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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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科技签重整投资协议,往期财务造假引发维权警示
新浪财经· 2026-02-11 18:04
重整引资与业绩预警 - 2026年1月23日,公司与财务投资人吉富启瑞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吉富启瑞拟以每股3.9元的价格认购公司转增股票合计1,000万股 [1][3] - 2025年1月30日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亏损额在3.06亿元至4.26亿元之间,扣非后净利润同样大额亏损 [1][4] - 尽管初步测算的营业收入及期末净资产暂高于退市红线,但若最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数据发生不利偏移,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1][5] - 公司的重整事项本身也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1][5] 财务造假与监管处罚 - 2025年11月14日,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公司在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通过虚构分布式存储装备集成业务虚增业绩 [2][6] - 公司三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3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达5,226.13万元 [2][6] - 其中,2023年虚增的营业收入占当期披露金额的比例高达43.09% [2][6] 投资者维权与索赔 - 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经济损失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6] - 符合在2023年4月26日至2025年3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3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条件的投资者,可参与报名索赔 [3][7]
容百科技(688005)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新浪财经· 2026-02-10 16:47
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 - 2026年1月18日晚间,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百科技,688005)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22026004号)[1][5] - 立案原因为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1][5][6] - 公司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证监会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市场反应与股价表现 - 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公司股价近期出现波动[1][6] - 截至2026年1月30日收盘,容百科技股价报收于30.65元/股,当日跌幅为1.89%[1][6] 潜在投资者索赔信息 -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表示,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索赔诉讼[2][6] - 初步判断,因涉嫌误导性陈述被立案,可能涉及此前发布的重大合同公告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合同情况,误导了投资者[2][6] - 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26年1月18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容百科技股票,并在2026年1月18日收盘后仍持有该股票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2][6] - 索赔所需材料包括:买卖容百科技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投资者本人证券账户信息查询单[2][3][4][6][7][8]
超万人投诉后,国投瑞银急设工作小组,你想要的赔偿有戏吗?
搜狐财经· 2026-02-07 01:19
事件概述 - 国投瑞银基金旗下国投白银LOF因国际白银价格史诗级暴跌 于2月2日临时停牌一小时后复牌直线跌停 当日封单金额高达86.67亿元[2] - 基金公司于2月2日晚间公告调整所持白银期货合约估值方法 导致该基金复权单位净值单日暴跌31.5% 创历史罕见跌幅[2] - 事件引发投资者大规模维权 据不完全统计 仅消费保平台相关集体投诉量就超过1.76万条 参与投资者超1.7万人[5] - 2月6日晚间 国投瑞银基金发布公告 宣布成立工作小组以应对投资者诉求[1] 事件起因与基金公司操作 - 事件导火索为1月30日国际白银价格史诗级暴跌 波动幅度远超常规水平 国投白银LOF作为国内唯一跟踪白银期货的LOF基金受到直接冲击[2] - 基金公司调整估值的理由包括:国际白银波动超常 若沿用旧估值方法会导致基金净值虚高 先赎回者会将风险转嫁给留守者 有违公平[4] - 基金公司解释未提前公告是担心引发恐慌挤兑 并称此为行业惯例[4] - 估值调整后 基金接连经历五个交易日的跌停 流动性问题加剧[5] 投资者主要争议与诉求 - 投资者质疑知情权被忽视 认为影响基金净值的重大估值调整未提前预警 而是在深夜突发公告 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应对[9] - 投资者认为估值调整存在“涨跌双重标准” 在国际银价下跌时切换估值基准 但在之前上涨周期未同步调整 涉嫌“只保涨、不保跌”[9] - 投资者批评操作方式极端 在极端行情下采用一步到位的“断崖式”重估 没有缓冲空间 加剧市场恐慌并放大实际损失[9] - 投资者质疑基金公司履职不到位 面对极端行情是否提前做好风控预案 认为此次应对不足、处置不当可能属于失职行为[9] - 具体投诉内容包括:2月1日公告仅提示10%涨跌幅限制 未提示极端市场风险及估值调整可能[7];2月2日净值暴跌31.5%的核心原因是估值方式调整 但此项重大变更直到收盘后深夜才公告 且公告日期标注为2月3日 属于先执行后公告[7];用后发公告追溯约束2月2日收盘前的交易 缺乏合理性[7] 基金公司回应与事件进展 - 2月6日晚间公告核心内容包括:高度重视投资者诉求 秉持依法公开原则 努力降低估值调整影响[9];已成立工作小组 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9];支持投资者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合法渠道解决诉求[9] - 与第一次回应相比 此次公告态度更缓和并释放积极解决问题信号 但未提及“赔偿”二字[12] - 分析认为 成立工作小组可能是迫于持续发酵的舆情压力和上万名投资者的维权诉求 核心目的在于平息舆论、缓和矛盾 推动纠纷解决 而非默认操作违规或承诺赔偿[13] 赔偿可能性与行业分析 - 行业过往案例中 基金公司被判赔偿的核心前提是“基金管理人未尽到审慎勤勉义务” 且需过错明确、损失与过错因果关系清晰[12] - 当前行业观点存在分歧:有合规领域人士认为国投瑞银的估值调整操作从监管合规层面看无明显瑕疵 仅存在投资者体验不佳问题[12];也有不少业内人士指出其在信息披露上存在明显瑕疵 未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履职存在一定疏漏[12] - 投资者损失的核心诱因是国际白银史诗级暴跌 属于极端市场风险 