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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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如何用好信用“金名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8 21:20
涉税专业服务实名认证管理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必须以真实身份提供服务,并于首次提供服务前向税务机关报送基本信息[5] - 服务人员需在首次提供服务前,向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或服务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人基本信息[5] - 机构及人员需如实签署申报表等涉税文书[5] 涉税专业服务信息报送要求 - 提供纳税申报代办、其他税务事项代办服务,应当于提供服务前报送业务委托协议要素信息[6] - 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等服务,需于业务委托协议签订或变更、终止之日起30日内报送信息[6] - 税务机关对代理办税人员进行实名验证,多户任职人员需在税务系统中确认任职或委托代理关系[6][7]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制度 - 税务机关通过信息技术赋予机构及人员信用码,信用码采用二维码形式展示持有者基本信息及信用情况[8] - 机构报送基本信息并作出信用承诺后即可取得信用码,服务人员需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实名认证取得信用码[8]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体系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分为TSC4级、TSC3级、TSC2级、TSC1级共五个等级,从高到低排列[9][10] - 对涉税服务人员采用信用积分和执业负面记录相结合方式进行信用记录,建立累积信用积分激励机制[10] - 税务机关根据信用情况对机构及人员采取激励和约束措施[10] 纳税缴费信用评级限制条件 - 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企业不能评为A级[17] - 上一评价年度结果为D级的企业不能评为A级[17] - 非正常原因导致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企业不能评为A级[18] - 不能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账簿并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企业不能评为A级[18] 电子税务局申报智能自检功能 - 申报智能自检服务在纳税人完成税费种申报后自动检查逻辑关系和合规性,并将结果推送给纳税人[19] -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智能自检-申报自检结果查询"路径进行操作[20] - 在申报自检结果查询界面点击"开始自检"或"重新自检"即可进行一键检查,但未申报的税费种对应按钮会处于置灰不可用状态[22]
【一图读懂】《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热点问答(一,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2 17:17
涉税专业服务内容 - 涉税专业服务包括纳税申报代办、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办及其他税务代理 [15] - 提供纳税申报代办等六类服务需在服务前报送业务委托协议要素信息 一般税务咨询等六类服务需在协议签订或变更终止后30日内报送 [2]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合规要求 - 机构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 规范业务承揽流程 [2] - 需建立业务记录制度 形成工作底稿 出具报告需由承办人员签字并加盖机构印章 [2] - 必须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以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2] 信用评级体系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分为TSC1至TSC5五个等级 从高到低排序 [3] - 涉税服务人员采用信用积分与执业负面记录相结合的方式管理 可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3] 税务机关监管措施 - 检查内容包括机构内部制度建设 执业资质 业务规范执行情况等七项 [3] - 检查方式涵盖实地检查 调取档案 询问 查询及异地协查 [4] - 对违规行为采取提示提醒 约谈 扣减信用积分 纳入负面记录等措施 情节严重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5][6] 违规处罚标准 - 使用未登记税务师事务所名称的机构最高罚2000元 人员最高罚1000元 [9] - 造成委托人少缴税款的按税收征管法处罚 直接责任人最高罚5000元 [10] - 出具虚假意见等行为对机构最高罚1万元 人员最高罚5000元 [10] 创新监管机制 - 税务机关通过信息系统智能归集数据 简化报送流程 自动生成年度服务报告 [16] - 推行"亮码"执业模式 为机构及人员赋予信用二维码作为数字标识 [19] - 对代理多户纳税人的办税人员需在系统中确认委托关系 各省可限定代理户数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