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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缴费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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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也有"信用分"了! 这些关键问题必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4 21:14
社保费缴纳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体系 - 核心观点:自2025年7月1日起,社保费缴纳情况正式纳入纳税缴费信用评分管理,企业及个人的社保缴纳行为将直接影响其信用评价,并提供了明确的扣分情形、信用修复规则及查询方式 [4][5] - 执行起始时间:根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该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5] - 常见扣分情形:主要包括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以及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等 [5] - 信用修复机制:针对未按规定申报或缴费导致的扣分,提供了基于纠正时间的修复加分规则,纠正越及时加分越多 [6][7] - 未按规定申报:在3日内纠正可加5分,3日后30日内纠正根据涉及税费款是否低于2000元分别加5分或4分,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3分,90日后纠正加2分 [6] - 未按规定缴纳:加分规则与上述时间点相同,但需乘以“本期缴纳比例” [7] - 信用修复申请流程:分为两种情况 [8] - 失信行为已纳入年度评价结果的:可在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表申请修复,税务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9] - 失信行为尚未纳入评价结果的:无需主动申请,税务机关将在年度评价时统一更新 [10] - 修复申请责任:经营主体对申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撤销修复结果并对虚假承诺行为扣分 [11] - 信用评价查询方式: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管理-纳税缴费信用评价”路径下,查询年度扣分或守信情况并下载评价报告 [12] - 异议处理: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或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评申请 [13]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相关申报与优惠政策 - 核心观点:详细说明了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时的申报要求、应纳税额计算方式以及可享受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 [18][20] - 申报报表要求:根据经营所得来源地数量,需分别填报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18] - 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18] - 取得两处及以上经营所得:选择向其中一处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18] - 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18]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18] - 扣除项目规定: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择一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但不得重复减除 [18] - 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19] -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 [19] - 其他扣除:包括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 [19] - 公益慈善捐赠扣除: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扣除,国务院规定全额扣除的从其规定 [19] - 税收优惠政策 [20] -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0] - 特定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安徽省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0]
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政策延续实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2 09:40
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其相关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3] - 上述机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相关服务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3] -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上述服务的,免征契税[3] - 用于提供上述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 - 用于提供上述服务的房产、土地及建设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特定条件下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 - 政策执行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4] 享受优惠政策的机构资格条件 -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和农村社区[3] -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需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以短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居民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3] - 社区托育服务机构需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以全日托、半日托等方式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料、看护等服务[3][4] - 社区家政服务机构需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等提供照护及保洁、烹饪等服务[4] - 家政服务企业免征增值税需满足:与服务员和客户签订三方协议、向服务员发放报酬并进行培训管理、通过业务系统对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4] 享受优惠政策的合规要求与资料留存 - 享受政策的纳税人需留存《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托育机构备案回执》、与社区组织签订的服务协议等资料备查[4] - 若未能按要求提供备查资料,或资料无法证实符合条件,或资料虚假,将依法追缴已享受的税费款并按相关规定处理[4]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规则 - **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将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等缴费信息纳入信用采集范围[7][12]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按月计算扣**5**分[12] - 参与信用评价的费种新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2]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延期申报,但需在纳税期内按上期实缴或核定税额预缴税款[10][11] 纳税缴费信用维护与修复 - 为避免扣分,应牢记申报期限并建立申报日历,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14] - 应利用税务机关通过短信、电子税务局等推送的申报提醒工具[15] - 发生未按期申报后,需及时完成补申报,已补申报的可申请信用修复[16] - 信用修复需在失信行为记入评价结果后,于次年年度评价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16] - 修复加分分值根据纠正时间不同而异:在**3日内**纠正加**5分**;在**3日后30日内**纠正,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加**5分**,其他的加**4分**;在**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3分**;在**90日后**纠正加**2分**[17] - 修复路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在线申请,或填写《纳税缴费信用修复申请表》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19][20]
