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行业公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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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行业回归公益属性 “三张清单”遏制乱收费
新浪财经· 2026-02-01 05:33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国务院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于3月30日起施行,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以贯彻落实 [1] - 政策核心目标是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满足“逝有所安”需求 [1] - 政策整体思路是通过创新建立“三张清单”、分类采取“三种管理方式”、健全完善“三项制度”,以促进合理定价、规范收费,推动行业回归公益属性并实现健康规范发展 [2] 殡仪服务收费管理 - 将殡仪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进行分级管理,基础项目国家明确5项、省里适当增加,非基础项目由地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根据需求确定 [3] - 各地民政部门需建立全口径收费目录清单,列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内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形成服务和收费“白名单” [3] - 对满足基本需求的殡仪服务基础项目全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地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4] - 对满足多元化需求的非基础项目,由地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并配套行业监管措施 [4] - 制定政府指导价需坚持行业公益性定位,在成本监审或调查基础上,按补偿合理成本原则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并科学制定浮动幅度 [4] 安葬服务收费规范 - 严格规范安葬服务收费项目,仅可收取墓位(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以及确需收费的生态安葬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5] - 明确相关收费项目对应的服务内容,推动科学归集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5] - 生态安葬费,城镇公益性公墓、政府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经营性公墓收取的墓位/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均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5] - 对其他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收取的费用,要求地方相关部门加强指导,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并配套监管措施以遏制过高收费 [5] 丧葬用品价格指导 - 对殡葬服务机构销售的丧葬用品实行全链条“三严”管理 [6] - 严把“入口”:要求地方民政部门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开展丧葬用品集中采购,压缩采购环节,降低采购价格,保证中低价位用品供应充足 [6] - 严守“出口”:各地可通过明确进销差价或进销差价率等方式,指导机构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平抑和引导市场价格 [6] - 严管“过程”:要求殡葬服务机构严格公示丧葬用品价格、计价单位、产地、等级、材质等信息,鼓励同步公示采购价与销售价 [6] 收费政策与监管制度 -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强化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加强丧葬用品价格指导、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等6方面 [3] - 要求各地定期评估收费政策实施情况并及时调整优化 [3] - 分层级建立殡葬服务“三张清单”(基础项目清单、非基础项目清单、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3] - 强化殡葬服务收费公示,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 [3] - 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加强对殡葬服务经营主体的监管,严格规范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3]
以“公益属性”刚性约束管住“天价殡葬”
新浪财经· 2026-01-09 08:11
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 这是自1997年施行以来的全面修订 [1] - 修订的核心是明确并强化殡葬行业的公益属性 规定行业应以非营利为目的 致力于促进社会整体福祉和普惠公众 [1][2] 修订背景与行业问题 - 修订旨在纠治行业长期存在的乱象 包括墓地审批环节权力寻租、垄断经营 公墓炒作、豪华墓穴、捆绑消费等现象 [1] - “天价殡葬费”、“天价墓地”等问题成为民生痛点 根源在于原条例未在法规层面充分强化和刚性确认行业的公益属性 [1][2] - 公益属性模糊导致部分地区殡葬服务过度市场化 价格虚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加重了群众负担 [2] 主要修订内容与监管措施 - 将殡葬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 对基础项目实行清单管理 [3] - 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础服务全过程各环节 均由政府统一定价 禁止其他组织或个人巧立名目、私自收费 [3] - 明确了民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卫健等多部门的职责 构建权责清晰的协同治理体系 避免“多头管理却无人负责” [3] - 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制定涵盖殡葬活动全链条的监管事项清单 以强化部门间执法协作 [3] 法规执行与未来展望 -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需要跨越“细化配套措施”的关卡 [4] - 期待各地相关部门迅速行动 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与定价标准 将刚性条款转化为操作性强的具体举措 [4] - 目标是将“逝有所安”的民生期盼切实转化为有保障、可预期的公共服务 [4]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 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提升“民生温度”
