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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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年5月起,骑乘电动车强制佩戴头盔,驾驶非机动车不得浏览手机!
环球网资讯· 2025-11-28 15:51
新法规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于2026年5月1日实施,标志着首都非机动车管理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 [1] - 修法将“安全”置于首位,通过“约束人的行为”与“规范车的状态”双管齐下,为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全面“加码” [1] 产品与登记管理 - 在本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依法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3] - 电动自行车电池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估,未通过评估的应停止使用 [3] -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需登记并取得本市行驶证、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后可申请延用 [3] - 申请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应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说明车辆用途 [3] - 用于互联网租赁或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将发放专用号牌 [3] 驾驶与乘坐行为规范 -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 [3] -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3] - 骑行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 - 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8] - 不得醉酒驾驶 [10] - 行经人行横道时应避让行人,驾驶非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需下车推行,不得骑行通过 [9] 通行与道路使用规定 - 遵守行驶速度规定,不得超速或逆行 [8] -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在车行道右侧行驶,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封闭机动车专用道 [10] -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9] - 等待信号灯时,需在非机动车停止线外或待驶区内顺序等候,不得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滞留 [10] -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开展竞技性、规模性骑行活动 [10] 安全与改装禁令 -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4] - 全面禁止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拼装、改装、加装 [1][10] 分心骑行的风险与处罚依据 - 以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速25km/h计算,低头1秒相当于“盲骑”7米,看手机3至5秒则相当于“盲骑”21米至35米 [16] - 骑车时使用手机,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比正常骑行高出4到5倍 [16] - 某城市统计显示,近三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近40%与骑行分心行为有关 [16]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得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可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12] - 福建、上海、安徽等地已明确对驾驶非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行为处以30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 [13][14]
北京:明年5月起骑乘电动车强制佩戴头盔 驾驶非机动车不得浏览手机!
央视新闻· 2025-11-28 14:40
新法规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于2024年11月28日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首都非机动车管理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 [1] - 修法将“安全”置于首位,通过“约束人的行为”与“规范车的状态”双管齐下,为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全面“加码” [1] 产品与登记管理 - 在本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依法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注认证标志 [4] - 电动自行车使用超过出厂日期五年的,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估,未通过评估的应停止使用 [4] -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需经登记,取得本市行驶证和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后可申请延用 [4] - 申请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应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说明车辆用途 [4] - 用于互联网租赁、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将发放专用号牌 [5] 驾驶行为规范 -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 [8] -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8] - 骑行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9] - 骑行时不得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 [9] - 不得逆行,不得超过道路标明最高时速行驶 [9] - 行经人行横道时应避让行人,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应下车推行,不得骑行通过 [11] -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11] - 不得醉酒驾驶 [14] - 等待信号灯时,应在非机动车停止线外或待驶区内顺序等候,不得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滞留 [14] 通行与停放规定 - 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在车行道右侧行驶 [14] - 禁止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15] -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开展竞技性、规模性骑行活动 [15] - 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8] 车辆改装禁令 - 全面禁止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拼装、改装、加装 [15] - 明确禁止改装、加装电动机和电池等动力装置 [17] 分心骑行风险与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非机动车时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已被禁止,违者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拒绝罚款可扣留车辆 [18] - 福建省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行为,处50元罚款 [19] - 上海市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处30元罚款 [20] - 安徽省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处警告或50元罚款 [21] 分心骑行事故数据与危害 - 以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速25km/h计算,低头1秒相当于“盲骑”7米,看手机3至5秒则相当于“盲骑”21米至35米,遇突发情况根本来不及反应 [22] - 实验数据显示,骑车时使用手机,骑行人大脑反应速度比酒后驾车还慢,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比正常骑行高出4到5倍 [23] - 某城市统计显示,近三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近40%与骑行分心行为有关 [23] - 文章列举了2024年上海、湖北襄阳、湖南常德等地因骑行时使用手机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例 [25]
北京:明年5月1日起骑乘电动车强制佩戴头盔,快递外卖用车使用专用号牌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11-28 13:14
法规生效时间 -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1] 安全要求 - 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乘员头盔 违反规定可处警告或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4] - 骑行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 手持接打电话或双手离把[4][5] - 严禁超速 逆行 闯红灯 醉酒驾驶等危险行为[5] - 搭载未成年人年龄限制从12周岁以下放宽至16周岁以下[4] 车辆登记管理 - 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有效期为10年 期满可申请延用[3] - 快递 外卖等行业用车将配发专用号牌[3] - 推进行驶证电子化和数字电子识别技术应用[3] 平台企业责任 - 平台企业算法规则需备案 并合理确定配送时间路线等标准[3] - 平台应定期开展算法审核评估验证 动态优化规则[3] - 鼓励平台通过购买保险 统一配发车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保障[3] 生产销售规范 -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充电器 头盔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2] - 电池超过生产日期五年需进行安全性评估 未通过评估应停止使用[2] - 生产者销售者需提供废旧电池回收服务 鼓励以旧换新[2] 非法改装禁令 - 全面禁止非法拼装 改装 加装行为 包括更换非标电机电池 加装车篷座位等[5] - 禁止拆除改动限速装置等行为[5] - 违反规定将依法查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 交通违法处理 - 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达到5次 需在30日内接受处理[5] - 逾期未处理将暂扣行驶证一个月 期间车辆不得上路[5] - 暂扣期间继续上路行驶可扣留车辆并处罚[5] 停放充电管理 - 新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区需同步配套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6] -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6] - 要求健全充电设施运营监管平台 上传安全监测数据[6]
北京:明年5月1日起骑乘电动车强制佩戴头盔 快递外卖用车使用专用号牌
经济观察网· 2025-11-28 12:24
法规修订核心 -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1] - 修法将安全置于首位,通过约束人的行为与规范车的状态双管齐下进行管理[1] - 多项关乎市民生命安全的管理措施以立法形式明确,标志着北京非机动车管理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1] 具体管理措施 - 强制要求乘员佩戴头盔[1] - 骑行时不得浏览手机[1] - 全面禁止非法拼改加装行为[1] - 严禁携带电动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