个税小课堂 | 超实用!定率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个税申报全攻略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0 09:34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指引 - 文章核心观点:为纳税人提供了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详细在线操作指引,并明确了相关扣除规则[3][4][5] - 申报前信息核对: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需先选择申报年度并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核对自身的核定信息以确保无误[3][4][5] - 收入填报与扣除选择:纳税人需据实填报当期收入总额,并自行选择将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年)、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是在综合所得还是经营所得中扣除,但不得重复扣除[3][4] - 税款计算与减免:系统会根据核定信息和填报收入自动计算应缴税款,若符合“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条件,系统将自动减免[4][5] - 确认与缴款:在核对系统计算的税款金额后,确认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或退税[4][5]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 - 文章核心观点:阐述了纳税缴费信用的重要性、扣分规则及修复指引,强调按时申报是维护信用的基础[11][24] - 信用评价范围扩大:自2025年7月1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施行后,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等缴费信息被纳入信用采集范围[11] - 主要扣分行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将按月计算扣除5分[16] - 避免扣分建议:建议纳税人牢记各税种申报期限,建立申报日历,并利用税务机关的短信、电子税务局等提醒工具避免遗忘[17][18] - 信用修复流程:若发生未按期申报等失信行为,需先完成补申报,随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缴费信用修复申请表》申请修复[19][23] - 修复时限与加分:税务机关在受理修复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根据纠正失信行为的时间,可恢复部分信用分值,例如在扣分后3日内纠正,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可加5分[20][21]
事关你的工资,请及时处理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21 13:00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指引 - 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我要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 [3] - 选择需要补充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例如继续教育 [3] - 选择扣除年度为2026年,并据实填写扣除信息 [3] 社保费纳入信用管理 - 自2025年7月1日起,社保费缴纳情况纳入纳税缴费信用评分管理 [8] 社保费信用扣分情形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会导致信用扣分 [9]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会导致信用扣分 [9] 信用修复规则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被扣分后,可在3日内纠正,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加5分,其他的加4分 [10]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被扣分后,在3日后30日内纠正,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加5分,其他的加4分 [10]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被扣分后,在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3分 [11]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被扣分后,在90日后纠正加2分 [11]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缴纳税费款被扣分后,在3日内纠正,加5分乘以本期缴纳比例,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加5分乘以本期缴纳比例,其他的加4分乘以本期缴纳比例 [11]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缴纳税费款被扣分后,在3日后30日内纠正,加5分乘以本期缴纳比例,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加5分乘以本期缴纳比例,其他的加4分乘以本期缴纳比例 [11]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缴纳税费款被扣分后,在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3分乘以本期缴纳比例 [11]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缴纳税费款被扣分后,在90日后纠正,加2分乘以本期缴纳比例 [11][12] - 失信行为已记入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11] - 失信行为尚未记入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无需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在年度评价时根据纠正情况统一更新结果 [13] - 经营主体应对信用修复申请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税务机关发现虚假承诺的,将撤销修复结果并对虚假承诺行为予以扣分 [13] 信用情况查询 - 缴费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首页左上角可查看纳税信用等级 [16] - 点击“我要办税”中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选择查询年度,可查看年度扣分或加分详情 [16] - 点击右上角“评价信息出具”,可下载或打印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 [16] 信用评价异议处理 - 缴费人如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 [17]
信用强指引 ▏纳税人缴费人请注意:2026年,开门信用“必修课”勿忘记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5 16:59
