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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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纪念张国荣”演唱会公开售票,香港环球唱片与张国荣挚友发声
新浪财经· 2026-03-26 17:42
事件概述 - 近期上海、广州、苏州等多地出现以“纪念张国荣”为名的商业演唱会,行情火爆,部分地区场次已售罄 [2] - 香港环球唱片与张国荣前经纪人陈淑芬发布公开信,声明截至目前未对相关活动进行任何授权,并呼吁粉丝选择合理合法的纪念活动 [5][6][7] - 截至3月26日中午,相关演出在票务平台仍可正常购票 [13] 行业运营与监管现状 - 演出面向公众售票的前提是,主办方需向票务平台提交公司证照、演出批文、场地协议等文件并通过审核 [12] - 截至发稿,主要票务平台大麦和猫眼对此事暂无回应 [12] 潜在法律风险 - 尽管张国荣已离世,但其肖像权、姓名权仍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在商业演出中使用可能构成侵权,其近亲属或合法授权代理人有权主张民事责任 [13] - 在商业演出中公开播放张国荣的音乐作品、演唱其曲目及使用其演出视频,属于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利的行为,若未获版权方许可,可能侵犯相关版权方的著作权 [14]
员工刻意剪碎王一博头像?库迪咖啡向王一博道歉:立即终止涉事门店合作并闭店,加强门店培训进一步规范物料回收流程
金融界· 2026-02-28 09:58
事件概述 - 库迪咖啡因门店工作人员恶意销毁前代言人王一博肖像物料并公开传播视频 引发重大品牌舆论危机 公司于2月28日凌晨发布致歉声明[1][3] 事件起因与争议核心 - 事件导火索为一段在抖音等社交平台广泛传播的视频 视频中工作人员手持剪刀刻意聚焦裁剪、破坏印有王一博肖像的立牌头部 相关话题迅速登上热搜[3] - 争议核心并非合约到期后销毁物料这一行业常规操作 而是销毁方式与传播态度 正常的物料销毁采用统一回收、整体粉碎等私密规范流程 而此次行为被指是对艺人的恶意挑衅与不尊重[3] 双方合作历史与价值 - 库迪咖啡与王一博的合作始于2024年1月 2025年1月升级为全球品牌代言人 合作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4] - 作为顶流艺人 王一博为品牌带来了实打实的商业价值 官宣代言后多地门店出现爆单 助力部分经营承压门店扭转颓势 其国际影响力也助力了品牌在日本东京等海外市场的开拓[4] 公司回应与处理措施 - 库迪咖啡在致歉声明中承认个别门店存在处置不当的情况 并向王一博、粉丝及消费者致歉 对合作期间王一博的支持表示感激与尊重[5] - 公司公布三项核心处理措施:立即终止涉事门店合作并闭店;加强门店培训 规范物料回收流程 升级巡检与监督机制;强化品牌管理[6] 事件影响与行业启示 - 涉事门店工作人员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9条 侵害他人肖像权与人格尊严[6] - 此次事件具有典型的普法教育意义 在流量时代 品牌与顶流艺人合作落幕时应保持最基本的尊重与体面 一次不体面的“分手”可能毁掉长期积累的品牌信任[6] - 对于公司而言 致歉声明仅是危机处理的开始 如何真正落实整改、弥补品牌管理漏洞、重获市场信任是后续关键课题[6]
“被直播”?不可以!
