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缴费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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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小课堂|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及申报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5 09:1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政策适用范围 (一)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 成 后 股 票 复 牌 日 之 前 股 东 所 持 原 非 流 通 股 股 份 , 以 及 股 票 复 牌 日 至 解 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 股; (二) 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 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 的 公 司 形 成 的 限 售 股 , 以 及 上 市 首 日 至 解 禁 日 期 间 由 上 达 股 份 孳 生 的送、转股; (三)个人从机构或其他个人受 让的未解禁限售股; (四)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 产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 (五)个人持有的从代办股份转 让系统转到主板市场(或中小板、 创业板市场)的限售股(即个人持 有 的 从 退 市 板 块 转 到 交 易 所 市 场 的 限售股); (六)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中,个 人 持 有 的 原 被 合 并 方 公 司 限 售 股 所 转换的合并方公司股份; (七)上市公司分立中,个人持 有 的 被 分 立 方 公 司 限 售 股 所 转 换 的 分立后公司股份; (八) 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 统(新三板)挂牌公司、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原始股; 证 券 ...
注意!这6种情形被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3 13:0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情形二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情形一 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三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四 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五 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 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 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 情形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的异常 增值税进项税额 累计超过5万元,且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 该纳税人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 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尚未申报出口退税 ...
山西:如何查询纳税缴费信用A级纳税人?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3 09:16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查询流程 - 企业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公众服务】-【公众查询】-【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合作伙伴是否为A级纳税人[2] - 查询时需选择对应省份,并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评价年度等信息进行搜索[5][7][18] - 系统显示相关信息即为A级纳税人,若无信息则表明不是A级[18][19] - 名单由税务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按月更新,通过补评、复评、修复进入A级的纳税人于下月公布[5]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政策 -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为从业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按累计预扣法计算预缴税款[27] - 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代办增值税申报时,其服务收入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1%等优惠政策[30] - 代办申报需先核验从业人员身份并取得授权,于次月15日内填报《互联网平台企业代办申报表》[31][32] - 若从业人员从多个平台取得收入且合计超免税标准,平台需根据推送信息分别代办汇总申报[32] - 相关政策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33] 办税服务与提醒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功能选择"人工"服务,远程办理涉税业务[34][35] - 2025年11月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申报期为1日至17日,单位社保费申报期为1日至25日[24][25] - 自然人2025年度车船税申报期为1日至30日[25]
合规经营小贴士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新规,分数是涨还是跌?还有信用守护攻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9 22:00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范围 - 社会保险费纳入信用评价的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3] - 非税收入纳入信用评价的项目包括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影响信用评分的缴费行为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或代扣代缴,按月计算每次扣5分 [3] - 提供虚假涉税涉费资料或已代扣代收税费款但未按规定解缴,均扣11分 [3]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的应缴纳税费款,按月计算扣2分 [3] - 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或应收不收税费款,按次计算扣5分 [3] - 经营主体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不足3年的,不予评A级 [3] - 未按规定提供其他涉税涉费资料的,按次计算扣3分 [3] 信用评价新规特点 - 新规起评分更高,系统中已有缴费信用信息且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但缴费信息齐全的企业,起评分从90分提升至93分 [4] - 扣分更合理,同一月份内多税费种逾期申报行为由“按税种按次扣分”优化为“单月合并计次扣分”,扣分从原20分降至仅扣5分 [4] 信用修复机制 - 失信行为已记入信用评价结果的,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一般在次年2月底前)申请修复,需填写申请表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 [4] - 失信行为尚未记入年度评价结果的,无需申请,税务机关将在年度评价时根据纠正情况统一更新 [5] - 轻微失信“极速修复”:3日内纠正失信行为可100%修复扣分分值 [5] - 欠缴税费“渐次修复”:欠缴后3日至30日内补缴按80%修复(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内100%修复),30日至90日内补缴按60%修复,90日后补缴按40%修复 [5] 税费申报缴纳安排 - 申报缴纳的税费项目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 [9] - 同时申报的基金项目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10] - 车船税代收代缴纳税义务人(保险机构)需申报缴纳2025年度车船税 [10] 居民医保政策调整 -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700元 [11] - 2025年预收2026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每人每年400元 [12]
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8 22:38
海南自由贸易港制造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 - 享受优惠的企业需满足主营业务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项目,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 [6] - 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须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6] - 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企业,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得适用15%税率;总机构在港外的,仅其在港内分支机构所得适用15%税率 [6] - 优惠可通过月度、季度预缴或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享受,办理方式包括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 [7][9]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体系 - 国家税务总局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缴费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14]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或代扣代缴,按月计算扣5分;已代扣代收税费款但未按规定解缴,按月计算扣11分;提供虚假涉税涉费资料扣11分 [15] - 企业发生失信行为后可纠正以修复信用分,3日内纠正可修复100%失分,3日后30日内纠正可修复80%失分,30日后90日内纠正可修复60%失分,90日后纠正可修复40%失分 [16] - 信用修复加分计算示例:逾期未缴税款5000元,若在3日后30日内补缴2500元,则修复加分为5分 × (2500/5000) × 80% = 2分 [21] - 企业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失信扣分情况,纠正后系统自动计算修复分,若未自动修复或分数有误,可联系税务机关并提交信用修复或复评申请表 [23]
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8 22:38