2024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复评与修复 - 对2024年度评价结果有异议或已纠正失信行为且符合修复条件的经营主体,需在2026年2月底前申请复评或修复,否则结果归档后将无法再申请 [4] - 2024年度被“直接判D”且符合条件未修复的经营主体,其2025年度信用评价将“保留D级” [4] - 被判定为D级的经营主体,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新注册或变更为其他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该新主体会“关联判D” [4] - 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查询2024年度结果,并可通过【申请调整】发起复评或修复申请 [4] 2025年度纳税缴费信用预评与失信行为纠正 - 经营主体需查询2025年度纳税缴费信用预扣分情况,对未申报、未缴款、未报备等失信行为,务必在2026年2月底前进行纠正(如补申报、补缴款、补报备) [4] - 若在开展新年度信用评价前纠正了失信行为,系统将按修复标准自动修复已纠正的扣分指标,有助于提升2025年度信用级别 [5] - 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地方特色】-【纳税信用管理】-【纳税信用当年预评】查看2025年度预评指标与扣分情况 [6] 2025年度信用评价需重点关注的新增或重大影响指标 - 需关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职工基本医疗四项社会保险费,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等四项非税收入的申报与缴费情况 [5] - 需关注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自然人等未依法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情况 [5] - 关注至2025年12月31日,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款、滞纳金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情况 [5] - 关注未按规定报告(提供)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信息或相关资料的情况 [5] - 关注被认定为走逃(失联)户的情况 [5] 2025年度预评异议复核 - 若对2025年度纳税缴费信用预评的指标扣分或判级情况有异议,需在2026年3月申请复核 [8] - 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查询2025年结果后,点击【申请调整】-【申请复核】提交申请 [9] 社保费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 自2025年7月1日起,社保费缴纳情况正式纳入纳税缴费信用评分管理 [16]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或缴纳已申报的税款等情形会导致社保费信用扣分 [17][19] - 缴费人如对社保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 [25] 信用修复的具体规定与流程 - 失信行为已记入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税务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23] - 失信行为尚未记入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无需申请,税务机关在年度评价时根据纠正情况统一更新结果 [23]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被扣分后,在3日内纠正可加5分(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或加4分(其他情况),纠正时间越长加分越少 [20]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的应缴纳税费款被扣分后,加分规则与纠正时间挂钩,且需乘以“本期缴纳比例”进行计算 [21] - 经营主体需对信用修复申请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虚假承诺将被撤销修复结果并额外扣分 [23] 个体工商户与事业单位申请参评信用管理 -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类型纳税人缴费人(包括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等),自首次办理税费事宜满12个月后,可自愿申请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申请 [10] - 纳税缴费信用在税收优惠、发票领用、融资贷款、政府招投标等方面是重要的支撑,被视为赋能发展的“金名片” [11] - 申请参评后,在存续期内将自动纳入信用管理,无需再次申请且不能中途退出,2025年及以前年度信用级别不再评价 [11] - 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选择评价年度后,点击【申请调整】-【申请参评】 [12] 信用情况查询方式 - 缴费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首页左上角即可查看纳税信用等级 [24] - 通过【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管理】选择查询年度,可查看年度扣分或加分详情 [24] - 点击右上角【评价信息出具】,可下载或打印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 [24][25]
易错小贴士|涉税服务人员怎么查询信用积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31 17:15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旨在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税费实务操作指导,特别是围绕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查询方法,属于“易错小贴士”系列中的“合规篇”内容 [1][3]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积分查询 - 涉税服务人员查询个人信用积分需通过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业务】方式登录 [4] - 具体路径为:选择【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 信用信息查询】 [4] - 通过此路径可查询当前评价年度的人员信用信息,并在【查看评价详情】中查看详细的信用评价指标明细和人员失信情况 [4] 系列文章内容概览 - “易错小贴士”系列包含多个合规主题,往期推荐文章涉及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信息表开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协议信息采集、信用码领取及机构信用积分查询等操作指南 [5] 其他税务咨询示例 - 文章附带了一个税务咨询案例,涉及饲料产品的增值税税率 [1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销售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的税率为百分之九 [10][11] - 该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废止 [11]
易错小贴士|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怎么领取?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09:31
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申领 - 文章核心观点为介绍涉税服务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申领个人信用码的具体操作路径[1][2] - 涉税服务人员可通过两种路径申领信用码:路径一为登录后选择“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进入界面点击申领[2];路径二为登录后选择“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进入后申领[2]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 对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7] - 对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 - 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制发了《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号),旨在落实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实行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10] - 该公告就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有关征管事项予以进一步明确[10]
个人转让股权,这两笔税要搞懂!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6 09:48
