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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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散“投诉”上市公司律师?关乎多方利益,A股股东名册查阅制度仍待完善
搜狐财经· 2025-09-20 19:31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后,股东可进 一步复制股东资料。 由于上市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流通的特殊性,一些受访人士认为,股东名册属于"敏感信息",其查阅和 复制涉及多方利益,相关方对股东获取上市公司股东名册的行为,应予以适当的规范和限制。 截至目前,A股只有极少数上市公司出台了《股东名册查阅制度》。对于如何在保障股东权利的同时, 约束其行为,并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不受影响,市场或许还需要做一些工作。 牛散与律师起争议 日前,一位小红书博主发文称,其在行使股东权利查阅上市公司股东名册时,遭到上市公司所聘请律师 的"辱骂",该博主称要"坚决投诉"。 配图显示,该博主向*ST立航发送了查阅股东名册的邮件,要求查阅公司最新一期前50名股东的名单; 其在邮件中附上了自己的身份证和沪市股东卡。 综合多方信息,该博主系知名牛散谢恺。 股东查阅权标准不一 《公司法》中一直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公开资料显示,谢恺出生于1988年,上海黄浦区人士。有报道称,他以6000元起家,逐步成为了身家过 亿元的A股超级牛散。谢 ...
关乎多方利益 A股股东名册查阅制度仍待完善
证券时报· 2025-09-20 06:20
新《公司法》股东名册查阅权实施现状 - 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实施 新增股东复制股东名册权利 但需遵守《证券法》等法规 [4] - 上市公司需平衡股东知情权与公司运营效率 股东名册含敏感信息如身份证、电话、股票账号等 [7][8] - 目前A股仅极少数公司出台《股东名册查阅制度》 如创远信科明确现场查阅或指定电子设备查询 仅允许复制与自身权益直接相关部分 [10] 上市公司执行差异 - 查阅方式标准不一:部分公司接受邮件或电话查询 部分要求现场查阅并签署保密协议 [5][6][7] - 身份核验要求不同:多数公司需股东提供身份证、股东卡及持股证明 部分需签署保密承诺 [4][7] - 信息范围争议:部分公司允许查阅前200名股东名册(由中登公司定期发送) 部分仅限查询自身持股信息 [4][8] 典型案例与争议 - 牛散谢恺(身家过亿元)要求查阅*ST立航前50名股东名册 与公司律师发生争议 后删除相关社交媒体帖子 [2][3] - *ST立航仅接受现场查询 要求签署保密协议 理由是保护其他股东隐私信息 [4][7] - 律师观点分歧:一方认为股东应按流程申请 另一方主张需证明"正当目的"并避免信息滥用 [2][8] 行业规范与建议 - 配套法规尚未完善:《证券法》未明确查阅复制范围 导致上市公司执行方式多样 [9] - 专家建议通过目的分类管理、技术处理敏感数据、时间窗口控制等方式平衡知情权与市场公平 [8][9] - 研究指出股东名册可能被用于市值操纵 需通过制度设计防止滥用 [8]
“股东知情权”是权利但不能是手段!
叫小宋 别叫总· 2025-08-14 11:42
股东纠纷背景 - 骏玖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股东凯风创投(持股6.56%)存在知情权纠纷诉讼,该诉讼可能掩盖更深层次的股东矛盾[3][4] - 凯风创投在2024年5月完成新一轮投资后,仅1-2个月内突然要求专项审计并于7月起诉公司,但公司声称已正常履行知情权义务[6] - 纠纷涉及公司第二大股东金烨(持股23.04%),其曾担任法人至2022年,被定义为创始团队成员[4] 异常行为与潜在协议 - 凯风创投的回购要求仅针对公司和特定创始股东(丁勇,持股38.94%),未涉及同为创始成员的金烨[7] - 金烨与凯风创投被曝存在"桌底协议",暗示双方可能存在未公开的利益关系[11] - 公司同时与金烨存在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形成"投资人诉公司、公司诉创始团队"的反常局面[4] 股权结构披露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勇(持股38.94%),前两大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61.98%[3] - 机构股东包括张江科投(5.04%)、太平资管(3.36%)、劲邦资本(3.34%)等,均为私募基金或国企背景[3] - 凯风创投通过上海凯风开耀投资中心持股6.56%,是最大的机构投资人[3] 行业影响与诉求 - 事件反映一级市场投后管理的复杂性,呼吁主流媒体介入调查股东与企业矛盾的真相[12][13] - 期待凯风创投作为专业投资机构对事件作出与行业地位相符的公开回应[14] - 强调该案例可能揭示行业普遍存在的"桌底协议"等非透明操作[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