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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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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丨电力“软联通”解决了哪些关键问题?
国家能源局· 2025-08-18 16:27
电力市场"软联通"核心价值 - 推动各省市场从"说方言"转向"讲普通话",破解新能源消纳、打破省间壁垒、激发市场活力 [2] - 跨省输电能力超3.4亿千瓦,相当于2个德国新能源装机规模,"硬连接"基础设施已就绪 [2][5] 规则体系时间维度延伸 - "一长":交易合约向多年、年度延伸,鼓励签订多年期绿色电力购买协议以稳定供需和价格预期 [3] - "一短":交易间隔向更短周期延伸,鼓励中长期市场连续开市,缩短交易周期并提升交易频次 [3] - 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加快形成短期电力时空价值信号,适应新能源波动性和随机性 [3] 规则体系空间维度扩展 - "一大":依托大电网构建大市场,推动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 [4] - "一小":服务微电网和分布式发展,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储能、虚拟电厂等)注册资质,推动其参与市场化交易 [4] 全国统一规则体系迫切性 - 解决各省市场模式、交易时序、组织模式、结算方式及术语差异问题 [6] - 衔接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断点,实现全链条贯通与多周期协同 [6] - 疏通省间壁垒堵点,明确统一市场架构,促进资源在公平平台竞争优化 [7] - 突破经营主体参与难点,统一注册登记、计量结算及信息发布标准,实现"一地注册、多地共享" [7] 电力价值多维市场化体现 - 电力价值呈现电能量价格、调节价值、容量价值及环境价值等多维特征 [9] - 中长期市场通过长周期合同锁定发电预期和用电成本,稳定市场预期并防止电价大幅波动 [10] - 现货市场通过发用双方自主报价形成每15分钟至1小时实时价格,动态反映供需形势和能源价格变化 [10] - 辅助服务市场按"谁提供谁获利"原则调动灵活性资源,保障系统安全稳定,并通过容量市场机制引导调节性电源投资 [11]
经济日报丨电力市场“度量衡”初步配齐
国家能源局· 2025-08-13 11:11
电力市场化改革里程碑事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标志着"1+6"基础规则体系初步构建完成,涵盖电力市场各品种各环节 [2] - "1+6"体系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规则为主干,信息披露、准入注册、计量结算规则为支撑 [2] - 建立统一规则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实践 [2] 电力市场发展历程与现存问题 - 电力体制改革经历了大用户直购电试点、东北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试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等"先试点、再总结、后推广"的过程 [2] - 当前存在市场规则体系不完整不统一、省间省内市场衔接不畅、市场经营主体利益保障不足等问题,制约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2] - 2023年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4年修订《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作为"1+N"体系中的"1" [3] 规则体系构成与功能 - "1+6"体系包括3个核心交易品种(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和3个关键环节(注册、信息披露、计量结算) [4] - 《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明确市场参与主体权责、交易机制、价格形成和风险防范 [5] - 中长期交易维护市场稳定,现货交易反映实时供需,辅助服务保障电网安全 [5] - 注册管理、信息披露、计量结算分别承担"身份证""账本"和"计算器"功能 [5] 近期政策进展与未来方向 - 2024年4月出台《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近期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填补体系空白 [4] - 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加速入市,绿电交易规模快速增长 [5] - 未来将深化中长期交易连续运营和现货市场建设,健全"1+N"规则体系 [5]
专家解读丨特色体系如何重塑电力市场生态?
中国电力报· 2025-08-11 17:49
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特色与创新 - 顶层设计下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采用全国统一框架构建模式,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石,结合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等6项规则形成系统性制度基础,区别于欧美区域自治路径 [2] - 保供应与安全原则:构建"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有机衔接机制,赋予多类型市场同等重要性,通过精细化监管维护公平性,优先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3] - 能源转型市场化驱动:建立绿电绿证交易机制,协同市场机制与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结算,对冲收益风险并激励主动参与竞争,实现环境价值与经济收益融合 [4] 对能源转型与新型电力系统的影响 - 加速新能源消纳:细化中长期交易至15分钟颗粒度,引入分时分区定价,结合全面入市制度与可持续发展结算机制稳定投资预期,辅助服务市场新增转动惯量等品种显性化偏差成本 [5] - 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成本疏导原则,确立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地位,探索市场化容量电价机制以保障长期容量充裕度 [6] - 显性化减排成本:通过"电能价值+环境价值"双重激励传导绿色价值,破除省间壁垒促进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与高效消纳,将双碳目标内化为市场主体理性选择 [7] 监督机制构建 - 全流程闭环监管:强化事前规范引导、事中监测纠偏、事后追溯问责,加强电力全链条协同监管,形成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多方合力 [8] - 信息披露优化:扩大披露范围至价格曲线、电网运行成本等关键数据,提升时效性与颗粒度,应用AI及可视化技术增强信息可读性,通过多渠道实现实时发布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