西部地区制造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 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3] - 政策享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4] - 享受主体需满足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且相关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 [5] - 政策覆盖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南湘西州、湖北恩施州、吉林延边州和江西赣州市可比照执行 [5]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 [7][8]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 - 国家税务总局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缴费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15]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或代扣代缴,按月计算扣5分;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按月计算扣5分;提供虚假涉税涉费资料扣11分 [16] - 失信行为发生后可在3日内、3日后30日内、30日后90日内及90日后纠正,分别可修复100%、80%、60%和40%的失分,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在3日后30日内纠正仍按100%修复 [17] - 信用修复加分根据纠正时间有所不同,例如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扣5分,在3日内纠正可加5分,在3日后30日内纠正且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可加5分,否则加4分 [18] - 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后,税务系统会自动计算并修复信用分,若未自动修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信用修复申请表,分数有误可提交信用复评申请表 [25][26] 社保及非税收入申报缴费期限 - 广西地区社保费申报缴费期限为当月25日 [25] - 广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5] -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申报缴纳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相同 [25] -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缴纳期限与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相同 [25]
你问我答 | 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代扣代缴税款退税?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2 09:00
代扣代缴退税申请流程 - 扣缴义务人需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登录并依次进入【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界面 [1][2][3] - 在“多缴确认”界面系统自动预填银行信息,无欠税时退抵税方式默认为“退税”,有欠税时默认为“先抵后退”,退税理由可自行修改 [4] - 通过输入电子税票号码或税款所属期查询待退税明细,勾选数据并输入本次申请退税金额,系统自动计算合计金额 [5][6] - 提交前需在“提交预览”界面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完成申请 [7][8][9]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体系 - 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缴费信息纳入管理 [10]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或代扣代缴每月扣5分,未履行扣缴义务按次扣5分,已代扣代收税费款但未按规定解缴每月扣11分 [11][12][13] - 提供虚假涉税涉费资料或不如实反映情况将扣11分,未按规定提供其他涉税涉费资料按次扣3分 [14][15] 信用分数修复机制 - 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可修复100%的失分,3日后30日内纠正可修复80%(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仍按100%修复) [16][17] - 30日后90日内纠正可修复60%的失分,90日后纠正可修复40%的失分 [18][19] - 修复加分根据失信类型和纠正时间计算,例如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费款,修复分值为扣分乘以本期缴纳比例再乘以时间对应的修复比例 [20][21] 信用管理实践案例 - 甲企业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在3日内补充申报,可修复加分5分,最终未扣信用分 [22] - 另一案例中企业逾期未缴税费款5000元,后续分次补缴,修复加分按补缴金额比例和时间条件分段计算,最终合计修复3.3分,扣1.7分 [23][24]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看失信扣分情况,纠正后系统自动计算修复分,若未自动修复或分数有误需联系税务机关并提交申请 [25][26]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1 15:05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 -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 [1] - 享受优惠的条件为按月纳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 [1] - 该政策免于申请即可享受 依据为财税〔2016〕12号文件 [1] 纳税信用评级A级资格判定 -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规定 非正常原因导致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 [8] - 正常原因导致的应纳税额为0不影响评级 包括享受政策性减免税、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存在未抵减完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9] - 新规通过细化四类正常经营情形 精准区分经营实质与违规行为 减少对诚信经营企业的误判 [13]
保险公司农业大灾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0 16:33
农业保险税收优惠 - 保险公司经营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1] - 按不超过财政部门规定的比例计提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准予税前据实扣除 [1] - 本年度可扣除的大灾准备金计算公式为本年度保费收入乘以规定比例减去上年度税前扣除的结存余额 [2] - 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涵盖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 [2] - 规定比例依据《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确定 [2]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8] - 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将直接判为D级 [8] - 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将直接判为D级 [9] -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税收优惠将直接判为D级 [9] -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走逃(失联)户将直接判为D级 [9] - 由非正常户或走逃户的直接责任人员在其后负责经营的新主体将直接判为D级 [10] - 由D级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员在其后负责经营的新主体将直接判为D级 [11] - 存在13种严重失信情形之一则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 [8][9][10][11][13] D级信用后果 - D级经营主体将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并加强信用监管 [12] - 对直接责任人员在D级之后负责经营的其他主体直接判为D级 [12] - D级主体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受限额限量管理并限制数电发票额度 [12] - 普通发票领用实行交旧领新并严格限量供应 [12] - 因直接判级评为D级的 D级评价保留至第二年 第三年不得评为A级 [13] - 税务机关将D级评价结果依法依规提供相关部门并可能采取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13]
我公司提交了发票额度调整申请,如何查询申请进度呢?操作方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9 14:58
新电子税局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流程 - 可通过首页搜索栏搜索"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或通过发票业务模块查询申请记录 [4] - 申请记录页面可按申请日期起止时间、申请调整额度类型、审核状态进行筛选 [4] - 审核状态分为"已提交"、"审核中"和"受理完成"三种类型 [5] - "已提交"状态可撤销申请,"审核中"状态由办理人员根据企业发票赋额类别、开业时长、经营状况进行审核 [5] - "受理完成"状态包括"审核通过"、"待补正"、"不予受理"或"不通过",可下载通知书查看文书 [5] - 若审核状态为"待补正",纳税人可根据文书意见整改后通过补正功能再次提交申请 [5]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新规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明确13种失信行为会直接导致信用级别判为D级 [10] - 直接判为D级的情形包括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 [10] - 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等行为也会直接判为D级 [11] -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走逃户、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税收优惠等情形同样会导致D级评级 [11] - D级经营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评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负责经营的其他经营主体也会直接判为D级 [12][13] D级信用评级后果 - D级经营主体将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强信用监管 [14] - 税务机关将结合风险评估情况,限额限量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限制数电发票额度 [14] - 普通发票领用实行交旧领新、严格限量供应 [14] - 除特定情形外,因直接判级评为D级的,D级评价保留至第二年,第三年不得评为A级 [15] - 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将D级评价结果提供相关部门,并采取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