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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帽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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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球封禁多个违规账号,发言不当或涉嫌“抢帽子交易”
凤凰网· 2026-01-20 16:21
监管机构对网络大V市场操纵行为的查处 - 浙江证监局对雪球大V金永荣(账号“金浤”)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没收其违法所得4162.39万元 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 合计罚没8324.78万元 同时对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调查显示 金永荣在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 利用其影响力在雪球等平台公开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 随后控制账户组进行反向卖出交易 交易金额合计约6.31亿元 [2] - 金永荣通过多平台发布内容积累影响力 其雪球账号粉丝数量超过10.7万人 在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发布的单篇帖文平均阅读量高达130万次 [1] 网络平台配合监管开展专项治理 - 雪球平台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对“杭州新城路”、“轮回666”、“福禄娃爷爷”等违规账号作出永久封禁处置 [2] - 这些被处置的大V在2025年A股结构性行情中参与多只“妖股”炒作 例如“杭州新城路”曾号称以18亿元重仓上海电力 “轮回666”力推淳中科技 [2] - 除雪球外 相关大V在其他平台的账号也受到影响 例如“轮回666”在淘股吧的博客处于禁言状态 其微信公众号在1月20日发布疑似告别文章 [4] 大V荐股行为对市场及投资者的影响 - 部分大V推荐的股票出现暴涨暴跌走势 例如“福禄娃爷爷”推荐的鹭燕医药股价从2024年12月15日的11元/股 在一个月内冲高至28.29元/股 随后连续下跌 6个交易日最大跌幅超过40% [3] - 有投资人士指出 部分大V发言的主要目的是“吹票”以拉高股价 罔顾事实 例如在讨论其推荐的天下秀时 对方不听具体逻辑并将讨论者拉黑 [3] -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 网络大V公开评价、推荐证券并进行反向交易 影响或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 涉嫌违反《证券法》构成“抢帽子交易” [3]
雪球:永久封禁多个违规账号
财联社· 2026-01-20 14:49
监管机构对网络大V市场操纵行为的查处 - 浙江证监局对雪球大V金永荣(账号“金浤”)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没收其违法所得4162.39万元 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 合计罚没8324.78万元 同时对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 金永荣通过“抢帽子”交易方式操纵市场 其利用在雪球等平台的影响力发布荐股文章 随后控制账户组在荐股后当日或次日进行反向卖出交易 涉及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 交易金额合计约6.31亿元 违法所得合计4162.39万元 [2][3] - 涉事大V“金浤”在雪球平台粉丝数量超过10.7万人 在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 其发布的单篇帖文平均阅读量高达130万次 [2] 平台响应监管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 - 雪球平台为响应证监会及网信办的专项整治行动 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对违规账号“杭州新城路”、“轮回666”、“福禄娃爷爷”作出永久封禁处置 [3] - 相关大V的言论平台也被限制 例如“轮回666”在淘股吧的博客处于禁言状态 其微信公众号在1月20日发布疑似告别文章 [5] 大V推荐股票的典型市场表现与投资者影响 - 被大V推荐的股票常出现暴涨暴跌走势 例如“福禄娃爷爷”推荐的鹭燕医药 股价在不到一个月内从11元/股冲高至28.29元/股 随后连续下跌并出现三个跌停 6个交易日最大跌幅超过40% 截至报道时股价为16.61元/股 [4] - 部分大V推荐的股票成为市场热点 如“杭州新城路”号称以18亿元重仓上海电力 “轮回666”力推淳中科技 这些股票在2025年A股结构性行情中成为社区热议焦点 [3] - 有投资人士指出 部分大V荐股的主要目的是“吹票”以拉高股价 罔顾事实 例如在讨论其推荐的天下秀时 对方不听具体逻辑并将讨论者拉黑 [4] 大V行为所涉及的法律定性 -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 网络大V公开评价、推荐证券并进行反向交易 影响或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 涉嫌违反《证券法》 构成“抢帽子交易”违法行为 [4]
《非法荐股莫轻信,自己账户不出借》漫画
犯罪手法 - 犯罪团伙通过直播平台,以赠送鸡蛋等小恩惠吸引投资者关注,并宣称能获取一手内幕消息保证赚钱 [1][2] - 团伙聘请知名财经大V周某担任主播,对外宣称其为特邀嘉宾,以掩盖真实的利益关系 [3] - 周某借用其亲属的银行账户,以“茶水费”名义收取非法佣金,每月支付200元好处费,意图规避监管和追查 [3][4] - 该团伙建立股票交流群,在群内散布所谓的“内幕消息”,例如声称某股票(成本价20元/股)将与某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并预测股价将从60元/股涨至100元/股,诱导投资者全仓买入 [4][5] - 在获取投资者信任后,团伙实施“抢先交易”(又称“抢帽子交易”),即先持有相关股票,然后公开做出评价和投资建议,通过预期的市场波动非法获利 [5][8] 犯罪规模与后果 - 该团伙以相似套路先后操纵19只股票共计20次,非法获利总额超过1亿元 [6] - 受害者多为老年人,其养老钱被骗,部分投资者在股价迅速下跌后遭受重大损失 [4][5][6] - 财经大V周某及其二婶因借用他人银行账户接收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违法所得(即“茶水费”),被认定构成洗钱罪 [8] 法律定性 - 方总、刘总以及财经大V周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操纵证券市场犯罪 [8] - 周某及其二婶因提供和借用银行账户接收犯罪所得,构成洗钱罪 [8]
世界投资者周 | 非法荐股莫轻信 自己账户不出借
犯罪手法 - 犯罪团伙通过直播平台吸引投资者,由知名股评家“财经老周”在直播间推荐股票,并建立交流群分享所谓的“内幕消息”以获取信任 [2][3][5] - 该团伙在推荐股票前已低价建仓,成本价约为20元/股,然后通过直播将股价炒作至60元/股,并宣称目标价为100元/股,诱导投资者高位接盘 [5][6] - 股评家周某使用他人银行账户以“茶水费”名义收取非法佣金,每月支付200元借用其婶婶的银行卡,试图掩盖资金流向 [4] - 该团伙以相似套路先后操纵19只股票共计20次,非法获利总额超过1亿元 [7] 法律定性 - 方总、刘总及财经大V周某的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其模式属于“抢先交易”或“抢帽子交易”,即先持有相关证券再公开做出投资建议,通过预期的市场波动获利 [8][9] - 周某明知“茶水费”系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违法所得,仍借用他人银行账户接收,同时其婶婶提供账户协助,两人均构成洗钱罪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