央视网· 2026-01-08 11:54
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核心要点 -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于3月30日起实施 旨在针对行业新情况完善顶层设计 强化公益属性并规范服务 [1] 行业定位与服务分类 - 条例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 将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 [2] - 国家制定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 涵盖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及政府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项目 [2] - 各地可结合实际增加基础项目 并合理确定非基础项目清单 [2] - 所有省份均已建立“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和“非基础项目清单” [4] - 以武汉市武昌殡仪馆为例 其服务项目总数为15项 其中基础项目清单共6项 [4] - 武昌殡仪馆对基础项目中的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费用予以减免 并提供一款免费骨灰盒 [4] - 该馆清理了群众选择率低的服务项目 并主动下调了丧葬用品定价 [4] 机构设立与用地规定 - 新设殡葬服务机构应当由政府举办 为非营利性机构 不得再新设立营利性殡葬服务机构 [5] - 新建殡葬设施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5] - 国家逐步将具备条件的殡葬服务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并动态调整 [5] 相关机构职责规范 - 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的太平间不得外包 [6] - 医疗卫生机构的太平间不得开展殡仪服务 但可为遗体暂时停放提供便利服务 [7] 生态安葬鼓励措施 - 条例明确通过扩大生态葬服务供给 鼓励地方对实施生态安葬给予适当补贴 以满足群众对骨灰海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的需求 [9]
如何实现收费更透明、监管更到位、安葬更生态?——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看点解析
新华社· 2026-01-08 10:10
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核心要点 -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于1月7日公布,自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这是自1997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旨在规范行业活动并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 [1] 强化行业公益属性 - 条例将“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置于立法目的之首,作为后续管理的总纲 [2] - 全国已建成城镇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堂)6000余个,覆盖80%以上区县的省份达29个,并已取消各类殡葬服务机构收费项目2.32万项 [2] - 条例将殡葬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通过国家清单明确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及政府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基础项目 [3] - 要求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收费标准依法制定,非基础项目收费价格依法严格管理,并禁止在清单之外设立项目和收费 [3] - 规定新设殡葬服务机构应当由政府举办,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得再新设立营利性殡葬服务机构 [4] 建立综合监管体系 - 条例明确了民政部门的主管职责,并首次列举了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或协同义务 [6] - 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涵盖殡葬活动全链条的监管事项清单,并加强部门间情况通报和执法协作 [6] - 引入信用监管等手段,要求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价格监测,遏制过高收费,并建立信用记录制度,将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6] - 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进一步完善细化了行政处罚措施,加强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等多种手段的运用 [7] 培育文明现代殡葬新风尚 - 条例将生态安葬及政府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纳入基础项目清单,并在管理方针中明确坚持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的导向 [8] - 倡导使用绿色环保丧葬用品,减少墓地石化、硬化,并鼓励和引导骨灰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适当补贴 [8] - 国家倡导骨灰格位安葬,规定骨灰堂不收取或适当收取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 [8] - 2025年清明节假期全国累计接待现场祭扫群众超5433万人次,选择绿色低碳祭扫方式的群众占比约66%,网络祭扫平台服务群众92.75万人次 [9] - 条例鼓励农村红白理事会等组织协助文明节俭办丧事,并对诱导大操大办等行为作出规范和限制,要求网络祭扫服务平台遵守法规,杜绝诱导消费 [10]
强化公益属性 减轻群众负担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新”在哪?
