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结售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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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 晶科能源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16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应对美元、欧元等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波动风险,最高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25亿美元[1] -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组合业务,涉及美元、欧元、日元、澳元等币种[1] - 2025年上半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收益达20,949.58万元,其中已交割损失11,748.72万元,未交割浮动损失8,230.28万元[2] - 当前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使外币资产形成汇兑收益,对公司业绩总体有利且不影响现金流[3]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公司对铜、铝、白银、锡、多晶硅等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2025年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度为6.6亿元[1] - 因白银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对低价银浆库存进行部分保值锁定收益,但价格波动受地缘风险等因素影响较大[3] - 2025年上半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计亏损3,372.89万元,其中未平仓浮动亏损4,989.08万元[3] - 尽管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但期货业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现金流[4] 业务决策与授权 - 外汇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经2024年12月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明确2025年度实施计划[1] - 外汇业务授权详见公告编号2024-088,期货业务授权详见公告编号2024-089[1]
浙江永强: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规范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远期结售汇业务规范 - 公司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规范旨在防范国际贸易中的汇率风险,确保汇率风险可控,依据包括《公司章程》《金融投资管理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 [1] - 远期结售汇定义为公司与银行签订合约,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币种、金额、汇率及期限,到期后按合约执行 [1] - 业务需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禁止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1][4] 业务操作原则 - 交易对手仅限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禁止与其他组织或个人交易 [2][5] - 合约外币总额不得超过未收款的出口订单外汇收入总额,且交割期需与实际出口业务执行期匹配 [2][6] - 公司需以自身名义设立交易账户,禁止使用他人账户 [2][7]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授权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业务管理与监督,其决议需报董事会备案 [2][8] - 领导小组职责包括制定年度计划、审批交易方案、审定规章制度及处理风险应急事件 [2][9][3] - 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包括交易执行、资金划转及档案管理,异常情况需向总裁办公会汇报 [3][10] 审批权限 - 连续12个月内未交割金额≤预接订单30%由领导小组审批,≤50%由董事会审批,≤80%由股东会审批 [3][11] - 各机构需严格按授权及批准计划操作,禁止超范围操作 [3][12] 业务流程 - 营销中心以银行远期汇率报价作为客户报价依据,并根据订单预测提出交易申请 [4][13][14] - 财务中心分析汇率走势后拟定操作方案草案,领导小组审核合规性后审批或提交董事会 [4][15][16][17] - 财务中心执行银行交割手续,按月提交损益报告并接受审计部监督 [5][20][21][22] 风险管理 - 财务中心需按合约及时与银行结算,汇率剧烈波动时需上报领导小组或董事会决策 [6][23][24] - 业务亏损超远期结汇总金额2%时需提交分析报告,由领导小组或董事会决策应对措施 [6][25] 信息保密与监督 - 所有参与人员需遵守保密制度,禁止泄露交易细节,操作环节相互独立并由审计部监督 [7][26][27] 附则 - 交易决策记录及合约文件需存档至少15年,规范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8][28][29] - 规范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8][30]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远期结售业务汇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23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远期结售汇业务,防控外币汇率风险,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1] - 远期结售汇定义为公司与银行约定未来外汇交易的币种、金额、汇率及期限的合约业务,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1][2] 业务操作原则 - 业务必须以实际生产经营为基础,禁止以套利或投资为目的的交易,仅能与国家批准的外汇业务金融机构合作 [1][2] - 交易需匹配公司外汇收支预测,严格控制在审批额度内,不得影响正常经营,禁止使用募集资金或他人账户操作 [2][3] 审批权限与职责 - 财务部负责拟定年度交易方案及可行性报告,董事会/股东会按标准审议(如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或保证金超5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 [2][3] - 审计部监控业务盈亏及合规性,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各部门责任人明确(财务部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3][4] 内部管理流程 - 建立专业团队与内控制度,制定决策程序、止损限额及应急预案,财务部主导操作并协同销售/采购部预测外汇需求 [4] - 流程包括方案制定→总经理审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金融机构签约→交割跟踪→季度盈亏报告→审计核查 [4][5] 风险监控与信息披露 - 财务部需实时跟踪汇率波动及风险敞口,重大亏损(超净利润10%或绝对额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并重新评估套期有效性 [6][7] - 套期保值业务需披露工具类别、风险敞口对冲关系及效果评估,禁止以套期名义进行投机交易 [7][8] 档案与信息管理 - 业务档案(计划、交易资料)与原始文件(协议、授权)由财务部分类保管10年,严格执行信息隔离与岗位分离原则 [4][8]
禾盛新材: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0 17:17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远期结售汇业务,防范外币汇率风险,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远期结售汇业务定义为公司与银行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及期限的协议[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独立操作[3] - 业务开展需同时遵守国家法规及本制度规定[4] 业务操作原则 - 业务目的为规避汇率风险,禁止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5] - 仅能与国家批准的正规金融机构开展交易,禁止与非持牌机构或个人合作[6] - 交易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年度收付款计划总额的90%,且需与预测回款时间匹配[7] - 必须使用公司或子公司名义开立交易账户,禁止使用他人账户[8] - 保证金需为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且需控制规模不影响正常经营[9] 审批权限 - 董事会和股东会为决策机构,业务开展需履行审批程序[10] - 单次或12个月累计金额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11] - 金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未达董事会标准时由董事长审批[11] - 高频交易可提前预估12个月内额度并审议,期限内金额不超审批上限[12] 管理和操作流程 - 财务部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业务办理[15] - 设立远期结售汇业务小组,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及审计负责人等,职责涵盖监督管理、计划拟定及风险应急[16][17] - 财务部负责方案制定与执行,审计部负责监督资金使用及制度执行[18] - 操作流程包括财务部提出计划、总经理/董事会审批、制定交易方案、金融机构确认及合约签署[19] - 财务部需登记交易、监控交割风险,每季度上报盈亏情况,重大亏损需24小时内报告[19][6] 信息隔离与风险管理 - 业务人员需保密交易信息,操作环节需独立并由审计部监督[20][21] -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应对信用、市场、操作及法律风险[22] - 财务部需及时结算并上报汇率波动风险,业务小组决策应对措施[24] - 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部执行操作指令,审计部需立即向董事会报告违规情况[25]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业务信息需按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披露[26] - 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及交割资料由财务部保管至少10年,原始协议档案同步保存[2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