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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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收移送起诉告知书 募8.2亿可转债中信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6-01-05 16:48
案件进入司法审查起诉阶段 -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案件因涉嫌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已侦查终结并移送至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 - 此前于2025年8月14日,公司曾收到杭州市公安局的《调取证据通知书》,以侦办涉嫌欺诈发行证券案 [1] - 公司表示本次事项系前期涉案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正常司法程序推进,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预计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2] 监管行政处罚历史 - 2023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 - 浙江证监局查明公司涉嫌两项违法事实:一是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二是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3] - 针对欺诈发行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非法所募资金81,700万元百分之十的罚款,即8,170万元罚款 [3] - 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3] - 综合两项,浙江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合计8,570万元罚款,并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章笠中处以750万元罚款及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3][4] 公司当前状况与战略 - 公司表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有序运行,并已实现“治理、团队、业务”三重焕新,迈入合规经营、聚焦主业的新发展阶段 [2] - 公司将进一步贯彻“聚焦物联网,重塑增长引擎”核心战略,近期已发起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优化调整 [2] 公司融资历史 - 公司累计募资5次,募资金额总计30.28亿元 [4] - 具体包括:首发募资9.86亿元;2次增发募资11.73亿元;1次股权激励和授予募资6385.68万元;1次发行可转债募资8.06亿元 [4] - 2010年4月30日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1700万股,发行价5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86亿元,净额9.34亿元,保荐人为国信证券 [4][5] - 2016年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0,075,186股,发行价19.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6.00亿元,净额约5.88亿元 [5] - 2019年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51,390,132股,发行价11.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5.73亿元,净额约5.65亿元 [6] - 2021年1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17.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17亿元,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6]
终审裁决!康得新犯欺诈发行证券罪,董事长获刑15年
证券时报网· 2025-12-15 22:51
案件终审裁定结果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1] - 案件历时4年多,从2021年9月收到起诉书,至2025年12月终审裁决 [7] 公司判罚 - 康得新公司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和骗购外汇罪,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4.1亿元 [1][2] - 该罚金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29% [6] - 公司在一审判决后已将罚金计入当期损益,对本期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6] -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将依法处置后发还公司,不足部分继续向被告人王瑜追缴 [5] 主要涉案人员判罚 - 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钟玉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20万元 [1][3] - 钟玉所犯罪名包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3] - 被告人徐曙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3] - 被告人王瑜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15万元 [3] - 被告人张丽雄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2万元 [4] - 其他非公司相关人员亦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5] 案件核心事实 - 钟玉等人共谋,安排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长达七年之久的系统化财务造假,造假金额巨大 [2] - 案件涉及欺诈发行证券、骗购外汇、违规披露信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挪用资金等多重罪名 [2][3][7] - 在审理过程中,因发现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检察院对起诉书进行了变更,主要涉及骗购外汇罪的法律适用条款 [7]
终审裁决!康得新犯欺诈发行证券罪,董事长获刑15年
券商中国· 2025-12-15 22:27
案件终审判决结果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为终审裁定 [1] - 康得新公司被判处罚金总计人民币4.1亿元,其中欺诈发行证券罪罚金4亿元,骗购外汇罪罚金1000万元 [2] -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钟玉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20万元 [1][3] 主要涉案人员及判决 - 钟玉: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数罪并罚 [3] - 徐曙: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3] - 王瑜: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挪用资金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15万元 [3][4] - 张丽雄: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32万元 [4] 案件核心事实与性质 - 案件涉及系统性财务造假,时间跨度长达七年,造假金额巨大,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2] - 财务造假行为由公司董事长钟玉与徐曙、王瑜等人共谋,安排公司相关人员分层部署、全链条配合完成 [2] - 除公司及高管外,其他非公司相关人员亦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5] 案件时间线与进程 - 案件历时四年多,于2021年9月收到起诉书,2024年2月变更起诉书,2024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 [7] - 2025年2月部分被告上诉,2025年12月江苏省高院驳回上诉,终审裁决 [1][7] - 在审理过程中,因发现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检察院对起诉书进行了变更 [7] 判决执行与财务影响 -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将依法处置后发还康得新公司,不足部分继续向被告人王瑜追缴 [5] - 公司被判处的4.1亿元罚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29% [6] - 公司在收到一审判决后,已将罚金计入当期损益,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6]
ST起步犯欺诈发行证券罪,一审被判处罚金1000万元,此前已被中国证监会罚570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4 21:56
公司法律判决 - 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罚金1000万元 [1] - 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1] - 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 [1] 监管处罚情况 -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处以合计5700万元罚款 [1] -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司行为触犯刑法 应以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1] 案件审理进程 -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于7月8日提起公诉 丽水中院8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 [2] - 目前为一审判决 被告单位和被告人仍享有上诉权 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
永悦科技实控人陈翔被取保候审 此前遭上交所公开谴责
经济观察网· 2025-09-15 15:15