央视网· 2026-01-08 04:26
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核心要点 -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于今日公布,自2026年3月30日起实施,这是自1997年施行、2012年首次修订后的第二次修订,旨在针对行业新情况、新问题完善顶层设计 [1] 强化行业公益属性与减轻负担 - 将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作为最核心的原则性要求和基本定位 [1] - 明确将殡葬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国家制定基础项目清单,依法制定收费标准 [1] - 新设殡葬服务机构应当由政府举办,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得再新设立营利性殡葬服务机构 [2] - 新建殡葬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例如河北衡水对每个公益性公墓给予10万元建设补贴 [2] - 国家逐步将具备条件的殡葬服务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并动态调整,各级政府应建立与需求相适应的殡葬事业投入机制 [2] - 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公益性骨灰堂、公益性墓地的规划与投入,从源头上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2] 服务清单化管理与明确收费 - 对殡葬收费实行清单化管理,使收费项目与标准清晰明确 [3] - 国家层面制定基础项目清单,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基础项目,并合理确定非基础项目清单,禁止在清单之外设立项目、收取费用 [4] - 国家制定的基础项目清单包括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及政府举办的骨灰格位安葬共七项 [4] - 各省可增加本区域基础项目,设区的市级以上部门确定非基础项目清单以满足多元化需求,所有项目需确定收费标准、明码标价 [4] - 有关部门需依法制定清单内项目收费标准,加强价格监测监管,遏制过高收费,严厉打击擅自设立项目、变相提价等行为 [4] - 目前所有省份均已建立两类服务清单,例如武汉市武昌殡仪馆服务项目总数已清理降至15项,并对基础项目中的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费用予以减免,提供免费骨灰盒,同时下调骨灰盒、寿衣等用品定价 [5] 扩大生态安葬供给 - 明确推行不占地或少占地的安葬方式,倡导使用绿色环保丧葬用品,减少墓地石化、硬化 [7] - 在火葬地区鼓励骨灰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方式;在允许土葬地区鼓励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硬化、不立碑等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实施生态安葬给予适当补贴 [7] - 各地可划定区域实施生态安葬,倡导骨灰格位安葬,骨灰堂不收取或适当收取费用;公墓应以节地生态为导向,推行墓位墓碑小型化 [7] - 例如湖南常德通过创新“林、墓复合利用”等三种标准化安葬模式,累计节约耕地近2000亩 [7] - 例如福建漳州利用荒山瘠地建设“生命公园”,采用花葬、树葬等形式,并通过政府奖补、村级筹集等方式确保公益属性,漳州市长泰区湖珠村的生命公园占地面积3.8亩 [8] 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 - 进一步明确殡葬行业监管责任与方式,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服务秩序 [9] - 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制定涵盖殡葬活动全链条的监管事项清单,民政、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应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行为 [10] - 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公布殡仪馆联系方式,其太平间不得外包、不得开展殡仪服务,仅可为遗体暂时停放提供便利 [10] - 通过抽查检查、价格监测、信息共享、年度报告等措施加强政府监管,并鼓励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10] - 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措施,建立殡葬服务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制度,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开展失信惩戒 [10] 条例修订主要亮点总结 - 亮点一:明确殡葬管理体现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的基本原则,强调完善服务、强化移风易俗、稳妥推进改革 [12] - 亮点二:明确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列举基础项目,并规定逐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12] - 亮点三:明确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责任,对逝、殡、葬、祭各环节服务加强规范,增强监管合力 [12] - 亮点四:加强收费管理,禁止清单外收费,要求依法加强价格监测监管以遏制过高收费,细化价格违法行为情形 [12] - 亮点五:推行不占地或少占地安葬方式,鼓励生态安葬与节地安葬,以文明节俭为核心倡导殡葬方式变革 [12]
如何实现收费更透明、监管更到位、安葬更生态?