新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2号公告《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9] - 新规将社保缴费、非税收入全面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9] 信用评价体系与评级方法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两种方式 [10] - 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10] - 内部信息涵盖六大类评价指标:税费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税务稽查信息 [10] - 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个等级 [11] 常见失分项与扣分标准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扣5分 [12] - 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扣5分 [12]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缴纳税费款,扣5分 [12] - 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扣3分 [12] - 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处理办法,扣3分 [12] 社保费滞纳金计算规则 - 社保费滞纳金跨年收取,自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额的万分之五 [9] 信用评价的重要性 - 纳税缴费信用是企业的“信用名片”,直接影响企业经营相关事项 [13] - 提醒纳税人、缴费人关注自身信用,务必合规经营,依法纳税 [13]
你问我答 | 自然人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办理劳务报酬发票代开?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5 13:11
个人所得税APP劳务费发票代开流程 - 代开申请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待办】功能,查看到企业发起的“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待办事项,点击【去处理】进入确认页面 [1] - 在“发票信息”页面,申请人需确认企业预填的销售方、购买方、项目信息及应税行为信息,信息不支持申请人自行修改,确认无误后进入税款计算页面 [6] - 税款计算页面展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征收项目的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及应缴税额,申请人需进行最终确认 [6] -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代开申请信息提交 [8] - 提交申请后,系统显示应缴税额合计,其中包含应纳税额55.46元,减免税额2.48元,最终应缴税额为51.24元 [9] - 应缴税额的征收项目明细包括:增值税49.5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3元,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均为0.00元 [9] - 申请提交后进入缴款环节,点击【去缴款】并选择支付方式完成税款缴纳 [10] - 税款缴纳成功后,系统自动开具发票,申请人可预览和下载电子发票,并可下载完税证明 [13] - 销售方完成发票开具后,可在“办&查”频道的【发票管理】→【我的票夹】→【我销售的】中查询已开具的代开发票 [15] - 发起代开的经办人同样可在“办&查”频道的【发票管理】→【我的票夹】→【我经办的】中查看已开具的代开发票 [17]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2号公告)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将社保缴费、非税收入全面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22] - 社保费滞纳金自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额的万分之五 [22]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23] - 税务内部信息评价指标涵盖六大类:税费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税务稽查信息 [23] - 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 [23] - 企业最易失分的高频扣分项包括: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扣5分;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扣5分;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扣3分;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处理办法扣3分;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缴纳税费款扣5分 [24]
自动监测智能预填操作流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5 13:10
新电子税务局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流程 - 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路径进入环保税申报模块 [1] - 进行环保税申报时,需先点击【新增税种】选择【环境保护税】,然后进行【税源采集】 [3][4] - 在【环境保护税税源明细表】中,需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类别,并点击【新增税源】进入详细采集页面 [5] - 在【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页面,需根据排污许可证填写排放口基本信息,并在【污染物信息】模块新增污染物,选择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物料衡算或抽样测算等计算方法,完成后点击【保存】 [5] - 完成税源采集后,返回明细表页面点击【保存】,然后点击【申报计算】即可进入正式申报界面 [6] - 若申报往期税款,系统会提示“当前不在环保税申报期内”,需退出后重新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款属期,并再次进行税源采集和勾选,才能点击【申报计算】 [8] 环保税申报数据填报与核对 - 进入【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界面后,系统会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共享的自动监测数据与已采集税源进行匹配,匹配成功的排放口数据会自动填入申报表并计算税额 [10] - 目前生态环境部门并未全量共享自动监测数据,若系统未带出预填数据,纳税人需要根据自动监测数据手动录入 [11] - 纳税人需核对系统自动预填的【废气(废水)排放量】、【实测浓度值】、【月均浓度值】、【最高浓度】四列数据是否正确,若与自动监测平台数据存在差异可修改,修改时系统会提示“请根据自动监测报告中污染物排放量填写” [12] - 因生态环境部门共享数据暂未包含最高浓度值,系统无法自动带出该数据,【最高浓度】一栏需根据自动监测报告手动填入,并需一并核实污染物排放量是否与在线监测报告一致 [14] - 核对并确认预填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申报 [15]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新规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2号公告)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社保缴费、非税收入全面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22]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23] - 税务内部信息评价指标包括六大类:1)税费申报信息、2)税费款缴纳信息、3)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4)登记与账簿信息、5)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6)税务稽查信息 [23] - 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 [23] - 企业最易失分的高频扣分项包括: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扣5分,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扣5分,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扣3分,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处理办法扣3分,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缴纳税费款扣5分 [24] - 社保费滞纳金跨年收取,自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额的万分之五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