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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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20:1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并将职权转移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符合新《公司法》要求并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1]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条款,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9项制度 [1] - 调整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审议前原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2] 公司章程核心修订内容 - 法定代表人条款修订:明确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规定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人选 [2] - 股份发行条款更新:强调同类股份同等权利原则,明确发行条件和价格一致性 [3] - 财务资助条款调整: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总额不超过股本10% [5] - 股份回购规则细化:区分不同情形的回购程序及后续处理时限 [6][7]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权利扩展:增加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的权利,明确异议股东股份回购权 [8] - 股东诉讼机制完善:规定股东会决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及诉讼时效 [9][10] -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新增8项具体义务,包括不得占用资金、不得违规担保等 [19] 股东会议事规则变更 - 职权范围调整:取消"审议监事报告"职权,增加对审计机构聘任决议权 [21] - 特别决议事项扩充:包含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等7类事项,需2/3表决通过 [22] - 表决权行使规范:明确类别股除外原则,规定违规增持股份的表决权限制 [34] 董事管理制度更新 - 董事任职资格收紧: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40] - 忠实义务具体化:禁止利用商业机会等6项行为,明确违反后果 [42] - 离职管理强化:建立离职追责机制,明确义务延续期限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