基金合同通常明确此类风险导致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13] - 基金公司表示调整估值的初衷是为了维护基金持有人之间的整体公平 避免先赎回者转嫁风险 并非故意造成投资者损失[13] - 即便估值调整或信息披露存在瑕疵 要认定该瑕疵与投资者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并科学量化赔偿金额难度极大[13] - 基金公司最新公告提及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解决诉求 结合行业惯例 其核心诉求大概率是通过协商化解纠纷 如给予少量手续费减免、基金份额补偿等 而非直接支付大额现金赔偿[13] 相关数据测算 - 截至2025年四季度末 国投白银LOF基金规模为189.44亿元[14] - 假设2月2日估值调整导致的平均亏损比例为20%(扣除正常市场波动) 则测算总亏损约37.89亿元[14] - 若仅考虑参与投诉的1.76万名投资者 测算平均每人亏损约21.5万元[14] - 分析指出 即便投资者后续通过调解获得一定补偿 也大概率只是少量安抚性补偿 按亏损比例全额赔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14]
保利联合虚假陈述案进入索赔倒计时,投资者维权需分秒必争
新浪财经· 2026-01-09 16:19
公司财务造假事实 - 保利联合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多种手段进行财务造假 [1][2] - 造假核心手段是将部分普通应收账款错误视为有担保债权 从而人为调低风险组合划分 [1][2] - 因账龄划分和计算的低级错误 导致公司大幅少计提坏账准备 [1][3] 造假行为的影响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连续三年的年报出现虚增净利润的情况 [1][3] - 造假行为甚至导致2021年的盈亏性质发生了根本性逆转 [1][3] - 这种刻意粉饰太平的行为严重误导了二级市场的估值逻辑 [1][3] 投资者索赔信息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区间为:于2020年4月28日至2023年1月20日期间买入 并在2023年1月2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4] - 索赔时效在2026年1月20日过期 诉讼时效仅剩10天 [2][4]
投资者维权最后窗口期!*ST慧辰持有者注意,索赔时效仅剩一个月
新浪财经· 2026-01-09 15:51
公司法律事件与投资者索赔状态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慧辰,代码:688500)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5] - 针对该事项的投资者索赔诉讼已进入最后的收尾阶段[1][5] 投资者索赔条件 - 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3年2月9日期间买入*ST慧辰股票,并且在2023年2月9日收盘后仍继续持有或在此日后卖出该股票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2][6] - 本案诉讼时效预计将于2026年2月7日截止,时效届满后投资者将丧失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的权利[2][6] 索赔所需材料 - 需要准备买卖*ST慧辰股票的对账单原件,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业务印章,并涵盖从第一笔买入之日起至全部卖出之日或打印之日的所有交易记录[3][7] - 需要投资者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8] - 需要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信息查询确认单[4][8]
虚增利润占比超95%!贵州百灵违法事实查清,受损股民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26 16:19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百灵,002424)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相关事项已引起监管关注 [1] 投资者索赔登记信息 -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指出,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准备索赔 [1] - 索赔暂定条件(时间段一):凡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 [1] - 索赔暂定条件(时间段二):凡于2022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 [1] - 索赔材料包括:买卖公司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查询单 [1][2] - 对账单原件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并需包含从第一次买入该股票至打印日当天所有交易记录,目前仍持有者还须显示剩余持股总数 [1] 律师声明与背景 -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 [2] - 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部门的进一步调查结论进行调整,最终是否获赔及获赔金额需以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为准 [2] - 供稿律师牛彬来自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已执业24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等案件,成功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 [2]
福能东方财务造假坐实,将被ST索赔征集中
新浪财经· 2025-12-22 15:36
监管处罚与公司状态变更 - 公司于12月19日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虚构交易虚增利润被处以650万元罚款 [1][5] - 公司因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自12月23日起由“福能东方”变更为“ST福能” [1][5]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2020年6月,公司子公司大宇精雕与重庆中光电通过虚构交易循环资金,具体为先由重庆中光电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随后大宇精雕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将资金转回 [1][2][5][6] - 2020年虚假交易导致公司虚增利润3579.85万元,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意味着公司当年实际利润应为负值 [2][6] - 2021年,大宇精雕对前述虚增的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导致公司虚减利润2265.09万元,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6.64% [2][6] - 广东证监局认定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 [2][6] 相关资产处置情况 - 上述财务造假事项涉及公司已出售的原子公司大宇精雕 [3][6] - 公司已于2024年第一季度完成大宇精雕100%股权的出售,该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7] 投资者维权进展 - 随着预处罚送达,投资者维权已拉开帷幕,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正在征集受损投资者,前期已收到数百位投资者的索赔需求 [1][5] - 符合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维权 [1][5]
