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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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利润占比超95%!贵州百灵违法事实查清,受损股民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26 16:19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百灵,002424)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相关事项已引起监管关注 [1] 投资者索赔登记信息 -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指出,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准备索赔 [1] - 索赔暂定条件(时间段一):凡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 [1] - 索赔暂定条件(时间段二):凡于2022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 [1] - 索赔材料包括:买卖公司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查询单 [1][2] - 对账单原件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并需包含从第一次买入该股票至打印日当天所有交易记录,目前仍持有者还须显示剩余持股总数 [1] 律师声明与背景 -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 [2] - 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部门的进一步调查结论进行调整,最终是否获赔及获赔金额需以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为准 [2] - 供稿律师牛彬来自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已执业24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等案件,成功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 [2]
福能东方财务造假坐实,将被ST索赔征集中
新浪财经· 2025-12-22 15:36
监管处罚与公司状态变更 - 公司于12月19日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虚构交易虚增利润被处以650万元罚款 [1][5] - 公司因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自12月23日起由“福能东方”变更为“ST福能” [1][5]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2020年6月,公司子公司大宇精雕与重庆中光电通过虚构交易循环资金,具体为先由重庆中光电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随后大宇精雕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将资金转回 [1][2][5][6] - 2020年虚假交易导致公司虚增利润3579.85万元,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意味着公司当年实际利润应为负值 [2][6] - 2021年,大宇精雕对前述虚增的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导致公司虚减利润2265.09万元,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6.64% [2][6] - 广东证监局认定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 [2][6] 相关资产处置情况 - 上述财务造假事项涉及公司已出售的原子公司大宇精雕 [3][6] - 公司已于2024年第一季度完成大宇精雕100%股权的出售,该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7] 投资者维权进展 - 随着预处罚送达,投资者维权已拉开帷幕,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正在征集受损投资者,前期已收到数百位投资者的索赔需求 [1][5] - 符合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维权 [1][5]
人福医药600079收行政处罚告知书,受损股民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17 10:29
监管处罚与违规事实 - 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于2024年10月22日向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且审理完毕,拟被行政处罚 [1][5] - 经查明,公司主要违规事实包括:未及时披露及在定期报告中准确记载相关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6] - 经查明,公司主要违规事实还包括:部分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不准确,导致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1][6] 投资者索赔程序 - 随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投资者索赔诉讼的前置程序已基本满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 [1][7] - 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4年10月22日期间买入人福医药(600079)股票,并在2024年10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或此后卖出的亏损投资者 [2][7] - 符合初步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需准备材料,包括: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2][3][4][7][8]
天风证券(601162)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12 09:31
公司事件 - 天风证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5018】号)[1][3] - 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违法提供融资 [1][3] 法律影响与投资者行动 - 根据相关法规,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1][4] - 律师事务所暂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11月28日之前买入天风证券(601162)股票,并在2025年11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或此后卖出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 [2][5] - 投资者索赔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2][5][6]
