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率风险防范
搜索文档
“财汇宝”助小微外贸企业轻装避险
金融时报· 2025-10-28 11:2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人民银行萍乡市分行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推出“财汇宝”创新方案,旨在解决小微外贸企业因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占用资金而不敢规避汇率风险的痛点 [1][2] - “财汇宝”通过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池为企业垫付保证金,实现企业“零成本”锁定汇率,有效释放企业流动资金,提升其接长单、大单的积极性与抗风险能力 [2][4] 方案设计与运作机制 - 方案基于对辖区内中小微企业月均结售汇量达3000万美元的调研,按2%保证金比例测算,覆盖100%结售汇量需约600万元人民币,审慎设定首期专项资金池规模为300万元人民币 [3] - 资金池采用可循环使用机制,企业完成外汇交易履约后,垫付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回归资金池,以高效满足企业需求并可灵活调整规模 [3] - 通过财政、发改、工信等部门联合设立严格“白名单”筛选优质企业,并对资金进行闭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公平 [3] 方案实施效果 - 企业案例显示,使用“财汇宝”后,3笔海外订单共计节省超过200万元人民币成本,释放的资金被立即投入原材料采购和新产品开发 [2] - 该方案显著降低了小微企业使用套期保值工具的门槛,使其从“怕用”转向“敢用”和“善用”,咨询量和业务量明显上升,有助于构建长期抗风险能力 [4] - 方案有效缓解了企业短期资金压力,提升了萍乡烟花等特色产品出口企业应对外部风险冲击的韧性与底气 [4]
禾盛新材: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0 17:17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远期结售汇业务,防范外币汇率风险,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远期结售汇业务定义为公司与银行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及期限的协议[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独立操作[3] - 业务开展需同时遵守国家法规及本制度规定[4] 业务操作原则 - 业务目的为规避汇率风险,禁止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5] - 仅能与国家批准的正规金融机构开展交易,禁止与非持牌机构或个人合作[6] - 交易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年度收付款计划总额的90%,且需与预测回款时间匹配[7] - 必须使用公司或子公司名义开立交易账户,禁止使用他人账户[8] - 保证金需为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且需控制规模不影响正常经营[9] 审批权限 - 董事会和股东会为决策机构,业务开展需履行审批程序[10] - 单次或12个月累计金额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11] - 金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未达董事会标准时由董事长审批[11] - 高频交易可提前预估12个月内额度并审议,期限内金额不超审批上限[12] 管理和操作流程 - 财务部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业务办理[15] - 设立远期结售汇业务小组,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及审计负责人等,职责涵盖监督管理、计划拟定及风险应急[16][17] - 财务部负责方案制定与执行,审计部负责监督资金使用及制度执行[18] - 操作流程包括财务部提出计划、总经理/董事会审批、制定交易方案、金融机构确认及合约签署[19] - 财务部需登记交易、监控交割风险,每季度上报盈亏情况,重大亏损需24小时内报告[19][6] 信息隔离与风险管理 - 业务人员需保密交易信息,操作环节需独立并由审计部监督[20][21] -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应对信用、市场、操作及法律风险[22] - 财务部需及时结算并上报汇率波动风险,业务小组决策应对措施[24] - 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部执行操作指令,审计部需立即向董事会报告违规情况[25]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业务信息需按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披露[26] - 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及交割资料由财务部保管至少10年,原始协议档案同步保存[2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