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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好知识产权保护新课题
新浪财经· 2026-02-07 05:01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此举旨在推动创新从技术积累迈向价值创造与规则塑造 是应对国际科技竞争的重要举措 对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意义重大 [1] 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 - 技术创新重塑产业格局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适配性挑战日益凸显 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中高价值发明专利数量达229.2万件 其同比增速比总体水平高2.2个百分点 [2] - 量子科技、生物制造、脑机接口、第六代通信等产业已诞生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专利 促进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2] - 传统知识产权制度面对新兴领域的技术特性与应用场景不能有效适用 导致权利认定、侵权判定、规则适用等环节出现实践困境 [2] - 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领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缺乏现行法依据 司法实践中可能导致裁判标准和证据认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2] - 在人工智能领域 AI不能作为发明人 AI生成内容的版权存疑 创作涉及主体众多且贡献度难以量化 使用海量版权数据训练AI是否构成“合理使用”存在争议 技术迭代周期远超专利审查周期导致保护严重滞后 [3] - 新兴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很多尚未经过市场化检验 企业在选择保护方式、确定申请时机及选择申请国家和地区等方面缺乏明确指引 增加了创新成果转化的风险 [3] 完善保护制度的重点方向 - 完善制度需坚持规范性与灵活性并重 既要为技术发展定好规则 又要为快速迭代的创新留下足够空间 [4] - 制度设计需聚焦新兴技术场景下的特殊需求 明确AI算法专利、生成技术方案的可专利性条件 以及元宇宙环境下虚拟商品和服务的商标注册标准 [4] - 司法实践应完善侵权判定标准 明确侵权行为表现形式 建立适配新技术特点的证据规则 构建专门的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4] - 可借鉴国内外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领域的司法案例与立法经验 [4] - 需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审查效率以适应技术快速迭代 同时严把授权质量关 加强创造性审查 遏制低质量专利申请 确保保护强度与创新程度相匹配 [5] - 强化维权保障、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是核心发力点 可引入区块链存证、侵权预警等技术手段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6] - 通过适用高额赔偿、反向行为保全等措施及时为创新主体止损 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鼓励行业调解、仲裁等非诉方式 [6] 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与全球化布局 - 参与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是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创新主体全球权益的重要举措 [7] - 企业和科研机构应主动运用PCT、海牙协定等国际工具进行全球化专利布局 扩大创新成果的国际保护范围 [7] - 鼓励头部企业加入或牵头制定国际技术标准 将自身核心专利融入标准体系 成为标准必要专利的重要持有者 以提升规则影响力 [7] - 应及时将通过跨国研发、数据跨境流动、海外维权等一线实践遇到的规则障碍反馈给政府部门 为国家参与国际谈判提供依据 [7] - 应提升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推动我国在新兴领域的技术标准被纳入国际标准体系 并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积极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 [7]
非关税壁垒威胁非洲出口
商务部网站· 2025-12-18 00:44
文章核心观点 - 非关税壁垒正对非洲出口构成显著挑战 全球标准日益收紧使非洲出口商面临市场准入压力 [1] - 发展中国家在全球贸易规则制定中的影响力正逐渐减弱 若不加强标准体系建设 非洲出口商可能被挤出高价值市场 [1] - 非洲等发展中经济体在国际标准制定中参与不足 技术能力薄弱及国家标准机构资金不足限制了其对规则制定的影响力 [1] - 世界银行提出“适应—对齐—主导”三阶段框架 以帮助非洲应对挑战并提升竞争力 [1] - 成功经济体将标准视为战略工具 非洲亟需加强技术机构建设并更深入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以避免在新兴贸易与技术领域被边缘化 [2] 全球非关税壁垒现状与影响 - 目前全球约90%的贸易受到农药限制、认证规则和包装要求等非关税措施的约束 这一比例在上世纪90年代末仅为15% [1] - 这些非关税要求已成为出口市场的关键门槛 而欠发达国家往往难以达到或参与其制定过程 [1] - 标准已成为市场准入的重要影响因素 [1] 非洲面临的挑战与参与度 - 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全球标准的技术委员会中 非洲等发展中经济体的参与比例不足三分之一 [1] - 技术能力薄弱及国家标准机构资金不足 限制了这些国家对规则制定的影响力 [1] 建议的应对策略 - 世界银行提出“适应—对齐—主导”的三阶段框架 [1] - 初期推动国际标准本地化适配 [1] - 中期与全球规范对接以提升竞争力 [1] - 后期参与并主导国际标准制定 [1] - 非洲亟需加强技术机构建设并更深入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2]
完善制度规范强化跨境数据流动治理
经济日报· 2025-08-15 06:08