三年虚增收入超6亿!这家上市公司被连根拔起
经济观察网· 2025-11-29 13:44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立方数科因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3] - 2021年至2023年,公司通过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6.38亿元、虚增成本6.28亿元 [4] - 具体分年度造假数据为:2021年虚增收入2.80亿元、成本2.77亿元;2022年虚增收入3.12亿元、成本3.05亿元;2023年虚增收入0.46亿元、成本0.45亿元 [4] - 2021年及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合计达5.92亿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同时满足“连续三年财务指标虚假记载”及“连续两年虚假记载营收超5亿元且占比超50%”的退市标准 [4] - 证监会拟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并对汪逸等10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00万元,同时拟对三名高管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造假手段与责任认定 - 造假手段主要包括: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收和成本;通过融资性贸易虚增营收和成本;通过虚假贸易虚增营收、成本和利润总额 [5] - 时任董事长汪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俞珂白被认定“放任公司人员开展”相关造假业务 [5] - 时任常务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项良宝被认定“未审慎核查案涉业务的实质,决定对案涉业务使用总额法核算” [5] - 副总裁杨威“牵头开展”相关业务,财务副总监靳先凤“参与决定”使用总额法核算 [5] - 郭文娟、任斐、马茂林、孙锋、孙剑非等其他人员因未履行勤勉义务被列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5] 公司面临的其它风险 - 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一笔金额为6122.12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因与刑事案件关联已被安徽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该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6] - 持股5%以上股东樊立所持6755.73万股(占总股本10.53%)将于12月11日至12日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首次拍卖已流拍 [6] - 公告强调该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其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6] 市场反应与投资者结构背景 - 在重大退市风险公告披露当日,ST立方股价收于3.36元,单日下跌5.62%,市场以抛售回应退市预期 [4] - A股市场投资者以中小散户为主,信息获取与专业判断能力有限,高度依赖上市公司披露的法定文件,因此年报真实性至关重要 [2][7] 投资者维权机制发展 - 2021年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为首例,由投服中心代表5万余名投资者最终获赔24.59亿元,确立了“默示加入、明示退出”机制 [7] - 2023年泽达易盛案通过调解促成7195名科创板投资者获得2.8亿元赔偿,并首次采用赔偿款项自动分配机制,降低了维权成本 [7] - 这些案例表明制度化的集体救济路径正在形成 [7] 治理与监管启示 - 形式上的签字承诺无法替代实质性的履职监督,需提升公司内控的独立性与执行力,确保财务核算不受管理层业绩目标干扰 [2][8] - 应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推动其从“形式合规”转向对交易商业实质的穿透核查,证监会对本案所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已正式立案调查 [3][8] - 必须通过法律、监管与市场三重约束,使董事、高管在日常经营决策中切实履行勤勉义务,构建“造假必被查、查实必重罚、受损必可赔”的制度闭环 [8]
财务造假超六亿 立方数科触发重大违法退市机制
经济观察网· 2025-11-28 19:07
公司退市与处罚 - 立方数科因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将被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 [1] - 证监会拟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 并对汪逸等10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00万元 同时拟对三名高管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公司2021年至2023年累计虚增收入6.38亿元 成本6.28亿元 其中2021年虚增收入2.80亿元 2022年虚增收入3.12亿元 2023年虚增收入0.46亿元 [2] 财务造假细节 - 公司通过开展代理业务 融资性贸易 虚假贸易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 [3] - 2021年及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5.92亿元 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 [2] - 造假行为同时触及创业板连续三年财务指标虚假记载以及连续两年虚假记载营收超5亿元且占比超50%的退市标准 [2] 公司管理层责任 - 时任董事长汪逸 董事兼总经理俞珂白被指放任公司人员开展造假业务 各被罚款500万元并拟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 [3] - 常务副总经理 董秘 财务总监项良宝未审慎核查业务实质 决定对案涉业务使用总额法核算 被罚款500万元并拟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 [3] - 副总裁杨威牵头开展相关业务 财务副总监靳先凤参与决定核算方式 各被罚款400万元 [3] 公司其他风险 - 全资子公司涉及金额6122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 因与刑事案件关联被驳回再审申请 案件处理结果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 - 持股5%以上股东樊立所持6755万股(占总股本10.53%)将于12月11日至12日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 [4] 行业制度与案例 - 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为首例 由投服中心代表5万余名投资者获赔24.59亿元 标志默示加入明示退出机制落地 [5] - 泽达易盛案通过调解促成7195名科创板投资者获得2.8亿元赔偿 并首次采用赔偿款项自动分配机制 [5] - 有效治理需提升公司内控独立性 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责任 并通过法律 监管与市场约束使董事高管切实履行勤勉义务 [6]