股价表现 - 9月15日股价开盘走低 盘中一度跌超6% 收盘跌1.7%报6.35元/股 [1] 实际控制人法律事件 - 实际控制人陈翔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被泉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期限从2025年9月12日起算 [1] - 2024年8月15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定公司重大合同临时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实际控制人陈翔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 2024年11月24日公司公告实际控制人陈翔收到盐城市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 [3] - 2024年12月4日陈翔再次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被认定在2023年5月31日至8月28日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向李某泄露签订合同内幕信息 并于2023年9月13日向付某言泄露解除合同内幕信息 [4] - 证监会最终对陈翔处以400万元罚款 [5] 公司治理问题 - 2025年1月14日公司公告实际控制人陈翔及多名董事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事由为未完成增持承诺 [6] - 陈翔等高管曾承诺2024年2月8日至8月8日期间各自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250万元且不超过500万元 但截至2024年8月8日徐成凤增持99.97万元 董浩增持90.34万元 陈翔和董雪峰均未增持 [6] - 2025年2月6日陈翔因未完成增持计划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7] - 2025年2月24日公司公告陈翔收到《解除留置通知书》 被解除留置措施 [7] 经营与财务表现 - 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正常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 - 公司成立于2011年 2017年在上交所上市 主要从事不饱和聚酯树脂和无人机业务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1]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49亿元 同比下滑6.16% 归母净利润-617.45万元 上年同期-2493.71万元 扣非归母净利润-624.69万元 上年同期-2544.84万元 [7] 业务结构 - 不饱和聚酯树脂业务主要包括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无人机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为整机产品销售、多元化应用服务以及先进无人机的技术预研 [1]
永悦科技,实际控制人被取保候审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14 18:35
公司治理与法律事件 - 实际控制人陈翔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被泉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期限从9月12日起算 [1] - 陈翔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且工作有序开展 [1] - 陈翔曾于2024年4月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2024年12月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5年4月被处以400万元罚款 [2] 股价与市值表现 - 9月12日公司股价收报6.46元/股 市值为23亿元 [1] 业务与产品结构 - 公司主导产品为不饱和聚酯树脂 主要用于人造石材、工艺品、玻璃钢复合材料和涂料等领域 [1] - 报告期内持续优化客户结构 发挥区域优势 稳定重点业务并积极开拓国外市场 [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为1.49亿元 同比下降6.1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7.45万元 较上年同期亏损有所收窄 [1]
603879,实控人被取保候审
证券时报· 2025-09-14 18:10
公司治理与法律事件 - 实际控制人陈翔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被泉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期限从2025年9月12日起算 [1] - 陈翔目前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包括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3] - 公司曾于2024年11月24日披露陈翔被盐城市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和立案审查 并于2025年2月24日被解除留置措施 [3] - 上交所曾于2025年2月对陈翔予以公开谴责 因其未按披露计划实施增持 增持计划完成率仅为3.18% [4] - 2025年4月陈翔因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违法行为被证监会处以400万元罚款 [5] 经营与财务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和无人机业务两大板块 [5]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49亿元 同比降低6.16% [5] - 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17.45万元 较上年同期亏损收窄75.24% [5] 股价与股东变动 - 自2024年6月股价触底以来累计涨幅超过220% [6] - 2025年以来股价涨幅接近70% [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股东户数21540户 较一季度末增长超过1万户 [8] - 截至2025年9月12日公司市值23亿元 [8] 公司运营状态 -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603879,实控人被取保候审!
证券时报· 2025-09-14 18:08
公司治理与法律事件 - 实际控制人陈翔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被泉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期限从2025年9月12日起算 [4] - 陈翔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 [6] - 陈翔曾于2024年11月被盐城市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留置 2025年2月解除留置 [6] 监管处罚记录 - 上交所于2025年2月对陈翔予以公开谴责 因其未履行增持计划 增持完成率仅3.18% [7] - 证监会于2025年4月对陈翔处以400万元罚款 原因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违法行为 [8] 经营与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49亿元 同比下降6.16% [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617.45万元 但较上年同期亏损收窄75.24% [8] - 公司主营业务为不饱和聚酯树脂和无人机产品的生产销售 [8] 股价与股东变动 - 自2024年6月股价触底后累计涨幅超过220% 2025年内涨幅接近70% [9] - 股东户数从2025年一季度末的约1.15万户增长至6月30日的21,540户 增幅超1万户 [11] - 截至2025年9月12日公司市值为23亿元 [11]
ST起步: ST起步:关于公司收到起诉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13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案件处于公诉起诉阶段 由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出具《起诉书》(丽检刑诉〔2025〕10号)[1] - 被告单位系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人包括前董事长章利民、前总经理周建永等6名高管[1] - 涉案罪名包括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及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由丽水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1] 涉案行为细节 - 公司通过虚增利润实施财务造假 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 - 债券发行数额巨大且情节严重 前董事长章利民、前总经理周建永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 - 其他高管(邹习军、吴剑军等)被列为直接责任人员 涉及持续财务造假并披露虚假财报[2] - 前供应链总监周建璋在债券发行前后多次参与财务造假 构成其他严重情节[2] 案件法律依据 - 欺诈发行证券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违规披露罪依据第一百六十一条[2] - 检察院认定犯罪事实清楚且证据充分 将追究全部涉案人员刑事责任[2] 对公司的影响 - 诉讼结果可能导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最终财务数据需以审计后为准[3] - 公司当前无法确定诉讼对损益的具体影响 需结合判决结果进一步评估[3]
瑞斯康达: 关于相关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00:24
公司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和董事朱春城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其中朱春城已被取保候审 [1] - 上述涉嫌违规事项与2023年9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做出的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 [1]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董事兼副总经理韩猛代行董事长及总经理职责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 公司后续安排 - 公司指定董事兼副总经理韩猛在李月杰无法履职期间代行董事长及总经理职责 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1] - 相关案件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