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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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明纪释法丨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自洗钱”问题后的监检衔接程序解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06-18 08:16
【内容提要】 查证钱款去向系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重要内容,对于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 的"自洗钱"问题以及检察机关在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自洗钱"问题时, 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如何衔接?笔者结合案例,从监察调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分别发现"自洗钱"问 题时在管辖及线索移转、证据的收集与使用、涉嫌"自洗钱"犯罪的审查起诉等方面的监检程序衔接问题 进行分析,以资参考。 【基本案情】 案例一:张某某受贿案。2016年至2022年,张某某利用担任某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赵某某承 揽相关工程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赵某某1000万元。2022年1月至3月,张某某将收受的钱款通过多人银行 卡间的多次转账后以挂名买房方式隐匿。2023年3月,监察机关以张某某涉嫌受贿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 起诉,同时向检察机关移送了在查办张某某受贿案中查明的其涉嫌洗钱罪的事实及证据。 案例二:刘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2016年至2022年,刘某作为某区公交公司总经理王某的专职司机,接 受商人尚某某请托,通过王某职务上的行为,为尚某某承揽公交公司相关工程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尚某 某现金300万元。2024年5 ...
特定关系人明知系贿款仍帮助接收保管行为的定性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05-28 08:50
第一种观点认为,特定关系人构成共同受贿的前提是要与国家工作人员具有通谋,而认定通谋需特定关 系人具有转请托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并未参与请托人的请托及陈某帮助谋利的过程,因此达不到共同 受贿对通谋的要求,王某不构成共同受贿,但王某明知钱款系B公司支付给陈某的贿赂款,仍通过其控 制的A公司与B公司签订虚假合同、虚假股权投资协议等方式接收受贿款并保管,隐瞒钱款性质,根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其行为构成洗钱罪。第二种观点认为,王某与陈某就接收、保管受贿款行为 具有通谋,二人基于共同的受贿故意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认定王某与陈某构成共同受贿,犯罪数额 为1700余万元。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有这样一起案例。陈某,某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王某,陈某女婿,A公司(私企)法定代表人。陈 某在职期间利用负责储备土地土壤修复等方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B公司(私企)承接污染土壤治理项 目提供帮助。B公司实际控制人多次对陈某提出要表示感谢,陈某同意。后陈某对王某提出,其帮助B 公司承接了项目,B公司实际控制人欲送好处,他想把这些好处给予女儿女婿,王某同意,二人随后商 定了接受好处费的计划。在陈某授意下,由王某出面,通过其控制的A公 ...
以案明纪释法丨利用职权迫使他人接受有偿代理服务构成何罪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05-21 08:00
【内容提要】 在一些案件中,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胁迫他人接受代理服务等方式,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 大,此时,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系通过强迫交易行权钱交易之实,按照充分评价原则,一般按受贿罪定 性处理。对于行为人受贿既遂后,又通过投资理财、经营活动、虚构借款协议等方式转移受贿赃款的, 要综合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洗钱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精准区分自洗钱行为与事后不可罚行为。 【基本案情】 甲,A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乙,B私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甲关系密切。2021年10月,A海事局辖 区内要启用一个新码头,甲欲让乙来做新码头的船舶运输业务,但因需要垫资等原因放弃。后甲建议乙 来做新码头的固体散装货物EDI(电子数据交换,又称"无纸交易")申报代理业务,即由乙名下公司为 停靠到码头的船舶进行EDI申报。按照相关规定,EDI申报业务系免费的政府公共服务,相关船舶经批 准并收到回执后才能进入码头停靠。实践中,EDI申报业务通常由码头承租方或货物承运方等单位自行 申报,也可以由申报单位自愿自费找代理机构代为申报。 甲为了让乙有偿做到该业务,遂组织乙、码头承租方丙、砂石承运方丁等人召开新码头启用安全作业专 题会,并以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