人福医药600079收行政处罚告知书,受损股民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17 10:29
监管处罚与违规事实 - 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于2024年10月22日向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且审理完毕,拟被行政处罚 [1][5] - 经查明,公司主要违规事实包括:未及时披露及在定期报告中准确记载相关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6] - 经查明,公司主要违规事实还包括:部分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不准确,导致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1][6] 投资者索赔程序 - 随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投资者索赔诉讼的前置程序已基本满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 [1][7] - 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4年10月22日期间买入人福医药(600079)股票,并在2024年10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或此后卖出的亏损投资者 [2][7] - 符合初步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需准备材料,包括: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2][3][4][7][8]
天风证券(601162)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12 09:31
公司事件 - 天风证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5018】号)[1][3] - 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违法提供融资 [1][3] 法律影响与投资者行动 - 根据相关法规,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1][4] - 律师事务所暂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11月28日之前买入天风证券(601162)股票,并在2025年11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或此后卖出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 [2][5] - 投资者索赔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2][5][6]
三年虚增收入超6亿!这家上市公司被连根拔起
经济观察网· 2025-11-29 13:44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立方数科因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3] - 2021年至2023年,公司通过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6.38亿元、虚增成本6.28亿元 [4] - 具体分年度造假数据为:2021年虚增收入2.80亿元、成本2.77亿元;2022年虚增收入3.12亿元、成本3.05亿元;2023年虚增收入0.46亿元、成本0.45亿元 [4] - 2021年及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合计达5.92亿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同时满足“连续三年财务指标虚假记载”及“连续两年虚假记载营收超5亿元且占比超50%”的退市标准 [4] - 证监会拟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并对汪逸等10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00万元,同时拟对三名高管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造假手段与责任认定 - 造假手段主要包括: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收和成本;通过融资性贸易虚增营收和成本;通过虚假贸易虚增营收、成本和利润总额 [5] - 时任董事长汪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俞珂白被认定“放任公司人员开展”相关造假业务 [5] - 时任常务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项良宝被认定“未审慎核查案涉业务的实质,决定对案涉业务使用总额法核算” [5] - 副总裁杨威“牵头开展”相关业务,财务副总监靳先凤“参与决定”使用总额法核算 [5] - 郭文娟、任斐、马茂林、孙锋、孙剑非等其他人员因未履行勤勉义务被列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5] 公司面临的其它风险 - 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一笔金额为6122.12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因与刑事案件关联已被安徽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该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6] - 持股5%以上股东樊立所持6755.73万股(占总股本10.53%)将于12月11日至12日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首次拍卖已流拍 [6] - 公告强调该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其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6] 市场反应与投资者结构背景 - 在重大退市风险公告披露当日,ST立方股价收于3.36元,单日下跌5.62%,市场以抛售回应退市预期 [4] - A股市场投资者以中小散户为主,信息获取与专业判断能力有限,高度依赖上市公司披露的法定文件,因此年报真实性至关重要 [2][7] 投资者维权机制发展 - 2021年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为首例,由投服中心代表5万余名投资者最终获赔24.59亿元,确立了“默示加入、明示退出”机制 [7] - 2023年泽达易盛案通过调解促成7195名科创板投资者获得2.8亿元赔偿,并首次采用赔偿款项自动分配机制,降低了维权成本 [7] - 这些案例表明制度化的集体救济路径正在形成 [7] 治理与监管启示 - 形式上的签字承诺无法替代实质性的履职监督,需提升公司内控的独立性与执行力,确保财务核算不受管理层业绩目标干扰 [2][8] - 应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推动其从“形式合规”转向对交易商业实质的穿透核查,证监会对本案所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已正式立案调查 [3][8] - 必须通过法律、监管与市场三重约束,使董事、高管在日常经营决策中切实履行勤勉义务,构建“造假必被查、查实必重罚、受损必可赔”的制度闭环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