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有限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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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合法权益
中国证券报· 2025-12-05 04:22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七个典型案例 旨在通过司法实践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具体举措包括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坚持法不溯及既往、维护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及创新执行举措 [1] - 典型案例覆盖融资环境优化、股东有限责任激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及企业名誉信用保护等多个方面 反映了人民法院在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方面的最新工作进展 [1] - 全国工商联将与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加强协作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为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1] 依法规范金融机构行为 - 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中 某银行在发放3.5亿元贷款前向企业收取1000万元“融资承诺费”却未提供服务 法院认定其违反收费原则 并按“砍头息”规则将该费用从借款本金中扣除 [2] - 通过明确司法支持导向 为民营企业平等使用金融资源扫清障碍 助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 - 案例彰显了依法平等保护的鲜明司法态度 从规范融资收费入手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5] 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基本原则 - 在一般取回权纠纷案中 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作为民营企业的某开发公司存在明显过错 并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适用合同签订时的法律支持作为国有企业的某集团公司诉请 体现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精神 [3] - 案例精准回应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核心要求 落实了“依法平等保护”的基本原则 实现了立法意图与司法实践的同频共振 [3] - 案例中对融资环节的平等对待 直接呼应了法律中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明确规定 [3] 依法维护股东有限责任制度 - 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公司法 一方面严格遵循法人财产独立原则 规范并追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 [4] -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股东有限责任风险控制功能 在依法出资的股东财产与公司责任间建立有效“防火墙” 维护诚信出资股东合法权益 [4] - 在具体案例中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提审并改判 使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民营企业股东受有限责任制度保护 无需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以此激励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 [4] 多方协作与积极评价 - 自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印发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以来 双方已建立运行顺畅的长效工作机制 在促进“两个健康”等工作上有效配合并取得突出成绩 [4] - 企业家及学者认为 发布的案例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鲜活诠释 传递了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不变、司法机关保护力度不减的清晰信号 [2][3] - 案例工作从审慎剥离不当债务为企业“减负” 到惩治侮辱诽谤行为守护企业名誉 均彰显了依法平等保护的鲜明司法态度 [5]
事关民企融资难、融资贵!最高法发布7大案例
上海证券报· 2025-12-04 22:33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个典型案例 旨在通过司法实践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 依法规范金融机构行为 - 法院通过审理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规范金融机构利息和费用收取、单方面增加贷款条件、中止或提前收回贷款等行为 以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3] - 在一起涉及3.5亿元贷款的案例中 法院认定银行收取的1000万元“融资承诺费”属不当收费 按“砍头息”规则从借款本金中扣除 [3] - 在另一起案件中 法院认定借款人仅迟延2天支付利息属显著轻微违约 且银行在有充分担保下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有违诚信公平原则 故驳回银行诉求 [4] 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合法权益 - 法院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在案件审理中准确适用法律以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6] - 在一起涉及国有企业的取回权纠纷中 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了国有企业在民营企业存在明显过错情况下的诉请 体现了平等保护精神 [6] - 在企业改制相关纠纷中 法院细致梳理债权债务 例如在一起案件中 确认民营企业仅实际接收180余万元资产 故判令其仅在该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为其剥离了不应承担的巨额债务 [7] 依法维护股东有限责任制度 - 法院严格遵循法人财产独立原则 依法追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交易“掏空”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 [9] - 法院充分发挥股东有限责任风险控制功能 在诚信出资股东的财产与公司责任间建立“防火墙” 以稳定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预期与信心 [9] - 在一起执行异议之诉中 最高人民法院改判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民营企业股东无需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保护了其受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保护的权利 [9] 依法创新执行举措 - 法院依法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 防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10] - 在执行过程中 法院努力做到不中断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与资金往来 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 不扩大对企业声誉的负面影响 [10]
最高法发布典型民商事案例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新华社· 2025-12-04 21:3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保护民营企业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民商事案例 [1] - 案例内容涵盖融资环境优化、股东有限责任激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企业名誉信用保护等多个方面 [1] 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 - 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认定银行在发放3.5亿元贷款前收取的1000万元“融资承诺费”为“砍头息” [1] - 法院将该笔费用从借款本金中扣除,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因该收费超出金融监管规定准许范围且未提供对应服务 [1] 处置历史遗留问题 - 通过审理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精准剥离了不应由民营企业承担的巨额债务 [2] - 此举依法妥善化解了困扰地方政府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助力民营企业卸下包袱再出发 [2] 维护企业制度与信用 - 案例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维护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以增强民营企业投资创业信心 [2] - 案例还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创新执行举措,以维护民营企业信用 [2]
最高法发布七大典型案例!相关部门答中证报记者问
中国证券报· 2025-12-04 12:34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个典型案例,旨在通过司法实践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1][5] - 全国工商联与最高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沟通协作,共同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6] 依法规范金融机构行为 - 典型案例明确金融机构权利行使边界,旨在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并稳定其经营预期 [2] - 在某银行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案中,法院认定银行在发放3.5亿元贷款前收取的1000万元“融资承诺费”未提供对应服务,违反监管规定,按“砍头息”规则从借款本金中扣除 [2] - 在某银行诉港某公司案中,法院认定借款人仅迟延2天支付利息属显著轻微违约,银行直接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有违诚信公平原则,故驳回其诉求 [3] 坚持法不溯及既往与平等保护 - 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平等保护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1][3] - 在某集团公司诉某开发公司案中,最高人民法院适用购房合同签订时的法律,支持作为国有企业的某集团公司的一般取回权诉请,体现了平等保护立法精神 [3] 依法维护股东有限责任制度 - 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公司法,维护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以增强民营企业投资创业信心 [3] - 严格遵循法人财产独立原则,依法追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交易“掏空”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 [4] - 在“某投资公司诉某集团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改判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民营企业股东受有限责任保护,无需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以激励企业家 [4] 依法创新执行举措 - 人民法院创新执行举措,旨在维护民营企业信用并高效化解纠纷 [1][4] - 在“某家居公司诉某咨询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中,法院根据双方申请采取执前扣划措施,既避免胜诉方因现金流陷入困境,又避免败诉方征信受损,实现互利共赢 [4] 工商联与法院的协作机制 - 全国工商联调研显示,“法治环境”得分连续多年位居营商环境五大环境前列,这与人民法院的履职担当密切相关 [6] - 自2020年《关于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印发以来,双方已建立顺畅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取得突出成绩 [6] - 全国工商联下一步将与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加强沟通协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