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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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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系列展播|②涉走私洗钱案
洗钱罪与走私罪法律定义 - 洗钱罪指为掩饰、隐瞒七类特定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采取提供资金账户、转换财产形式、转移资金或跨境转移财产等行为 [2] - 走私罪是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之一,具体包括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淫秽物品、废物、普通货物物品以及毒品等罪名 [2] 涉走私洗钱典型案例概况 - 以凌某为首的通关团伙与境外钻石供应商及国内货主合谋,利用“水客”或两地车夹藏方式走私钻石入境,案值达51.44亿元,偷逃应缴税额超过9亿元 [3] - 罗某、方某和林某明知凌某团伙走私钻石并需对外支付货款,仍合谋利用地下钱庄渠道协助转移资金以结算美元货款,共涉及洗钱金额1.77亿元,并收取千分之三手续费 [4] - 上述人员同时参与走私钻石,分别涉及偷逃应缴税额3800万元和2984万元 [4] - 法院判决认定凌某、罗某、林某、方某犯洗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至五十万元;同时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亿五十万元至五万元 [4] 案件涉及的洗钱主要手法 - 通过现金走私实现跨境资金转移:安排国内货主通过指定地下钱庄兑换等值1.74亿元人民币的美元现钞,由人员从深圳携带至香港支付给供应商 [5] - 通过“对敲”方式实现跨境资金转移:地下钱庄接收客户转入人民币305万元后,以“对敲”形式将资金转移至香港,随后在香港取出美元现钞支付给供应商 [5] 推动涉走私洗钱犯罪认定的主要做法 - “一案双查”深挖洗钱线索:执法部门在办理重大走私案件时,同步对走私和洗钱犯罪展开调查,以资金流向为主线构建相互印证的证据体系 [7] - 反洗钱调查协助查清犯罪事实:央行分支机构通过调取涉案账户信息和交易流水,分析资金路径与脉络,为案件侦办提供金融支持 [9] - 交流研讨突破法律认定难点:针对“地下钱庄”对资金性质是否明知以及“走私货款能否认定为犯罪所得”等难点,检察院、央行与海关缉私局通过研讨消除分歧,推动案件判决 [10]
三堂会审丨一起风腐交织案件中若干纪法问题探析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吴某某因受贿罪、洗钱罪及违反廉洁纪律被查处,受贿总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5万元人民币 [5][7] - 受贿行为跨越2011年至2024年,利用担任A市B区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工程项目承揽等利益 [5] - 除受贿外,吴某某还涉及两项具体违法行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花费近3000元)以及通过亲属低价变卖受贿房产进行洗钱 [5][8] 违纪行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 2024年4月,吴某某在任二级巡视员期间,主动联系有业务往来的环保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某,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活动安排,花费近3000元 [8] - 认定该行为构成违反廉洁纪律,核心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关键在于行为具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现实可能性”,而非必须产生实际后果 [9][10] - 此案中,因吴某某未利用职务为黄某某谋利,黄某某也未因此赠送财物,故不构成受贿罪,但属于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0] 受贿罪的特殊形态:收受按揭车辆的认定 - 吴某某要求商人王某某为其购买市场价132万元的车辆,王某某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交由吴某某实际使用并偿还月供 [11] - 截至案发,车辆仍有54万余元贷款未还清,对于这部分金额,司法机关认定吴某某构成受贿未遂 [12][15] - 认定理由:由于车辆存在抵押权,吴某某对车辆经济价值的控制不完整,银行对未清偿贷款部分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仅对已支付部分(首付及已还贷款)认定为受贿既遂 [14][15] 洗钱罪(自洗钱)的认定与数额计算 - 2022年,吴某某为掩饰、隐瞒其收受的一套受贿房产(由亲戚代持),安排亲戚将该房产以60万元现金低价卖出,当时房产市场价为83万余元 [5][16] - 此行为构成“自洗钱”,即上游犯罪行为人自身实施的洗钱犯罪,该罪名在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后得以成立 [17][19] - 洗钱罪的犯罪数额认定为实施洗钱行为时上游犯罪所得的实际价值,即房产市场价83万余元,而非洗钱后实际获得的60万元现金 [20]
格鲁吉亚前总理因洗钱罪被判刑5年
新浪财经· 2026-01-13 17:25