文章核心观点 - 首都首条跨境数据专用走廊“E数通”开通运行 标志着在促进数据跨境流动治理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1] - 数据流动是数字经济增长的关键驱动力 对全球及行业经济增长有显著促进作用 [1] - 当前数据跨境流动治理在制度体系、国际规则兼容性及国际合作方面存在挑战 需通过完善制度、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加强国际合作来推动治理 [2][3][4] 数据流动的经济影响 - 数据流动对各行业利润增长的平均促进率为10% 在数字平台和金融业等行业中可达到32% [1] - 数据流动量每增加10% 将带动GDP增长0.2% [1] - 预计到2025年 全球数据流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达到11万亿美元 [1] 政策与法律框架 - 已发布《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 要求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1] - 目前基本确立了数据保护与数据跨境流动的法律制度体系 [1] - 需完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推进与DEPA中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的衔接 [3] 国际合作与规则制定 - 积极倡导并参与制定《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和《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 [2] - 申请加入RCEP 积极推进加入CPTPP和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2] - 与德国签署《关于中德数据跨境流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与新加坡就数据跨境领域合作展开交流 [2] 治理挑战与改进方向 - 当前制度保障体系不够完善 存在碎片化和分散性问题 [2] - 在全球数据治理规则制定上的主导权和话语权不足 现行规则与国际规则的兼容性不够 [2] - 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共享存在壁垒 [2] 未来治理路径 - 完善相关立法 填补法律法规空白 整合重复法律条文 形成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体系 [3] -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利用双边协定建立数据跨境流动的互信互认机制 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跨境流动治理的包容性 [3] - 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共享 在跨境电商和数字新业态等领域拓展合作 搭建数据治理对话平台 倡导建立跨境数据流动国际合作与互信体系 [4]
中共中央:促进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 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司法措施
快讯· 2025-07-14 17:23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 - 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和重点地区国际商事审判工作,完善与国际商事调解、仲裁的衔接机制,促进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 [1] - 完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等司法审判制度 [1] - 加强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准确适用工作,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外国法律查明工作体系 [1] 涉外司法与权益保护 - 完善海事审判工作,合理布局海事法院派出法庭,加强海洋权益司法保护 [1] - 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司法措施,完善海外利益司法保护机制 [1] - 加强侨益司法保护工作,加强司法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1] 国际规则参与与区域司法协作 - 积极参与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网络空间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 [1] - 健全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体系,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司法交流合作,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1] - 加强涉台司法工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1]
任鸿斌:中国仲裁事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上升机遇期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08 14:05
中国海事商事仲裁发展现状 - 仲裁在跨境商事纠纷解决中作用日益凸显,具有高效、灵活、公正的特点 [1] - 中国海仲是唯一以解决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争议为特色的国家级涉外仲裁机构 [1] - 2024年海仲委涉外案件占比39%,同比增长55%,案件涉及40个国家和地区 [1] - 中国仲裁员总数超过6万人,案件当事人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1] 中国仲裁事业发展机遇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仲裁制度改革作出新部署,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2] - 行业需加强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在仲裁中的应用,提升智能化水平 [2] - 需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中国在国际仲裁领域的话语权 [2] - 要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仲裁法律合作 [2] 中国海仲最新成果 - 发布《自贸区企业海事海商典型案例集》,精选10起代表性案例 [3] - 案例涉及船舶建造、航次租船、多式联运等纠纷多发领域 [3] - 总结了解决自贸区企业海事争议的独特实践经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