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数据流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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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规范强化跨境数据流动治理
经济日报· 2025-08-15 06:08
应看到,当前我国在数据流动治理上制度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碎片化和分散性比较明显;在全球数据治 理规则制定上的主导权和话语权不足,现行规则与国际规则的兼容性不够;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数据跨境 流动的合作共享还存在壁垒;等等。针对此,应多措并举。 推动数据跨境流动治理应完善相关制度保障。立足本国国情,继续完善相关立法,适时修补法律法规漏 洞或填补法律法规空白,整合内容重复的法律条文,形成符合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并同本国文化传统相适 应的数据流动法律制度体系。完善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推进《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与DEPA中数 据跨境流动规则的衔接,及时回应国际数字贸易治理的最新需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制定与完善跨 境数据安全审查标准,建立国内数据审查的决策机制与协调机制,加强跨境数据安全审查技术的研发和 应用,实现数据跨境风险的精准控制。 我国还积极倡导、参与数据跨境国际规则的制定,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双边多边协商,为全球数字经济发 展注入新动能。《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和《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的 提出,展示了我国在国际数据治理上的大国主张。我国申请加入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