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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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民企融资难、融资贵!最高法发布7大案例
上海证券报· 2025-12-04 22:33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个典型案例 旨在通过司法实践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 依法规范金融机构行为 - 法院通过审理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规范金融机构利息和费用收取、单方面增加贷款条件、中止或提前收回贷款等行为 以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3] - 在一起涉及3.5亿元贷款的案例中 法院认定银行收取的1000万元“融资承诺费”属不当收费 按“砍头息”规则从借款本金中扣除 [3] - 在另一起案件中 法院认定借款人仅迟延2天支付利息属显著轻微违约 且银行在有充分担保下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有违诚信公平原则 故驳回银行诉求 [4] 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合法权益 - 法院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在案件审理中准确适用法律以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6] - 在一起涉及国有企业的取回权纠纷中 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了国有企业在民营企业存在明显过错情况下的诉请 体现了平等保护精神 [6] - 在企业改制相关纠纷中 法院细致梳理债权债务 例如在一起案件中 确认民营企业仅实际接收180余万元资产 故判令其仅在该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为其剥离了不应承担的巨额债务 [7] 依法维护股东有限责任制度 - 法院严格遵循法人财产独立原则 依法追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交易“掏空”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 [9] - 法院充分发挥股东有限责任风险控制功能 在诚信出资股东的财产与公司责任间建立“防火墙” 以稳定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预期与信心 [9] - 在一起执行异议之诉中 最高人民法院改判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民营企业股东无需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保护了其受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保护的权利 [9] 依法创新执行举措 - 法院依法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 防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10] - 在执行过程中 法院努力做到不中断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与资金往来 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 不扩大对企业声誉的负面影响 [10]
又一银行股权被转让
中国基金报· 2025-06-27 18:51
股权转让 - 长城华西银行40.92%股权被挂牌转让 转让方为二股东长城资产及一致行动人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合计持股40.92% [1][3] - 转让底价为43.32亿元 涉及股份数量94259万股 [2][3] - 股权转让已获长城资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财政部批准 将导致实际控制权转移 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3] 股东结构 - 截至2024年末 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20.96% 长城资产持股19.96% [3] - 其余股东包括德阳发展控股、丰谷酒业等 持股比例均不超过5% [3] - 小股东深圳市佳德投资持有的2750万股股份此前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流拍 [7] 银行背景 - 长城华西银行成立于1998年 前身为德阳银行 2014年底引入长城资产作为战略投资者 2016年更名为长城华西银行 [4] - 截至2024年末 资产总额1511.81亿元 负债总额1406.73亿元 存款余额1096.63亿元 贷款余额953.51亿元 [6] - 2024年资本充足率14.07% 流动性比例105.53% [6] 经营表现 - 2025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16亿元 净利润6560.04万元 [6] - 2022-2024年净息差持续下降 分别为1.6%、1.54%、1.28% [6] - 同期不良贷款率呈上升趋势 分别为1.8%、1.62%、2.03% 2024年末超过2% [6] 战略调整 - 股权转让旨在引入符合监管要求的优质战略投资者 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5] - 受让方需为综合实力强劲、财务状况良好、持续盈利的企业 [5] - 2025年3月完成换帅 选举高焱为新任董事长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