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判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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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不退责,投资者索赔龙宇股份一审胜诉
新浪财经· 2026-01-09 16:19
公司信披违规及处罚 - 龙宇股份于2025年11月7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2] - 公司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虚构贸易链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与利润,导致连续四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3] - 其中,2021年虚增收入占比高达50.46%[1][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2021年至2023年间控制13家关联公司,通过预付货款或延长回款期等手段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 - 2022年至2024年期间,资金占用余额最高达8.82亿元,公司未按规定在年报中披露这些重大关联交易[1][3] - 基于相关法律规定,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申请索赔[1][4] 投资者索赔进展 - 针对该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投资者索赔诉讼已有胜诉案例[2][5] - 本案审理采用了“示范性判决”机制,该机制通过先行审理代表性案件,为后续同类案件确立统一裁判标准,具有里程碑意义[2][5] - “示范性判决”机制大幅提升了司法审判效率,确保“同案同判”,并显著降低了普通投资者的维权时间成本与经济负担[2][5] - 尽管龙宇股份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进入摘牌阶段,但这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退市并非违法违规行为的“避风港”[2][5] - 符合特定交易时间区间(2020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报名索赔[2][6]
证券索赔捷报频传,投资者速看维权指南!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04 18:09
资本市场法治化进展 - 多家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被判赔偿投资者损失 体现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态度 [1] - 龙宇股份 凯撒旅业 长药控股三家公司投资者索赔案件均获得胜诉判决 [1] - 示范性判决机制提高审判效率 统一裁判尺度 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3] 龙宇股份案例 - 公司因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 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 导致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3] - 2024年12月1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3] - 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 对控股方关联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偿还8.95亿元资金 [3] - 投资者索赔区间分为两种:2024年12月16日前买入且12月17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 或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 [4] 凯撒旅业案例 - 2024年9月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涉及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95亿元 且未及时披露 [5] - 法院判决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 投资者索赔适用区间为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9月5日期间买入且9月6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 [6] 长药控股案例 - 存在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行为 2019-2023年度被关联方占用资金1.8亿元 [6] - 资金占用问题最早可追溯至2018年8月1日 [6] - 法院终审判决公司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认定违规行为与投资者损失存在因果关系 [7] - 投资者索赔适用区间为2019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