗产时可能无法调取银行账户信息,且遗产能否用于操办后事亦无明确规定 [4] -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最终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4] 法定继承人范围过窄的争议 - 当前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主要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范围较窄 [5][6] - 仅增加了一种情况: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其死亡的,由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代位继承 [6] - 法定继承顺序只有两个: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6] 主张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建议 - 有观点认为,在长期计划生育政策影响下,独生子女家庭普遍,亲属关系简单,法定继承人范围过窄将导致无人继承遗产的情况越来越多 [7] - 主张将法定继承人范围扩大至四亲等以内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并规定四个或五个法定继承顺序,以更有效地保护自然人私人财产权,这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6] - 建议民法典的修订可参考刑法的修正案模式,以便更便捷地进行局部修订 [7]
将老年人转化为“城市财富” 专家学者建议构建分层开发人力资源机制和各年龄友好的劳动力市场架构
解放日报· 2026-01-08 09:45
上海市老龄化现状与数据 - 截至2024年底,上海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577.62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7.6% [1] 制度与法律建设 - 应加快构建中国式养老的自主知识体系,并尽快在涉老制度建设中补齐法律法规短板,建议近期加快论证启动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如老年监护制度、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标准等 [2] - 上海是我国较早探索意定监护的城市之一,去年市人大常委会修改《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过程中,已将意定监护制度作为立法重点之一,建议从健全监管机制、建立信息平台、培育专业服务力量等方面系统推进该制度 [2] 健康老龄化与运动医学 - 随着国民人均寿命持续增长,健康状况未同步提升,失能老人数量不断增加,加重社会和家庭照护负担 [3] - 运动处方是运动促进健康的重要抓手,建议推进运动促进健康,以延长健康寿命,打造健康老年人生 [3] 为老服务产业发展与创新 - 在为老服务领域,要树立“投资于人”理念,推动该理念深入社会为老服务的各个领域 [4] - 应制定为老服务产业的政策指南,引导产业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健康发展,形成基于个体生命全周期的高水平全产业链 [4] - 发挥社会组织跨界整合能力,将分散的医养资源、产业资源汇聚成养老服务网,引导为老服务模式创新和产品开发,例如苏州有快递驿站转型为老服务,成为“没有床位的养老院” [4] - 通过老年创新街区的系统性重构,在15分钟步行圈内构建持续协作网络,让无障碍设施渗透社区,使知识工坊成为社交节点,并用数字平台打通需求、技能与资助的闭环 [4] 老年人力资源开发 - 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是应对老龄化、将挑战化为机遇的必然选择,也是上海打造“不老城市”样本的核心路径 [5] - 当前老年人就业遇到制度保障缺位、技能与岗位错配、社会观念束缚等障碍,例如缺乏专门法律法规,老年人兼职权益如工伤保险难以保障,企业用工风险高,老人数字化技能不足 [5] - 需兼顾“社会价值”与“个体需求”,既要释放老年人的经验潜力,也要尊重其自主选择权 [5] - 建议构建分层开发人力资源机制,构建各年龄友好的劳动力市场架构,实现老年与青年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开发及分类分层管理 [5][6] - 通过构建“政策引导-市场适配-社会参与”的治理体系,让老年人从“城市负担”转化为“城市财富”,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海派经验” [6]
上海意定监护新规出台,聊聊这份“养老预案”的喜与忧
新浪财经· 2026-01-02 09:59
文章核心观点 - 上海市政府于2025年12月31日试行《关于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旨在回应社会原子化背景下独身人士面临的“生前无托,死后无依”困境 通过构建一套由公权力背书的数字化社会支持系统 将意定监护从私人契约转化为可操作、可信赖的法定保障 以解决其在医疗、金融等环节的落地难题[4][5][7] 制度背景与问题 - 社会高度原子化导致“生前无托,死后无依”的困局已非个案 成为许多独身人士的集体焦虑 典型案例为上海一位46岁、父母早逝、未婚无子的蒋女士因脑溢血昏迷陷入法律与伦理死角 存款无法用于救命 身后事亦需法院绿色通道解决[4] - 意定监护制度在《民法典》中早有规定 允许个人在清醒时提前指定信任的人或机构作为失能后的监护人 但过去长期面临“落地难”问题 即使完成公证 银行、医院等机构也往往因怕担责而不敢认可相关文件[5] 新规核心内容与机制 - 新规核心在于将意定监护从“私人契约”转化为“社会支持系统” 由上海市民政局牵头建立市级信息平台 使协议成为可查询、能动态更新的法定凭证[5] - 提供了标准化的协议文本 明确了财产处置和权利义务 构建了由公证机构、司法所提供专业指引 鼓励居委会、养老机构参与现场见证的多方协同保障矩阵[5] - 大力培育专业社会组织担任监护人或监督人 并引入法院判决通报与行政兜底机制 通过公权力全面背书与多部门联动 旨在打通医疗签字、金融支付、房产登记等现实壁垒[5] - 该制度设计利用数字化手段重塑社会信任 为担忧“老无所依”的个体提供了一份看得见、摸得着、有法可依的“养老预案”[5] 现存挑战与问题 - 信任成本问题突出 老人对于将生死大权交给子女、朋友或陌生社会组织存在心理上的不安全感 尤其是一些曾经历骗局的老人对签字授权抱有本能警惕[6] - 监督机制存在难题 协议签署后 对监护人如何花钱、处置房产等行为缺乏有效监督 民政部门和居委会虽被要求对不履职行为予以制止 但具体如何发现存在困难 相关部门人手有限难以逐一核查 依赖举报可能导致最脆弱的孤寡老人被忽视[6] - 信息鸿沟问题显著 能够使用智能手机、查询政策、寻找律师公证的老人往往并非最脆弱群体 而真正需要帮助的独居老人可能连居委会电话都记不清 若制度触角不够长 他们可能依然被排除在保障体系之外[6] 制度意义与展望 - 新规的试行是对蒋女士等极端个案的一次制度回应 展现了公共治理的温度和灵敏度 制度并非一蹴而就 而是在与社会需求的撞击磨合中优化[7] - 这次为期两年的试行是一场社会实验 旨在回答当传统家庭纽带不再是唯一依靠时 能否用现代法治重新编织一张安全网[7] - 从案例到新规细则 体现了一种积极的社会共振 制度虽不能瞬间解决所有孤独 但正努力让选择“独自出发”的人在暮年获得可操作、可信赖的保障 期待在实践中将保护网织得更密实 让每个人更有尊严地老去[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