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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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解决社区老问题
新浪财经· 2026-01-19 07:36
案件背景与起因 - 2024年7月9日晚,兰某因楼上孩童噪音、物业门禁故障等琐事,酒后持械损毁邻居入户门、楼道设施及物业办公楼玻璃,造成财物损失4002元[1] - 次日兰某主动道歉并赔偿,双方达成谅解,但被害人后续发现门上刀痕后报警,案件由治安案件转入刑事程序[1] - 2025年1月,案件移送迎泽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因双方已达成赔偿谅解,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 - 2025年2月,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核心争议在于兰某行为是单纯邻里纠纷还是构成寻衅滋事犯罪,以及如何处置才能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1] 听证会过程与关键意见 - 为广泛听取民意、接受监督,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一名法学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2] - 根据人民监督员建议,听证会未设在检察院听证室,而是选在案发社区的活动室,并邀请太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物业代表参与[2] - 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围绕兰某主观心态、行为社会危害性等焦点问题深入询问,经评议后发表关键意见:兰某行为超出邻里纠纷合理限度,破坏公共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特征,但考虑到纠纷起因琐碎、其事后真诚悔过且达成谅解,建议从修复社会关系角度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 - 2025年4月,迎泽区检察院依法对兰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 案件办理的社会治理延伸效果 - 听证会上,人大代表、居民反映案件暴露出社区邻里沟通不畅、物业服务缺位等共性问题[2] - 迎泽区检察院采纳相关建议,于2025年5月向相关职能部门及涉案物业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职,牵头搭建居民沟通协商平台[2] - 2025年6月,迎泽区检察院再次邀请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重返社区“回头看”,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与居民交流等方式监督整改实效,形成“监督—建议—落实—反馈”的完整闭环[3] - 整改后,社区居民看到了更规范的物业服务和新搭建的邻里沟通平台[1] - 人大代表评价,将听证会开到群众身边,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实质参与,既是阳光司法的体现,更是汇聚民智、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3]
马上评|最高法纠正法官姓名“打码”,有公开才有公正
新浪财经· 2026-01-08 12:35
裁判文书上网与法官署名规范 -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态 依法履职的审判人员 法官助理 书记员的姓名在上网文书中不应作隐名处理 已安排相关法院对错误操作进行整改 [1] - 部分法院因操作人员不熟悉文书隐名要求 错误地将法官姓名和案号隐去 最高法认定此举显属不当 [1] - 裁判文书上网是审判公开的应有之义 旨在将司法权运行过程置于阳光之下 打破司法神秘感 保障公民知情权 [1] 司法公开的意义与原则 - 裁判文书上网并公示法官姓名 体现了法官对审判过程和结果负责 是司法审判“亲历性”原则的重要体现 [2] - 法官“隐身”的司法判决难言有足够的公信力 法官署名是证明司法公正含金量的“标配” 不能打“马赛克” [2][3] - 裁判文书上网已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制度措施 是专业司法审判和民间意见互动的重要载体 [2] 制度发展历程与近期动态 - 裁判文书上网是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 2013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 实施已逾十年 [2] - 2023年12月 最高法对网上流传的“裁判文书网将停止更新”传言予以辟谣 并强调会优化裁判文书公开机制 [2] - 最高法将部分法院对法官姓名和案号的“打码”处理明确定性为“错误”并予以纠正 展现了推动司法公开的坚定态度 [3] 公开与保护的平衡 -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需寻求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之间的平衡 需依法保护个人隐私 避免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3] - 相关法规对家事 人格权益等纠纷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有明确的删除要求 但法官姓名和案号既不属于个人隐私也不属于国家秘密 [3] - 执法司法越公开 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 司法文书上网必须有法官署名 这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