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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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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让农民有干劲
新浪财经· 2025-12-29 06:35
政策核心 - 辽宁省发布《辽宁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以培养高素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并引领乡村振兴发展 [1] 政策背景与意义 - 政策标志着农业生产从“靠天吃饭”向“靠技吃饭”转变,是对农民职业的重新定位和农村人才的发掘激活 [1] - 将职称评定范围延伸至乡镇以下的农业农村从业者,涉及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等专业 [1] - 此举旨在提升职业农民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并为其应聘岗位、技术培训、项目合作提供“资质信用”,以加速城乡人才双向流动 [1] 政策影响与目标 - 为有理想、有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新农人”、“土专家”、“田秀才”)提供清晰的成长通道和更多“用武之地” [2] - 授予种植大户、养殖能手等正高级职称,是对其专业能力的尊重与社会认可 [2] - 政策目标是提升农村的人才吸引力,引导更多年轻人投身农业,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智力支撑和强劲动力 [2]
辽宁给农民评职称: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
格隆汇· 2025-12-24 15:54
政策核心内容 - 辽宁省发布《辽宁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以培养高素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并引领乡村振兴发展 [1] - 新型职业农民的范围界定为户籍在辽宁省乡镇(涉农街道)以下、在农业农村一线从事生产或服务、具有农业技术技能并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从业者 [1] - 职称拟设置四个级别: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 [1] 评定专业与激励措施 - 评审专业涵盖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等 [1] - 取得职称的农民可获得优待,包括在农村基层服务组织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聘 [1] - 取得职称的农民可优先享受新技术培训,以及优先承接新品种、新产品、新模式的试验示范 [1]
辽宁给农民评职称
财联社· 2025-12-24 09:40
据新华社,辽宁省近日发布《辽宁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培养和造就 一支高素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更好引领乡村振兴发展。 记者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新型职业农民的范围是户籍住址在辽宁省乡镇(涉农街道)以下,在农业农村一线,具有一定种植、养殖、农村社 会服务等农业技术技能,能够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业农村从业者。 辽宁省对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拟设置四个级别,即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评审专业包括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 源环境、农业机械化等。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农民可以获得一些优待,比如基层服务组织在农村招聘相关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享优先受聘; 优先享受新技术培训,优先承接新品种、新产品、新模式的试验示范等。 ...
新型职业农民今后可评职称
辽宁日报· 2025-12-24 09:25
政策背景与目标 -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辽宁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标志着该省首次在省级层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进入倒计时 [2] - 该政策旨在为农村地区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人才,以支撑建设农业强省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2] -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者的职业归属感,稳定农业生产人才队伍,是促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举措 [2] 评定对象与范围 - 新型职业农民的范围被划定为:户籍住址在辽宁省乡镇(涉农街道)以下,在农业农村一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现代农业农村从业者 [2] - 评定对象需具有一定种植、养殖、农村社会服务等农业技术技能,并能够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2] 职称体系与专业设置 -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拟设置四个级别,即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 [3] - 评审专业包括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 [3] 申报基本条件 - 申报者需掌握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有农业生产、经营实践,有推广、示范、带动或技术指导服务能力 [3] - 其生产经营或技术指导服务需达到一定规模、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 - 申报者年龄需不超过60周岁,且无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3] 政策激励措施 - 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人员,在基层服务组织农村招聘相关人员时,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聘的待遇 [3] - 持证人员可优先与相关单位签订有偿技术承包、指导、培训和推广合同 [3] - 持证人员可优先享受新技术培训,并优先承接新品种、新产品、新模式的试验示范 [3]
辽宁给农民评职称:拟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
第一财经· 2025-12-24 09:18
政策概述 - 辽宁省发布《辽宁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以培养高素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并引领乡村振兴发展 [1] 评定对象与范围 - 新型职业农民的范围限定为户籍住址在辽宁省乡镇(涉农街道)以下,在农业农村一线从事相关工作的从业者 [1] - 从业者需具有一定种植、养殖、农村社会服务等农业技术技能,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并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经济来源 [1] 职称体系与专业设置 -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拟设置四个级别: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 [1] - 评审专业涵盖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等多个领域 [1] 政策激励措施 - 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农民可获得多项优待,例如在农村基层服务组织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受聘 [1] - 持证者可优先享受新技术培训,并优先承接新品种、新产品、新模式的试验示范项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