案件核心判决 - 格鲁吉亚前总理伊拉克利·加里巴什维利因大额洗钱罪被判处5年监禁 [1] - 法院同时判处其100万拉里(约合36.7万美元)罚金 并没收犯罪所得及在其住所查获的现金 [1] 案件调查与指控细节 - 格鲁吉亚总检察院于2025年10月指控加里巴什维利犯有大额洗钱罪 [1] - 调查显示 其在2019年至2024年担任国防部长及总理期间 秘密从事商业活动并获得巨额非法收入 [1] - 为使非法收入合法化 加里巴什维利在申报财产时故意提供虚假信息 [1] 司法程序 - 加里巴什维利已与检方达成认罪协议 [1] - 格鲁吉亚法院已批准检方提出的相关判决请求 [1]
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系列展播|①涉毒品犯罪洗钱案
洗钱罪与毒品犯罪法律定义 - 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特定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转换财产形式、转移资金或跨境转移财产等行为[2] - 毒品犯罪是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之一,具体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 涉毒品犯罪洗钱典型案例 - **沈某案**:沈某通过勾兑并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使用其母亲微信账户收取毒资人民币48,800元后转入本人账户,最终因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2] - **谢某杰案**:谢某杰贩卖海洛因,通过他人烧烤店二维码收款并转换为现金以掩饰所得,最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4] - **唐某案**:唐某贩卖大麻并要求买家支付虚拟货币泰达币,随后通过境外交易平台变卖为人民币并转入支付宝,最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5] - **阳某案**:阳某在网上贩卖管制精神药物,要求买家在二手平台闲鱼上以购买商品为名支付毒资,最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6] 涉毒洗钱主要手法 - 通过他人或第三方微信/支付宝账户收取毒资后转移资金或转换为现金,例如使用亲属账户或商铺收款码[7] - 要求买家支付虚拟货币(如泰达币),再通过境外交易平台变卖为法币并转移至个人账户[7] - 在电商平台虚构商品交易(如挂售二手手机),将商品价格标注为毒品价格,通过平台账户收取毒资[7][8] 打击涉毒洗钱犯罪的主要做法 - 禁毒部门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在查办毒品犯罪时追踪资金链,发现洗钱犯罪便依法立案,并通过专题培训提升打击能力[9] -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反洗钱调查,调取账户信息和交易流水分析资金路径,协助禁毒部门梳理资金链条并取证,同时指导金融机构加强涉毒可疑交易监测[9]
《非法荐股莫轻信,自己账户不出借》漫画
犯罪手法 - 犯罪团伙通过直播平台,以赠送鸡蛋等小恩惠吸引投资者关注,并宣称能获取一手内幕消息保证赚钱 [1][2] - 团伙聘请知名财经大V周某担任主播,对外宣称其为特邀嘉宾,以掩盖真实的利益关系 [3] - 周某借用其亲属的银行账户,以“茶水费”名义收取非法佣金,每月支付200元好处费,意图规避监管和追查 [3][4] - 该团伙建立股票交流群,在群内散布所谓的“内幕消息”,例如声称某股票(成本价20元/股)将与某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并预测股价将从60元/股涨至100元/股,诱导投资者全仓买入 [4][5] - 在获取投资者信任后,团伙实施“抢先交易”(又称“抢帽子交易”),即先持有相关股票,然后公开做出评价和投资建议,通过预期的市场波动非法获利 [5][8] 犯罪规模与后果 - 该团伙以相似套路先后操纵19只股票共计20次,非法获利总额超过1亿元 [6] - 受害者多为老年人,其养老钱被骗,部分投资者在股价迅速下跌后遭受重大损失 [4][5][6] - 财经大V周某及其二婶因借用他人银行账户接收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违法所得(即“茶水费”),被认定构成洗钱罪 [8] 法律定性 - 方总、刘总以及财经大V周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操纵证券市场犯罪 [8] - 周某及其二婶因提供和借用银行账户接收犯罪所得,构成洗钱罪 [8]
世界投资者周 | 非法荐股莫轻信 自己账户不出借
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手法 - 犯罪团伙通过直播平台吸引投资者 利用财经大V周某的知名度建立信任 在直播间和微信群推荐股票 [2][3][5] - 该团伙采用"抢帽子交易"手法 先以20元/股的成本价建仓 然后通过直播将目标股票价格炒作至60元/股 并虚假预测将上涨至100元/股 诱导投资者高位接盘 [5][6] - 犯罪团伙先后操纵19只股票共计20次 非法获利超过1亿元 [7] 洗钱犯罪链条 - 财经大V周某明知"茶水费"系犯罪所得 仍借用他人银行账户接收赃款 每月支付200元作为账户使用费 [4][9] - 周某二婶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协助转移资金 两人均构成洗钱罪 [4][9] 投资者受害情况 - 犯罪团伙针对老年投资者群体 以送鸡蛋等小恩小惠吸引关注 并谎称拥有内幕消息 逐步建立信任后实施诈骗 [2][5] - 受害者多为老年人 被骗金额包括养老钱 在股价暴跌后蒙受重大损失 [6][7]
世界投资者周 | 非法荐股莫轻信 自己账户不出借
