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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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周期轮回 险企再战分红险
经济观察报· 2025-07-12 15:55
分红险优势与市场现状 - 分红险具备更灵活的"成本调节机制",在降低负债成本、缓释利差风险方面优势明显[1] - 2024年分红险保费时隔多年实现正增长,中国平安、阳光人寿分红险保费分别增长3.60%,太保人寿因前期基数小实现大幅增长[10] - 2025年第一季度新报备寿险产品中分红型、万能型占比近四成,中英人寿、中意人寿等公司密集推出分红险产品[10] 保险公司转型动态 - 大型寿险公司个险渠道分红险占比达65%,代理人通过轮训掌握销售逻辑[9] - 上市保险公司高管在业绩发布会展示分红险转型决心,预测未来占比超50%[9] - 行业推动"回归保障+转向分红险"策略,作为应对利率下行和负债成本控制的关键路径[12] 分红险产品特性 - 分红险采用"保底收益+浮动分红"机制,可分配盈余按不低于70%比例分配给客户[10] - 预定利率可较低设定压缩初始负债成本,红利分配可动态调节成本支出[12] - 保险公司可根据投资回报、死差、费差等实际经验灵活调整红利分配[12] 历史发展脉络 - 2000年中国人寿推出首款分红险,背景是存款利率从1996年11%降至2000年2.25%[14] - 2001-2010年为分红险"黄金十年",保费复合增速43.80%,2011年占比超九成[15] - 2013年后因年金险预定利率放开至4.025%,分红险占比下滑,2021年起持续负增长[15] 监管与行业挑战 - 监管部门下发文件强化分红水平监管,要求平衡预定利率与收益并"限高"[20] - 部分公司通过调高分红水平进行"变相高利率"竞争,可能引发未来兑现风险[21] - 中小保险公司面临"路径依赖"挑战,缺乏分红险转型所需的制度和文化适应性[22] 销售端实践 - 代理人反映增额终身寿险更易销售,分红险需解释分红原理和不确定性[7] - 客户对分红险收益预期存疑,需结合保险公司经营能力和投资能力进行推介[20] - 监管要求销售中不得以历史红利作为承诺,需强化分红机制透明说明[20]
青达环保: 青达环保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24元,以总股本123,071,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537,040元 [1][2] - 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 [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该公司保管 [1] 股东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一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3] - 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216元,可自行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4]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216元,可自行申请税收优惠 [5][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缴税,税前每股红利0.24元 [6] 实施细节 - 现金红利发放日与除权(息)日未明确披露,需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1][6] - 联系方式: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32-86625751 [6]
招商证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19:15
招商证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核心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377元(A股),总派发金额27.98亿元,以总股本86.97亿股为基数[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1] 关键时间节点 - A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5日,除权(息)日与最后交易日均为2025年7月16日[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公告[1] 分配实施细节 - 无限售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指定交易股东可在发放日领取,未指定交易股东红利暂由结算公司保管[2] - 大股东招商局金融控股等三家机构由公司直接发放现金红利[2] 不同股东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代扣个税,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超1年免税[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3393元[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0.3393元,符合税收协定者可申请退税[4][5] - 居民企业股东:自行申报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377元(含税)[5] 咨询渠道 - 联系部门:招商证券办公室,电话0755-83081054/83081596[5]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8 03:15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8元,以总股本760,095,613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807,649.04元 [2][4]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不涉及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6] 实施方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5] - 公司股东老百姓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泽星投资有限公司、陈秀兰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9] 扣税说明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9] - 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税负20% [10] - 持股1个月至1年(含1年)税负10% [10] - 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0]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代缴,税后每股0.072元 [10]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072元 [10]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072元人民币 [11]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0.08元 [11] 其他信息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发放年度为2024年年度 [7]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为否 [7]
每周股票复盘:法兰泰克(603966)每股现金红利0.23元,为子公司提供3000万元担保
搜狐财经· 2025-07-06 06:21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7月4日收盘价为9 24元 较上周下跌0 86% [1] - 本周最高价9 5元(7月1日) 最低价9 17元(7月4日) [1] - 当前总市值36 84亿元 在专用设备板块市值排名104/177 两市A股排名3812/5149 [1] 分红派息 - 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23元 共计派发9170 12万元 [1][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 除权及发放日为7月7日 [1] - 不同股东类型适用差异化扣税政策:无限售流通股持股超1年免税 限售股按50%应税所得额20%税率(税后0 207元/股) QFII和港股通投资者税后0 207元/股 机构投资者税前0 23元/股 [1] 担保事项 - 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国电大力提供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累计对其担保余额达1 4亿元 [2][3] - 截至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 23亿元 占净资产比例32 32% 无逾期担保 [2] - 被担保子公司2025年一季度末资产总额2 43亿元 负债9253 9万元 净亏损304 05万元 [2] - 担保范围涵盖主合同全部本金及利息 保证期为主债务到期后三年 [2]