新浪财经· 2026-01-16 08:32
行业核心观点 - 在“万物皆可直播”的时代,未经同意的“被直播”现象已成为新的社会与法律问题,核心争议在于公共场所的拍摄自由与个人肖像权、隐私权的边界 [1] 法律与监管框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知情与同意是判断侵权的核心要素 [3][4] - 法律规定了5种可不经同意的例外情形,如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实施新闻报道或展示特定公共环境等 [4] - 近期《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为规范直播营销行为提供了更明确的监管标尺 [7] 行业实践与侵权界定 -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街拍等行为需获得被拍人许可,且内容公开发布前仍需经过肖像权人同意 [4] - 部分商家常以“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为由进行拍摄,但必须明确顾客是否知情同意,以及使用其肖像是否确属“不可避免” [4] - 已有司法判例对侵权行为进行追责,例如武汉有探店视频因拍到顾客,平台经法院调解后赔偿;苏州有火锅店因直播顾客用餐画面被判道歉并赔偿 [5] 平台与运营者责任 - 直播运营者需履行明确告知义务,通过显著标识提示直播区域,并主动规避对非自愿入镜者的特写拍摄 [6] - 直播平台需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内容审核机制,并建立便捷高效的侵权投诉与处理通道 [7] - 相关部门需加强巡查执法,对恶意侵权、屡禁不止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以确保法律有效执行 [7] 技术风险与行业影响 - 在AI时代,几秒钟的音视频或几张照片可能被用于“人肉搜索”、恶意剪辑、网络暴力、深度伪造等,面部图像泄露风险显著增加 [4] - 技术进步不应压缩个人权利边界,保护公民肖像权与隐私权是确保科技向善的重要理念 [8]
意外入镜直播,算不算被侵权?
新浪财经· 2026-01-03 06:40
核心观点 - 商铺在盈利性直播中未经许可拍摄并公开消费者肖像,已构成对消费者肖像权的侵犯,消费者有权要求删除或打码处理,并可寻求法律帮助[1] - 直播经济的兴起要求相关盈利主体增强法律意识,主动征得同意以避免侵权纠纷,尊重他人肖像权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2] 法律界定与侵权认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8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1] - 商铺直播带货属于典型的盈利性行为,将他人肖像公开用于盈利,已涉及肖像权保护问题[1] - 商铺在直播中未经消费者许可拍摄其肖像并用于盈利,已构成侵权[1] 消费者权益与应对措施 - 消费者在就餐等场景中被商铺直播入镜,个人权益可能受到侵犯[1] - 肖像权人发现被擅自拍摄后,有权要求直播方删除相关视频片段或对肖像进行打码处理[1] - 若对方拒绝配合,消费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 - 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时,可及时留存直播录屏、截图等证据,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2] 行业规范与发展呼吁 - 随着直播经济兴起,商铺、主播等盈利性直播主体需增强法律意识,拍摄前应主动征得他人同意,避免因侵权引发纠纷[2] - 盈利性直播不能逾越法律边界,尊重他人肖像权既是法律要求,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2] - 行业唯有兼顾商业利益与个人权益,才能实现共赢[2]
跳水运动员唐怡萱一把夺过偷拍者手机:“删了!”
新京报· 2025-04-24 17:57
事件概述 - 前跳水运动员唐怡萱在北京地铁7号线遭遇并制止一名男子偷拍其朋友 该男子在“对峙”后删除了照片 唐怡萱等人向地铁工作人员反映了情况但未报警 [1][3][5] - 上海市公安局轨交分局于4月18日通报抓获一名网名为“一只公交迷”的男性博主 该博主在公共场所拍摄穿着短裙的女性视频并配以诱导性文字发布 已被行政拘留 [15] - 涉事博主“一只公交迷”从3月17日起共发布327条视频 其中偷拍陌生女性的视频达43条 一个月内粉丝增长2000多名 [17] - 该博主在直播中长时间将镜头对准路人进行“近景特写”并加以点评 其本人承认行为是为了“擦边蹭流量” 并辩称在公共空间拍摄且画幅未完全落在路人身上 不构成偷拍或侵权 [18][20][21] - 该博主声称记不清有多少人要求其删除视频 其中包括未成年人 删除与否看其心情 目前该账号已被设为私密 [22] 法律与专家观点 - 律师指出 未经允许的拍摄和传播可能构成侵权 涉及未成年人则需同时获得其监护人同意 [24] - 专家强调“公共场所”不是偷拍行为的“挡箭牌” 即使未涉及隐私部位 也可能对拍摄对象造成困扰 平台有义务从发布源头加以限制 [26] - 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 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8条亦保护妇女的肖像权、隐私权等权益 [26] 公众反应 - 网友对唐怡萱及其朋友的勇敢行为表示赞赏和支持 [7][8] - 也有网友表示曾遭遇类似情况但未能勇敢站出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