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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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潮: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之星· 2025-07-16 19:12
公司治理变动 - 山东新潮能源因未按时披露2024年年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年审会计师对财报及内控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公司面临退市风险警示[7][24][34] - 内蒙古伊泰煤炭通过部分要约收购持有公司50.10%股份,成为控股股东,触发董事会及监事会提前换届[7][24][34] - 第十三届董事会拟选举8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差额选举5名)和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差额选举3名),第十二届监事会拟选举3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差额选举2名)[8][25][35] 董事会候选人背景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张秀文(汇能控股财务负责人)、张钧昱(伊泰香港总经理)、刘春林(伊泰集团董事长)等8人,均具备能源或财务领域管理经验[10][11][13][14][16][17][19][20][22] - 李俊诚直接持股78,600股,刘春林、张晶泉等通过伊泰投资间接持股0.30%、0.11%[13][14][17][20] - **独立董事候选人**: - 陈小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XU HUAXI(法律及金融背景)、解祥华(高校教授)等4人,均符合独立性要求[26][27][28][29][30][31][32] 监事会候选人背景 -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包括苏涛永(同济大学教授)、杨旭(煤炭销售背景)、王永亮(律师),均无持股且无关联关系[36][37][38][39] 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以现场+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由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召集,议程涵盖议案宣读、投票及结果宣布[6][8] - 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且限时3分钟[4][5][6] 高管变动影响 - 新任董事及监事就任后,原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Bing Zhou、Linhua Guan等及监事会成员刘思远、陆旭将离任[9][35]
有研粉材: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4-01 20:32
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4月9日下午15:00在有研粉材会议室召开 [4]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1:30及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4] - 参会股东需提前30分钟办理签到手续 需出示身份证明 持股凭证及股东账户卡等材料 [3][4] 董事会换届选举 - 第三届董事会将设7名董事 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 设董事长1人 [6][8]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贺会军 刘祥庆 霍承松 卢晓军 均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6]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曲选辉 夏鹏 沈岿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8] 监事会换届选举 - 第三届监事会由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监事组成 设监事会主席1人 [9] -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李联荣 于丹丹 均符合任职资格且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9] - 换届后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9] 会议议程 - 主要流程包括股东签到 议案审议 投票表决 结果统计及法律意见书宣读等环节 [4] - 股东发言需围绕审议议案 表决开始后不再安排发言 表决票需明确填写同意 反对或弃权 [5] - 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会务事宜 律师事务所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5]
*ST恒立(00062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2-20 20: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3月10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3月10日[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5日[3] - 会议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总议案编码100[4] - 董事会换届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会换届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1人[4] -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 - 4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 - 登记日期及时间为2025年3月7日8:30 - 11:30、14:00 - 17:00和3月10日8:30 - 11:30[9] - 登记地点为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子山路116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编414000[9]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0622”,投票简称为“恒立投票”[15]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16]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15 - 15:00[17] 公司规则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1] - 公司拒绝股东查阅请求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2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处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2]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2] - 审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批准[2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2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4]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23]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约42.86%(3÷7×100%)[23] - 董事会、监事会可向股东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议案[24]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的1%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候选人[24] - 公司董事会设3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任期三年[25][26]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2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6] - 兼任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6] - 董事需有至少五年以上与公司目前业务相同的业务管理经验[27]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22]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25]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2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30] - 公司应在监事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29]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9] 公司财务与经营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32] - 公司合并应在做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间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3]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利润[3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1] 人员与股权变动 - 如过户完成,石圣平将间接持有恒立实业7600万股股票,占比5.4955%[34] - 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受让7600万股恒立实业股票尚未完成过户,完成后将成控股股东[39][46] - 龚俊宇女士未持有恒立实业股份,与相关人员无关联关系,符合任职资格[39] - 伍喆先生未持有恒立实业股份,主持课题10余项,发表论文20余篇,符合任职资格[41][42] - 崔爱媛女士未持有恒立实业股份,符合任职资格[43][44] - 张凡女士未持有恒立实业股份,符合任职资格[45] - 罗笛女士未持有恒立实业股份,符合任职资格[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