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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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送“大礼”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券日报· 2025-07-28 11:02
司法保障意见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旨在推进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意见体现人民法院的谦抑性与能动性,对提振投资信心、建立良性资本市场法治环境及发挥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1] - 意见规定的投资者维权举措一体适用于主板、中小板、科创板等所有上市公司,未规定的则参照适用《科创板意见》 [4] 投资者保护新举措 - 严格落实“民事赔偿优先原则”,当违法违规主体财产不足时,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 完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和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为导向 [2] - 持续深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强化证券纠纷在线调解 [1][3] - 将信息披露制度贯彻到民事赔偿领域,详细规定发行人、保荐人、券商等不同责任主体的责任边界 [4] 与科创板意见的差异 - 关于“民事赔偿优先”,创业板意见表述坚定明确,而科创板意见为“探索”工作机制 [3] - 关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业板意见要求持续健全“示范判决+委托调解”机制,倾向性较科创板意见更为明显 [3] - 创业板意见中首次出现“零容忍”和“集体诉讼”概念,并明确集体诉讼的两大价值导向 [3] 意见主要亮点与影响 - 确立“民事赔偿优先原则”是最大亮点,并强调下一步要激活证券集体诉讼制度 [4] - 鼓励多元共治和纠纷解决机制,以实现交易所自律监管、行政监管与司法救济的有机衔接 [4] - 意见体现以投资者为本位的司法理念,有助于提振投资信心、加强监管并强化上市公司治理 [5] - 良好的法治生态环境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保证资本市场投资和融资功能的充分发挥 [5]
★最高法联合证监会着力优化市场生态、加强行政司法协同 完善资本市场司法规则纲领性文件出炉
证券时报· 2025-07-03 09:56
投资者保护 -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提出23条意见 明确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进一步加强行政司法协同 [1] - 《指导意见》明确强化投资者保护意识 依法保护投资者知情权 参与公司治理 获取合理回报 公平参与市场交易等基本权利 [1] - 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将常态化开展 便利投资者依法维权 降低维权成本 [1] - 最高法将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持续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开展 [1] 上市公司治理 - 《指导意见》要求发行人关于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及陈述内容应当真实 准确 完整 [2] - 对违法违规约定股权代持 利益输送等行为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2] - 未来针对违法违规约定股权代持 利益输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望加大 [2] 市场参与机构规范 - 《指导意见》明确推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回归本源 稳健经营 [2] - 依法规范私募基金市场发展 [2] - 发现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存在循环出资 虚假出资 抽逃资本 非自有资金入股等行为时 司法机关将通报监管部门 必要时中止审理 [2] 私募基金监管 - 《指导意见》提出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 准确认定私募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等受托人的忠实 勤勉义务内容及勤勉尽责情况 [3] - 依法认定合同效力和相应法律责任 全面保护投资者正当权益 [3] - 后续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推动对受托人忠实 勤勉义务内容及勤勉尽责情况的深入认定 [3] 纠纷解决机制 - 《指导意见》明确推进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推动"抓前端 治未病"走深走实 [3] - 鼓励通过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证券纠纷 优化诉调对接机制 [3] - 加大立案后委托证券行业专业调解组织调解力度 [3] 司法行政协同 - 司法机关与监管部门将强化会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3] - 加强线索通报 信息通报 案件移送 调查取证 数据共享 规则协调等方面的协作配合 [3] - 建立"总对总"的信息查询共享合作机制 实现证券期货相关司法裁判文书信息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