犯罪手法 - 犯罪团伙通过直播平台吸引投资者,由知名股评家“财经老周”在直播间推荐股票,并建立交流群分享所谓的“内幕消息”以获取信任 [2][3][5] - 该团伙在推荐股票前已低价建仓,成本价约为20元/股,然后通过直播将股价炒作至60元/股,并宣称目标价为100元/股,诱导投资者高位接盘 [5][6] - 股评家周某使用他人银行账户以“茶水费”名义收取非法佣金,每月支付200元借用其婶婶的银行卡,试图掩盖资金流向 [4] - 该团伙以相似套路先后操纵19只股票共计20次,非法获利总额超过1亿元 [7] 法律定性 - 方总、刘总及财经大V周某的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其模式属于“抢先交易”或“抢帽子交易”,即先持有相关证券再公开做出投资建议,通过预期的市场波动获利 [8][9] - 周某明知“茶水费”系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违法所得,仍借用他人银行账户接收,同时其婶婶提供账户协助,两人均构成洗钱罪 [9]
医院检验科主任将350万元受贿收入存入原保姆账户 被保姆取走买81万元豪车、做美容、打赏男主播!法院判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06 14:30
医疗设备采购与商业贿赂 - 2010年至2023年期间公安县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董华利用医疗设备试剂耗材采购职权收受达安基因(002030 SZ)区域总监等多家单位及个人财物共计650万元[2] - 董华通过控制保姆郭志香身份注册的湖北楚诺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资金周转该公司未实际由郭志香经营管理[3] 资金转移与洗钱操作 - 董华在2021年3月至2022年10月期间通过ATM存现方式将受贿资金存入郭志香名下尾号1161湖北农村商业银行卡及尾号2303中国工商银行卡[2] - 董华因洗钱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罚金95万元[2] 资金侵占与法律追责 - 郭志香于2023年通过挂失补卡方式取现董华存于其账户的350万元资金其中260万元转给丈夫81万元用于购买豪华商务车30万元借给弟弟[1] - 法院最终判定郭志香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2000元并责令向董华退赔345万元[3]
医院检验科主任将350万元受贿收入存入原保姆账户,被保姆取走买81万元豪车、做美容、打赏男主播!法院判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06 14:25
案件核心事实 - 原检验科主任董华在2010年至2023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试剂、耗材采购中收取650万元财物 [4] - 董华借用保姆郭志香的两张银行卡,并通过ATM存现等方式将部分受贿所得存入,构成洗钱罪 [4] - 郭志香在2023年通过挂失银行卡的方式取走账户内资金总计350万元 [1] - 法院判决郭志香犯侵占罪,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退赔345万元 [5] - 法院判决董华犯受贿罪与洗钱罪,两罪并罚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100万元 [4] 医疗器械行业商业贿赂风险 - 达安基因(002030 SZ)公司区域总监涉及向医院检验科主任行贿 [4] - 医疗设备、试剂、耗材的采购和引进过程是商业贿赂高风险环节 [4] - 医院内部人员通过控制第三方公司(如湖北楚诺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利益输送 [5]
案中案:巨额“灰色收入”存进原保姆账户之后……
经济观察报· 2025-09-04 20:07
案件核心事实 - 公安县人民医院原检验科主任董华通过借用保姆郭志香两张银行卡存入巨额资金 金额达385万元 主要用于存储受贿所得及公司资金周转 [2][11][14] - 郭志香在2023年发现账户资金后通过挂失补卡方式取现350万元 资金用途包括转丈夫260万元(其中81万元购买奔驰傲旋商务车) 借弟弟30万元 美容消费3万余元 抖音直播打赏等 [2][13] - 案件经过从盗窃罪公诉转为侵占罪自诉 最终2025年8月法院判决郭志香侵占罪成立 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罚金2000元 并退赔345万元 [3][5][16] 医疗行业商业贿赂细节 - 董华2010-2023年任职期间利用医疗设备、试剂、耗材采购职权收受达安基因等多家企业贿赂共计650万元 [11] - 受贿行为涉及医疗器械采购链条 具体包括达安基因(002030 SZ)区域总监等供应商 [11] - 通过成立湖北楚诺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资金周转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郭志香但实际由董华控制 [14] 资金操作手法 - 2021年3月至2022年10月通过ATM存现方式向郭志香名下两张银行卡(湖北农商行尾号1161 工行尾号2303)存入现金385万元 [11][14] - 另通过转账方式进行资金收支 涉及楚诺德公司经营资金流转 [14] - 现金存入金额385万元与取现金额350万元存在35万元差额 剩余102万元被董华后续取回 [14] 司法程序转折 - 案件定性从公安机关认定的盗窃罪(量刑标准10年以上)转变为法院认定的侵占罪(量刑标准2-5年) [12][15][16] - 法院依据刑法第270条认定侵占罪要件:代为保管财物、非法占有、拒不退还 [16] - 最终量刑采纳缓刑方案 体现对自诉案件及认罪认罚情节的考量 [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