华能国际: 华能国际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20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27元人民币(含税)[1] - 以总股本15,698,093,359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38,485,206.93元人民币(含税)[1] 分配实施时间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7/9,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7/10[1] 分配实施方式 -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1] - 其他内资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1] 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1]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243元人民币[1]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243元人民币[1] - 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需自行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所得税[2] - 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实际发放每股0.27元人民币[2] 股东大会审议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1] 联系方式 - 联系部门为证券融资部、财务与预算部,联系电话010-63226576、010-63226872[2] - 联系人为李国昀(证券融资部)、朱逸宁(财务与预算部)[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1 04:03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 25元(含税)[2] - 利润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分配以总股本606 677 919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1 669 479 75元[4] 分派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 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6] 实施办法 - 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5]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5]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 实际派发0 25元/股[9] - 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 转让时按持股期补缴(1个月内税负20% 1-12个月税负10%)[9]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扣税 实际派发0 225元/股[10]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实际派发0 225元/股[10]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实际派发0 225元/股[11]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税 实际派发0 25元/股[11] 时间安排 - 分配方案实施时间为2024年年度[7]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6月3日[2]
金瑞矿业: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0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25元(含税),总股本288,176,27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204,406.83元 [1] - 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实施日期为2025年7月3日(股权登记日)和2025年7月4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 [1][5]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1]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至1年按10%实际税负,持股1个月内按20%实际税负 [2][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0225元 [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0225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025元 [6] 实施细节 - 红利发放方式为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1] - 公司证券部提供咨询,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971-6321653、传真0971-6330915及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 [7]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搜狐财经· 2025-06-27 07:16
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22元(含税),以总股本2,194,681,695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2,829,972.90元 [1]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 [1] - 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红利 [2] 扣税政策 - 自然人股东与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超过1年免税 [3][4] - QFII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可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符合税收协定条件者可申请退税 [5] - 其他居民企业股东自行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 [5] 实施安排 - 红利发放日未指定交易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1] - 权益分派咨询联系方式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10-82830815 [6][7]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5 03:17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A股现金红利0.007元(税前),B股每股0.000975美元(税前)[2] - 以总股本934,916,069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544,412.48元[4]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2] 实施时间与对象 - 方案经2025年6月1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A股分红实施细则 - 无限售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5] - 自然人股东及基金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超1年免税[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后每股实发0.0063元[6] - 港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后每股实发0.0063元[7] - 其他法人股东自行纳税,税前每股0.007元[7] B股分红实施细则 - 按汇率1:7.1789折算,每股派发0.000975美元[9] - 非居民企业股东按10%税率代扣后每股实发0.000878美元[9] - 外籍自然人股东免税,每股实发0.000975美元[11] - 居民自然人股东参照A股差异化征税政策执行[10] 特殊发放安排 - 上海建材集团、中国复合材料集团、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列为自行发放对象[8] - B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以美元支付[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