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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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建设镇自来水厂因违规收费及使用未检水表被罚没5万余元
齐鲁晚报· 2025-09-01 16:05
违规收费行为 - 公司在2023年1月至2025年3月期间以"开户集资款"名目向42户新用户收取500元/户开户费 违规所得21000元 [1][4] - 公司向73户新装和换表用户收取60元/表费用 违规所得4380元 [1][4] - 违规收费总额25380元 涉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开户费和水表装置费 [1][4][7] 计量违法行为 - 公司自建厂以来所有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均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 影响用水贸易结算公平性 [1][6][8] - 新装和更换的73只水表均未申请强制检定 [4][6] 行政处罚决定 - 针对违规收费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5380元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25380元 [2][15] - 针对计量违法行为责令停止使用未检定水表并处200元罚款 [2][10] - 罚没款合计50960元 需在15日内缴纳 逾期每日加处3%罚款 [2][15] 退款执行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张贴退款公告但截至8月27日未退还任何款项 实退金额0元 [2][5][6] - 25380元违法所得仍未退还给用户 [2][6] 法律依据 - 违规收费违反《价格法》第十二条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八条 [7][11][12] - 未检定水表违反《计量法》第九条和《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8][9][10] - 处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和《福建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3][14] 企业背景 - 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供水企业 承担建设镇2051户居民和非居民供水任务 [1][4] - 持有《营业执照》《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