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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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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热点问答操作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2 18:29
年度工资申报操作流程 - 用人单位可通过“申报缴款-职工年度工资申报”模块,下载职工信息表格,填写年度缴费工资后导入系统完成申报,或直接在界面上填写并批量/逐个申报 [4] - 新入职职工工资申报有两种方式:一是在首页点击“入职后未做工资申报人数”提示,下载模板填写后导入;二是在“职工月度工资申报”模块勾选“未申报工资”,下载信息表填写后导入 [8] - 年度工资申报成功后即刻生效,工资有效期起为当年度的1月1日 [5] 未申报缴费工资的查询与判断 - 系统首页设有“入职后未做工资申报人数”监控,点击可查看具体未申报职工及未申报险种 [6] - 通过“职工月度工资申报”或“职工年度工资调整”模块,可导出职工缴费工资数据,若“原缴费工资”字段为空或勾选“未申报工资”筛选,即可识别出未申报人员 [6] - 在“查询管理-职工工资申报日志”模块,可查询所有职工申报工资的详细信息 [6] 缴费工资申报后的调整与问题处理 - 上调缴费工资:若已确认申报但未缴费,可在申报期内(当月25日)作废申报表,通过“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调整后重新申报;若已超过申报期或已缴费,可直接通过该模块上调工资并进行费款补差 [15] - 下调缴费工资:需提供职工签字、单位盖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15] - 新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后,若需跨年调整生效日期(如将生效月份从2026年1月改为2025年12月),线上无法办理,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处理 [11] 申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 - 若存在部分职工未申报缴费工资,系统将阻止用人单位进行社保费确认申报,并提示需先完成工资申报 [12] - 办理工资申报时若发现职工险种信息不全,需通过“查询管理-职工明细查询”模块核实,登记信息异常则需联系人社或医保部门重新传递参保信息 [13] - 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年度工资申报”后,若状态显示“待反馈”,需主动点击“申报记录”页面的“获取反馈”按钮以更新状态 [14] - 单独为已申报社保的新职工补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时,若系统提示“存在未入库在途数据”,可能是社保费用尚未入库,建议等待约1个工作日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15] 系统操作与数据导出注意事项 - 在“申报缴款”下的“职工年度工资申报”、“职工月度工资申报”及“职工年度工资调整”模块,均可下载在职职工的当前缴费工资情况 [6] - 导出的社保费工资模板等表单若用Office 2007打开可能显示为空表,建议使用更高版本的Office或WPS软件打开 [7] - 对于定额险种(如大额医疗保险),系统关闭了工资校验,因此申报新工资后,该险种的缴费基数不会变化,但不影响正常费款的申报与缴纳 [15] 新入职职工工资申报的特殊规则 - 在“月度工资申报”模块为新入职职工申报时,“生效年月”由系统自动获取其参保开始缴费月份,用人单位通常无需填写,若系统时间有误可按实际情况填写 [9]
单位社保费申报记录怎么查?怎么打印?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2 22:35
社保费申报查询与打印操作指南 - 文章核心为系统梳理社保费申报缴纳常见问题,旨在提供准确、实用、及时的政策解读与操作指引,以帮助企业熟悉流程、掌握操作要领 [1] - 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打印单位社保费申报明细时,需登录后进入“社保业务”模块,通过“查询统计”下的“单位社保费申报查询及打印”功能,选择费款所属期或申报日期等条件进行查询,查询后可下载打印汇总信息或导出明细信息 [2][4][5] - 对于已申报并完成缴费的记录,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已缴费职工明细查询及打印”功能进行查询打印,需注意按月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时间必须在同一个月 [6][7][8] - 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查询打印时,可登录后在“功能菜单”选择“社保费申报”下的“申报记录”或直接进入“证明打印”模块,根据需要选择状态、申报日期等条件查询,并可查看或打印申报明细 [8][10][13] - 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中,若申报状态为“申报失败”,可点击该字样查看具体失败原因 [12] - 对于数据来源为“税务生成”的申报记录,在查看申报明细时,点击“缴费人数”可查看职工缴费明细 [14] - 此外,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还可通过“查询统计”下的“社保费申报明细查询”功能,输入条件查询并导出职工申报明细 [15] 无欠税证明开具条件 - 《无欠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依纳税人申请开具的、表明其不存在欠税情形的证明 [21] - “不存在欠税情形”是指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应申报未申报记录且无应缴未缴的税款,具体包括办理纳税申报后未在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经批准的延期缴纳税款期限已满仍未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检查后已查定的应补税额未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核定应纳税额后未在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以及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21][22] - 纳税人因境外投标、企业上市等需要,确需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2] 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4][25] - 企业需依据设备、器具的购进时点确定是否可享受优惠,购进时点确认原则为: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25] - 该政策依据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7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26][27]
