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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46岁独居女子过世 遗产不能买墓地?最新消息:法院指定虹口区民政局任遗产管理人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5 08:46
近日,上海虹口区46岁独居女子蒋女士离世,其遗产处置问题引发关注。 12月24日,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发布《关于担任蒋婷遗产管理人的公告》: 兹有自然人蒋婷,身份证号:31010919790407****,性别女,1979年4月7日生,于2025年12月14日去世,生前住所在上海市虹口区四平 路621弄87号1室。经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25)沪0109民特922号民事判决书审理查明,蒋婷的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生前未留 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担任蒋婷的遗产管理人。现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公告如下: 1.若有与蒋婷存在遗赠扶养关系的人,依靠蒋婷扶养的人,对蒋婷扶养较多的人,请准备书面材料,包括(1)说明人的身份证明; (2)说明人与蒋婷存在扶养、被扶养或遗赠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若有蒋婷的债权人、债务人,请准备书面材料,包括(1)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证书;(2)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材料。 3.若有蒋婷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人对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担任蒋婷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请准备书面材料,包括(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或法人证书;(2)异议理由及证明材料。 ...
上海46岁独居女子过世,遗产不能买墓地?最新消息:法院指定虹口区民政局任遗产管理人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5 00:50
每经编辑|何小桃 近日,上海虹口区46岁独居女子蒋女士离世,其遗产处置问题引发关注。 12月24日,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发布《关于担任蒋婷遗产管理人的公告》: 兹有自然人蒋婷,身份证号:31010919790407****,性别女,1979年4月7日生,于2025年12月14日去世,生前住所在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621弄87号1室。 经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25)沪0109民特922号民事判决书审理查明,蒋婷的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生前未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上海市虹 口区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担任蒋婷的遗产管理人。现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公告如下: 此前报道:46岁上海独身女子离世, 身后事竟不能用自己的钱? 1.若有与蒋婷存在遗赠扶养关系的人,依靠蒋婷扶养的人,对蒋婷扶养较多的人,请准备书面材料,包括(1)说明人的身份证明;(2)说明人与蒋婷存 在扶养、被扶养或遗赠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若有蒋婷的债权人、债务人,请准备书面材料,包括(1)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证书;(2)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材料。 3.若有蒋婷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人对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担任蒋婷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请准 ...
46岁独身女子离世,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发布公告:担任蒋婷遗产管理人,若系其债权人、法定继承人等可在三个月内提交书面材料
新浪财经· 2025-12-25 00:49
事件概述 - 自然人蒋婷(蒋女士)于2025年12月14日因病去世 享年46岁 生前住所在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621弄87号1室[1][5] - 蒋女士父母早逝 未婚无子女 经法院审理查明其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 生前未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暂无法定继承人[1][5]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担任蒋婷的遗产管理人[1] 遗产处理法律程序 -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于12月24日发布公告 启动相关法律程序[1] - 公告期限为三个月 自发布之日起计算[2] - 公告要求三类人员申报:与蒋婷存在遗赠扶养关系、依靠其扶养或对其扶养较多的人;蒋婷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有异议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人[1] - 相关方需在公告期限内将书面材料提交至指定地址并电话确认 逾期未申报需自行承担法律后果[2] - 居委会将于12月22日向法院申请确认遗产管理人 法院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当天受理立案[7] 善后工作与遗产处置 - 蒋女士所在居委会已与其生前单位、远亲联系 预计12月底前举行告别仪式[5] - 蒋女士的远房表弟吴先生希望用遗产为其购置墓地并举办追思会 民政部门表示该支出需在合理范围内且具体标准需经法院审理确定[5] - 若区民政局被指定为遗产管理人 将依法清理遗产、处理债权债务[7] - 剩余财产经法定程序后 将用于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7] - 上海虹口发布通报称 相关善后工作正稳步推进 全力守护逝者尊严、保障相关权益[5]
反思独居蒋女士离世事件:补齐制度缺口,让每个人从容老去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2 20:54
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剖析一位独居人士离世后遗产处理与丧葬需求受阻的个案 揭示了在人口结构变迁背景下 社会系统对独居群体在紧急医疗、财务支付、遗产处理及社会支持等方面存在制度性缺失与盲区 并呼吁进行系统性重构以提升社会托举能力 [1][2][3] 紧急医疗与财务支付机制 - 当独居人士因突发脑溢血昏迷时 其银行账户、保险理赔等个人财务因隐私保护和授权缺失处于“被冻结”状态 导致“有钱不能用” [2] - 按法律规定 远房亲友、治疗医院甚至居委会都无权动用其资金支付医疗费 商业保险理赔也需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操作 [2] 遗产处理与丧葬需求 - 在没有监护人和继承人的情况下 遗产依法将由民政部门接收 丧葬形式偏向海葬或生态葬 [2] - 亲友希望举办追思会并购置墓地时 被告知需提交书面申请 相关费用需在合理范围内 且后续维护费用仍需申请人承担 [2] 社会支持网络与法律安排 - 独居人士家庭支持网络天然薄弱 发病时难以及时被发现和救助 社区、工作单位等社会单元缺乏法定授权和清晰路径介入其医疗、财务等核心私人事务 使其陷入“制度性孤岛”状态 [2] - 公众对意定监护或订立遗嘱等事前法律安排知晓率低、设立过程复杂、心理上有忌讳 导致绝大多数人并未提前安排 [3] 社会趋势与制度优化方向 - 在老龄化、少子化、“原子化”趋势并行的今天 类似结构的家庭(或非家庭)数量正在增长 该事件是一个尖锐的预警 [3] - 制度优化方向包括:建立针对突发失能成年人的“紧急司法临时措施”或“公共监护人”机制 以小时为单位响应;在遗产管理制度中明确将“合理丧葬费用”作为最优先债权并简化支付程序;赋予基层社区更明确的联络协调权与有限的紧急处置权 [3]
【头条评论】 诺贝尔奖金:遗产界的理财产品天花板
证券时报· 2025-10-14 05:36
基金初始规模与目标 - 初始资产为3100万瑞典克朗,占诺贝尔总遗产的94%,在1896年约合600万美元 [1] - 基金设立目标为永久性地支持每年向多个领域的杰出人士颁发奖金,如今单项奖金约110万美元 [1] 投资策略的演变与成效 - 基金会成立初期采取保守策略,仅投资于国债和房地产,导致资产因通胀和市场波动持续缩水,至1953年基金规模降至初始金额的一半 [2] - 1953年后投资策略发生根本转变,从保守转向积极,将资产配置拓展至股票、私募及海外资产 [2] - 当前股票持仓占比超过50%,投资组合注重对全球核心行业龙头的长期布局及新兴领域的精准把控,实现了风险分散与收益获取的平衡 [2] - 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奖金金额持续上涨,2024年单项奖金增至115万美元,较1901年首次颁奖时增长72倍 [3] - 基金资产规模已超过67亿瑞典克朗,相比初始3100万瑞典克朗增值超过200倍 [3] 风险管理与资产配置 - 在二战期间通过提前配置黄金、大宗商品等中性资产,有效对冲了战争带来的通胀与汇率风险 [3] - 投资组合具备抗通胀能力,在全球通胀高企的背景下仍能实现奖金金额的持续增长 [3] 基金运营与支出规则 - 基金会遵循严格的支出规则,每年支出不得超过基金增值部分的4.5%,剩余利润必须全部滚入本金 [4] - 此“细水长流”的规则是基金得以百年不衰的关键,确保了本金的持续增长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