新浪财经· 2026-01-08 01:12
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核心要点 -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这是自1997年7月21日原条例施行以来的全面修订,旨在规范行业活动、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 强化行业公益属性 - 新条例最核心的原则是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并将其置于立法目的之首,作为后续管理的总纲 [2] - 为落实公益属性,条例在保障基本服务需求、严格服务收费、强化设施管理等方面作出制度设计 [2] - 全国已建成城镇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堂)6000余个,覆盖80%以上区县的省份达29个,近年已取消各类殡葬服务机构收费项目2.32万项 [2] - 条例将殡葬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通过国家清单明确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及政府举办的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基础项目 [3] - 授权省级民政部门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本地区基础项目,并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合理确定非基础项目清单 [3] - 条例要求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由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部门制定,基础项目收费标准依法制定,非基础项目收费价格依法严格管理,禁止在清单外设立项目和收费 [3] - 新设殡葬服务机构应当由政府举办,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得再新设立营利性殡葬服务机构 [4] 建立行业综合监管体系 - 条例明确了民政部门的主管职责,并首次列举了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或协同义务,以建立覆盖全链条的监管体系 [5] - 条例增加“监督管理”专章,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制定涵盖全链条的监管事项清单,加强部门间情况通报和执法协作 [6] - 引入了信用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等多种现代治理手段,例如要求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督管理,遏制过高收费,并建立信用记录制度,将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6] - 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进一步完善细化了行政处罚措施,加强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等多种手段运用 [7] 培育文明现代殡葬新风尚 - 条例将生态安葬及政府举办的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纳入基础项目清单,并在管理方针中明确坚持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的导向 [8] - 条例倡导使用绿色环保丧葬用品,减少墓地石化、硬化,鼓励和引导骨灰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安葬方式,并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对生态安葬给予适当补贴 [8] - 条例明确国家倡导骨灰格位安葬,骨灰堂不收取或适当收取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 [8] - 据民政部统计,2025年清明节假期全国累计接待现场祭扫群众超5433万人次,选择绿色低碳祭扫方式的群众占比约66%,全国1500余个网络祭扫平台服务群众92.75万人次 [9] - 条例重视发挥村(居)委会及农村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协助文明节俭办丧事,并对诱导大操大办等行为作出明确规范和限制 [9] - 要求网络祭扫服务平台遵守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加强逝者信息保护,杜绝诱导消费 [9]
司法部、民政部负责人就《殡葬管理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新华社· 2026-01-07 18:18
修订背景与总体思路 - 修订背景为殡葬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强化行业公益属性并加强规范服务管理[2] - 总体思路是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并保障落实,加强殡葬全链条各环节服务管理,坚持问题导向为解决问题提供法治保障[3] 服务管理规范 - 明确殡葬管理坚持公益惠民,完善殡葬服务[4] - 加强政府投入,建立与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殡葬事业投入机制[4] - 殡葬设施包括殡仪馆、骨灰堂、公墓3类,新设殡葬服务机构由政府举办以加强设施供给[4] - 依法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严格管理收费,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督管理以遏制过高收费[4] - 对骨灰格位安葬,不收取或适当收取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4] - 要求殡仪馆合理设置服务网点,结合实际配备遗体接运车,利用适宜场地提供治丧便利[4] - 加强殡葬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便民服务,公布联系方式方便丧属联系[4] 基本服务需求保障 - 殡葬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5] - 国家制定基础项目清单,将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及政府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纳入清单[5] - 省级民政部门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本行政区域殡葬服务基础项目[5] - 国家逐步将具备条件的殡葬服务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并动态调整[5] -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合理确定非基础项目清单,并对收费依法实行严格管理[5] 设施建设与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6]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人口规模和分布按需建设殡仪馆,并按照供需适配、节地生态原则建设骨灰堂、公墓[6] - 明确规定不得再新设立营利性殡葬服务机构[6] - 将各类殡葬设施和殡葬服务机构运营行为统一纳入监管事项清单,加强综合监管并依法加大处罚力度[6] 殡仪与安葬服务管理 - 明确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环节的规范性要求[8] - 明确骨灰堂、公墓应当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提供骨灰格位、公墓墓位,为高龄老人、危重病人等提供除外[8] - 骨灰格位、公墓墓位使用周期届满可以办理续用手续[8] - 省级民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殡葬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将服务主体和从业人员纳入系统管理[8] 收费管理规范 - 对殡葬服务实行清单化管理,禁止在清单之外设立项目、收取费用[9] - 明确有关部门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并依法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督管理[9] - 细化殡葬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具体情形,为依法查处提供依据[9] 移风易俗导向 - 明确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的导向并将其贯穿殡葬活动全过程[10] -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使用绿色环保丧葬用品[10] - 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10] - 鼓励农村红白理事会等组织发挥作用,引导移风易俗[10] 综合监管措施 - 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覆盖殡葬活动全链条的监管制度[11]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制定监管事项清单,加强定期督导,民政等部门依法履职,完善抽查检查、价格监测、信息共享、年度报告、信用惩戒等措施[11] - 完善法律责任,增加违法行为情形,根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确定罚款标准,完善对殡葬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11] 实施保障工作 - 加大宣传解读力度,组织好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学习培训工作[12] - 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及时细化明确各类殡葬服务机构相关配套规定[12] - 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管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