【12366热点速递】近期关于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及扣缴端问题热点答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9 08:55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 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时需添加单位信息并选择正确的税务登记信息 若用人单位在多个区县有报验登记 必须选择项目所在地对应的税务登记主体[2] - 承建单位完成参保登记后 需在税务大厅进行参保缴费信息关联 之后可通过【工程项目社保费申报(自主)】菜单查询待申报的工程项目信息[3] - 系统从税务端获取工程项目参保登记信息后 点击【计算】可显示应缴金额 例如工程项目面价显示为10 000.55元 核对无误后勾选提交申报[3][5] - 申报完成后 可通过【申报记录】菜单查询已申报信息 对未缴费数据可作废 已申报记录中显示应缴费金额如1 234 567.89元 并注明主管税务机关和社保部门核设代征信息[4][5]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恢复与操作 - 更换电脑或重装软件导致数据丢失时 需实名办税人员到办税服务厅开通【扣缴端数据下载】权限 并在72小时内下载个税数据[6] - 登录扣缴端后系统提示下载人员信息 需输入短信验证码 之后可查询和下载2019年9月及之后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6][8] - 采用分部门申报方式的企业无法使用数据下载功能[9] - 修改员工减除费用时 需在【综合所得申报】中调整减除费用扣除确认选项 将【是】改为【否】 此操作不依赖本地数据[11] - 员工离职后需在人员信息采集中填写离职日期并设置为非正常状态 然后在工资薪金申报中删除该人员[13][14] - 外籍人员证件号码变更时 需将原人员信息改为非正常 录入新证照号码 再通过【信息更新】功能归集历史数据至新身份下[15][16] 发票作废与红字发票开具规则 - 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售退回或开票有误时 需收回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后作废[18] - 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收到退回联次时间未超过开票当月 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 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不符[19] - 发生销售折让或无法收回发票联次时 需开具红字发票 电子发票 机动车发票和成品油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不可作废[20] 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规定 - 生产企业须在出口货物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相关申报 并在出口次年4月30日前完成退税申报[23][24] - 外贸企业须在出口次月申报期内将免税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并在次年4月30日前完成免退税申报[24] - 2020年1月20日起 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的 在收齐凭证后仍可补办退(免)税手续[24][25]
用人单位看过来,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指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2 23:08
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 2025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938元/月,下限为4588元/月 [1]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由各统筹区自行确定 [1] - 税务机关将根据新公布的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开展基数调整补差工作,用人单位需及时完成补缴 [1] 社保费申报缴纳流程 -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月度缴费工资并缴纳社保费 [2] - 若职工人数及缴费工资与上月相比无变化,无需重新进行月度缴费工资申报,可直接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缴费 [2] - 逾期申报、缴费将影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 [2]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步骤 - 首次登录需在【职工参保信息管理】中点击“本月更新数据”按钮,全量更新职工信息后再进行工资申报 [2] - 办理职工参保、停保后,可在【职工参保信息管理】中查看信息同步情况,待人员增减成功后再进行工资申报 [2] - 企业选择“按人员申报”方式,机关事业单位选择“按险种申报”方式 [4] - “按人员申报”支持添加职工信息后,单个或批量修改新缴费工资,可按比率或按固定金额调整 [6][7] - “按险种申报”可对每个险种单独录入工资金额,添加职工信息方式与“按人员申报”一致 [8] - 进入【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界面,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并可在【申报记录】中查询状态 [9] - 进入【费款缴纳】—【缴费】界面,勾选应缴纳费款后输入申报密码,支持“三方协议缴费”或“银行端凭证缴费” [11][16] 发票作废与红冲处理 - 开具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需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后作废 [17] - 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符合条件可作废处理,需在各联次注明“作废”字样并全联次留存 [18][19] - 作废条件包括收到退回发票联时间未超过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不符 [20][21] - 开具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等情形需开具红字发票,应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红冲”字样 [21] - 电子发票、机动车发票和成品油专用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