警报拉响!知名钢企突遭立案,跌停影响9万股民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3 20:32
公司近期重大事件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消息公布后公司股价开盘跌停[2][3] - 立案调查迅速引发资本市场担忧,尽管公司公告强调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层履职未受影响[3] 公司财务业绩表现 - 公司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归母净利润累计亏损超过40亿元[4] - 今年前三季度业绩略有回暖,实现扭亏,归母净利润转为正数1.25亿元[2][4] - 当期公司营收146.17亿元,在17家同行中排名第17位,净利润亏损5.71亿元,排名第14位[4] 监管关注与行业背景 - 上交所曾在2024年年报问询函中重点关注公司预付款项波动问题,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等情形[4] - 此次立案调查或与这些潜在问题相关,反映出监管对信息披露质量的严格要求[4] - 在注册制全面推进的背景下,上市公司透明度和合规性已成为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石[4][5] 股东结构变化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达8.85万户,较上期增长26.38%[6] - 户均持股数量则下降20.87%,意味着更多中小投资者卷入此次风波[6]
诺辉健康退市后续:血本无归或是大概率事件,4000多名散户欲在港发起清盘
第一财经· 2025-10-27 14:30
公司退市与运营现状 - 诺辉健康于今日上午9点正式从港交所退市,此前被称为“早筛第一股” [1] - 公司大幅裁撤原销售线但保留医学部门,目标可能是为产品续证和申请新证 [2] - 核心产品“常卫清”的证书将于今年11月8日到期,目前仍在续证流程中,而HPV筛查产品“宫证清”据称已被药监部门拒审 [2] 投资者维权行动 - 超过4000名个人投资者已形成维权共同体,由做空幕后人物朱江发起并聘任8-9人律师团队 [3] - 维权方计划在香港和内地双线作战,清盘令聆讯定于17天后的11月14日在开曼群岛大法院进行 [3] - 投资者探讨在内地法院进行权利主张的可行性,但面临信息不对称及资产转移风险 [3][16] 跨境维权法律路径 - 理想路径是行政监管部门先有调查结果,如A股模式,但诺辉案尚无官方定论,增加举证难度 [4][5][6] - 内地法院可能具有管辖权,北京高院裁定“扰乱境内市场秩序”或“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可触发域外管辖 [12] - 香港实行普通法,保护公司利益,股东可申请清盘人代表公司起诉造假股东,清盘过程需1-2年 [10][11][18] 责任认定与证据挑战 - 责任认定原则是“谁做事谁负责”,审计机构若未履行审计程序需承担连带责任 [13] - 大规模财务造假案中,审计机构通常难逃其咎,需自证造假手段高明到无法被发现 [14][15] - 维权关键取决于证据时间节点,如德勤拒签可作为分界点,资产保全和责任人追责是重点 [16] 维权成本与不确定性 - 境内类似案件耗时约2-3年,费用达数百万元,诺辉案因跨境双线作战更复杂、耗时更长、费用更高 [18] - 清盘清偿顺序将股东置于最后,投资者血本无归是常态,资产转移风险高 [17][16] - 跨境法律差异带来不确定性,包括证据采信、规则适用及协调两地进度,投资者需投入大量时间精力成本 [19]
“双杀”!两家公司同步ST,背后有何猫腻?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9 16:19
新华锦被实施ST - 公司股票自9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新华锦” [1] - 被ST的直接原因是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4.06亿元,且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 [3] -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累计归还占用资金为0元,资金占用余额仍为4.06亿元 [3]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随后股价暴跌 [3] 美晨科技被实施ST - 公司股票自9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美晨” [1] - 被ST的原因源于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收入14.38亿元,累计虚增利润6.58亿元 [4] - 财务造假主要通过子公司赛石园林进行,手段包括虚假采购劳务、苗木等方式虚增成本和收入 [4] - 2016年造假最为严重,虚增收入比例达24.60%,虚增利润比例高达49.78% [4] 投资者索赔条件 - 新华锦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8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 [7] - 美晨科技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1日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 [7] - 投资者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7]
百万资金“蒸发”!内地投资者香港遇汇兑骗局
证券时报· 2025-09-27 13:44
事件概述 - 内地投资者蒋某通过香港持牌金融机构投资时,在业务经理推荐的换汇环节遭遇诈骗,损失约147万元人民币 [1][2] - 诈骗模式为利用香港银行支票入账与兑现的时间差,在投资者转出人民币后立即撤回支票,导致资金蒸发 [2][4] - 内地警方已以诈骗罪立案侦查,但涉事公司层面未给出正式回应或解决方案 [1][2] 涉事公司及员工行为分析 - 涉事公司持有香港1、2、4、7、9号牌照,受香港证监会监管,具备开展总回报掉期及场外期权业务的资质 [1][3] - 公司业务经理朱某主动为客户对接换汇渠道,并声称换汇方是公司董事长的朋友,安全性有保障 [1] - 朱某通过微信向客户提供内地个人及公司银行账户,指导其进行换汇操作,此行为涉嫌违反香港监管规定 [1][2][3] - 根据香港监管规则,金融机构需对员工的职务行为承担管理责任,若员工行为与促成交易直接相关,公司需对违规操作导致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行业监管与风险漏洞 -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及证监会要求持牌券商员工不得介入客户资金划转与换汇环节,尤其不得推荐非正规渠道 [3] - 当前跨境投资纠纷维权面临挑战,包括两地监管协调难、证据收集难、诉讼成本高以及胜诉后执行难等问题 [5] - 业内呼吁内地与香港监管部门建立跨境投资纠纷快速响应机制,并加强香港证监会对持牌券商员工行为的监管 [5] 投资者保护与合规提示 - 个人应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办理外汇业务,避免参与私下换汇等非法活动 [6] - 投资者需警惕券商员工推荐的第三方换汇渠道或熟人介绍,换汇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6] - 总回报掉期、场外期权等属于高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需充分了解产品结构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