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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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观察】百案胜诉,投资者维权见法治担当
证券时报网· 2025-07-22 21:47
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 新《证券法》2020年施行 大幅提高信息披露违法成本并引入代表人诉讼机制 解决集体维权困境 [1] - 2021年证券虚假陈述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判决落地 标志集体维权机制进入实战阶段 [1] - 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废除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行政处罚前置程序 显著降低投资者起诉门槛 [1] 立体化追责体系 - 监管端加强查处财务造假及信披违规 司法端持续完善损失计算与因果关系认定标准 [2] - 先行赔付机制在万福生科、欣泰电气、紫晶存储等案例中快速兑现赔偿 [2] - 证券民事公益诉讼通过投资者保护机构参与 破解"小而分散"维权困境 康美药业案体现专业优势 [2] 法治实践成效 - 逾百家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案投资者胜诉 体现法治实践效能 [1][3] - 新"国九条"部署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 构建全链条制度屏障 [1] - 违法必究的法治环境重塑市场生态 倒逼市场主体恪守诚信 [3]
证券日报内审委委员闫立良:直面三大课题 共筑资本市场投资者权益基石
证券日报· 2025-05-19 22:24
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 - 第七届"5·15—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公益活动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举办,主题为"践行'三投资',筑牢'两防范'"[1] - 活动邀请券商首席分析师、公益律师、上市公司代表等通过主题分享、圆桌讨论形式普及投资知识,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1] - 证券日报作为主办方,承担资本市场政策解读、公司动态跟踪报道和信息披露等重任,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积极倡导者[1] 投资者现状与市场背景 - 中国投资者数量超过2.2亿户,其中自然人投资者占比超过99%,中小投资者是市场绝对主体[4] - 资本市场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注册制全面推行、退市制度优化、ESG理念深化等改革背景下投资者地位日益凸显[4] 投资者保护三大现实课题 - **信息不对称问题**:监管层强化信息披露制度但实践中存在信息表述晦涩、关键信息被稀释等问题,少数市场主体利用信息优势实施违规行为[5] - **参与渠道不畅**:部分上市公司忽视中小股东意见,设置不合理门槛限制投资者参与,尽管监管部门推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等机制[5] - **维权成本高**:中小投资者面临维权渠道不清晰、流程复杂、成本较高等问题,对维权途径和机制缺乏了解[6] 解决方案与市场参与方行动 -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约束,加强投资者教育服务,通过通俗化解读、案例分析、常态化投教活动帮助中小投资者穿透信息壁垒[5] - 构建制度保障与理念引导并重的治理体系,明确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具体路径,引导上市公司树立平等治理理念[6] - 推动投资者保护从制度建设向服务落地延伸,通过公益法律服务下沉、投服中心线上线下协同、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降低维权难度[6] - 《证券日报》设立"投资者保护"专栏,持续开展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关注维权案例、解读制度要点、传播优秀经验[6] 未来展望 - 证券日报将继续为投资者发声,与监管、市场参与主体共同推动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7]
5.15专题|投资者维权保护案例之止损线非安全线投资理财勿轻心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 2025-05-16 17:01
投资者权益保护案例 - A先生在B证券公司购买100万元资管产品 两年后清盘仅收回65万元本金 亏损幅度达35% [2] - 争议焦点在于A先生声称销售人员承诺止损线为0.9元 暗示亏损不会超过10% 但实际清算净值低于止损线 [2][4] - 调解结果显示合同已通过加粗字体明确提示止损线不保证本金安全 且未发现销售人员误导证据 [7][8] 资管新规下的市场环境变化 - 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产品需实现净值化管理 打破刚性兑付传统 [11] - 理财市场进入"卖者尽责 买者自负"阶段 投资者需自行承担投资决策风险 [11][13] 对投资者的建议 - 需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从"低头闭眼"转向"抬头睁眼"式投资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11] - 应保存与机构人员的沟通记录 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匹配的产品 [11] 对证券公司的要求 - 需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对关键风险条款采用加粗/特殊标识等显著提示方式 [12] - 针对特殊人群或高风险产品 应设计个性化风险告知方案 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情 [12]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杨:投资者在诉讼过程中要保存好交易记录并关注诉讼时效等问题
证券日报· 2025-05-15 22:47
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 - 第七届"5·15-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公益活动正式启动,由《证券日报》社主办,中证投服中心、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支持,北京基金小镇投资者教育基地、东方财富、第一创业证券联合举办 [1] - 活动首场邀请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杨为高校大学生讲解中小投资者保护相关问题 [1] 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 - 我国已建立多元立体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等方式 [2] - 中小投资者面对财务造假等侵权行为时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 [2] 中小投资者维权途径 - 诉讼维权是重要手段,投资者需保存交易记录以确认索赔资格,并关注诉讼时效问题 [2] - 调解服务渠道包括中证投服中心的公益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及调解服务 [2] - 证监会"12386"热线、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商事仲裁机构也提供调解服务 [2] 证券投资法律法规框架 - 国家层面法律包括《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刑法》中关于证券犯罪的内容 [3] -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包括《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新"国九条" [3] - 实操类细则由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发布的交易细则组成,涵盖股票证券交易各环节 [3] - 投资者可通过证监会或交易所网站的"政策法规"栏目系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3]
“六问六答”揭秘投资者维权现状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仍需加强
证券日报· 2025-05-15 00:08
中小投资者维权现状与问题分析 核心观点 - 中小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处于信息弱势地位 合法权益易受虚假陈述 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行为侵害 [1][2] - 虚假陈述案件占证券欺诈纠纷的99.7% 其中虚假记载(31/55)和重大遗漏(33/55)是主要行为类型 [2] - 取消诉讼前置程序后举证难度仍是维权障碍 需完善配套机制 [4][5] - 代表人诉讼与示范判决机制可提升维权效率 但后者缺乏系统性规定 [6][7] - 精准追责需区分发行人 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的过错程度 [8][9] - 投资者获赔金额与损失差额受市场风险 其他违法行为等多因素影响 [10][11] - 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民事赔偿需建立独立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体系 [12][13] 维权案件类型与数据 - 北京金融法院2021-2025年受理证券欺诈案件9101件 其中9077件(99.7%)为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 - 虚假陈述行为分类:虚假记载31例 重大遗漏33例 误导性陈述4例(共55个已明确行为案件) [2] - 二级市场个人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 持股比例小成为主要起诉群体 [2] 诉讼机制创新 - "双轨双平台"机制结合代表人诉讼(普通/特别)与示范判决 允许投资者灵活转换维权路径 [6] - 多元化解机制通过调解 仲裁等非诉方式降低维权成本 [7] 责任认定与损失计算 - 控股股东等"首恶"需全额赔偿 中介机构按过错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8][9] - 损失计算需扣除市场风险 他人操纵等非虚假陈述因素 实际赔偿可能低于账面亏损(如5万损失判赔3万) [10] - 虚假陈述索赔需精确衡量行为与损失间的因果关系力 [11] 司法解释需求 - 现行证券法对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的民事责任规定仍较原则性 [12] - 需建立独立的责任构成要件与损失测定方法 区别于虚假陈述体系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