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电池
搜索文档
供需面改善,铅价反弹修复
铜冠金源期货· 2025-12-08 10:16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宏观环境偏暖且铜锡强势带动铅价跟涨,基本面边际改善、炼厂检修增多使原生及再生产量环比回落,汽车电池消费好转、企业年底建库采买改善,社会库存降至年内新低支撑铅价,预计短期铅价保持震荡偏强运行,但反弹空间受铅锭进口预期压制,上方关注17500元/吨附近阻力 [3][7]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交易数据 - SHFE铅11月28日价格17090元/吨,12月5日涨至17290元/吨,涨幅200元/吨;LME铅11月28日价格1981美元/吨,12月5日涨至2009美元/吨,涨幅28美元/吨;沪伦比值从8.63降至8.61,降0.02;上期所库存从37799吨降至34735吨,降3064吨;LME库存从263175吨降至243550吨,降19625吨;社会库存从3.07万吨降至2.36万吨,降0.71万吨;现货升水维持-65元/吨 [4] 行情评述 - 上周沪铅主力PB2601合约期价企稳反弹,在降息预期走高及供应压力减弱双支撑下突破均线压力,最终收至17290元/吨,周度涨幅1.17%,周五夜间窄幅震荡;美元偏弱运行、LME小幅去库及震荡区间下沿存技术性支撑,伦铅小幅反弹,收至2009美元/吨,周度涨幅1.41% [5] - 现货市场,12月5日江浙沪市场铅现货流通货源有限,持货商报价少,个别仓单货升水报价,多数为炼厂厂提铅锭,华东冶炼厂检修使铅锭地域性供应偏紧,主流产地报价对SMM1铅均价升水0 - 50元/吨出厂;再生铅炼厂出货积极性向好,报价对SMM1铅价贴水125 - 0元/吨出厂,下游企业多以长单采购,散单暂观望 [5] - 库存方面,12月5日LME周度库存243550吨,周度减少19625吨;上期所库存34735吨,较上周减少3064吨;12月4日SMM五地社会库存2.36万吨,较周一减少0.71万吨,较上周四减少1.14万吨;安徽、江苏及云南地区原生铅炼厂检修使可交割货源有限,下游倾向就近采买仓库货源致社会库存降幅明显,随着当月合约交割临近,部分持货商或移库交仓,社会库存有望企稳 [6] 行业要闻 - 截至12月5日当周,国产铅精矿加工费300元/金属吨,进口矿加工费 - 135美元/干吨,均值环比持平 [8] - 11月电解铅产量32.76万吨,环比增加0.5%,同比减少0.7%,预计12月产量环比小降至32.34万吨;11月再生精铅产量29.61万吨,环比增加8.5%,同比增加10.2%,预计12月环比小降至29.03万吨 [8] 相关图表 - 报告包含SHFE与LME铅价、沪伦比值、SHFE库存情况、LME库存情况、1铅升贴水情况、LME铅升贴水情况、原生铅与再生精铅价差、再生铅企业利润情况、铅矿加工费、电解铅产量、再生精铅产量、铅锭社会库存、精炼铅进口盈亏情况等图表 [9][11][15]
北京修订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将向快递外卖用车发放专用号牌
中国新闻网· 2025-11-28 21:28
法规修订核心内容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条例自明年5月1日起施行 [1] - 修订后的条例共八章五十五条,分为总则、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安全、停放与充电、特定种类车辆、法律责任及附则 [1] - 修订聚焦超速、闯红灯、违法拼改装、停车充电设施不足及快递外卖行业车辆管理不规范等热点难点问题 [2] 生产销售与产品标准 - 规定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 - 禁止拼装或改装、加装照明装置、高分贝喇叭等设备 [2] -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回收废旧电池并依法处理,电动自行车电池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需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评估 [2] 车辆登记与管理 - 明确需要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登记条件及变更、转让、注销登记的程序性要求 [3] - 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可申请延用 [3] - 完善车辆登记信息系统,推进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电子化及数字电子识别信息技术应用 [3] 道路通行与安全规则 - 完善驾驶人道路通行规则,强调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道路开展竞技性、规模性骑行活动 [4] - 将电动自行车可载未成年人年龄从十二周岁调整至十六周岁以下 [4] - 要求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乘员头盔,并明确绿道和滨水步道的通行规定 [4] 停放、充电与消防安全 - 规定既有停车设施不足的,应当改扩建或设置临时停放区域,鼓励单位内部设施对外开放 [5] - 明确将充电换电设施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对建设、运营、管理、使用单位提出安全责任要求 [5] - 衔接消防条例,进一步强调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5] 特定行业车辆监管 - 规定对用于互联网租赁或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专用号牌 [1][6] - 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纳入行业监管范围 [6] - 明确利用非机动车开展快递、外卖等服务的经营者及平台,需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和优化算法规则 [6]
北京:明年5月起,骑乘电动车强制佩戴头盔,驾驶非机动车不得浏览手机!
环球网资讯· 2025-11-28 15:51
新法规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于2026年5月1日实施,标志着首都非机动车管理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 [1] - 修法将“安全”置于首位,通过“约束人的行为”与“规范车的状态”双管齐下,为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全面“加码” [1] 产品与登记管理 - 在本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依法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3] - 电动自行车电池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估,未通过评估的应停止使用 [3] -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需登记并取得本市行驶证、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后可申请延用 [3] - 申请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应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说明车辆用途 [3] - 用于互联网租赁或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将发放专用号牌 [3] 驾驶与乘坐行为规范 -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 [3] -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3] - 骑行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 - 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8] - 不得醉酒驾驶 [10] - 行经人行横道时应避让行人,驾驶非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需下车推行,不得骑行通过 [9] 通行与道路使用规定 - 遵守行驶速度规定,不得超速或逆行 [8] -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在车行道右侧行驶,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封闭机动车专用道 [10] -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9] - 等待信号灯时,需在非机动车停止线外或待驶区内顺序等候,不得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滞留 [10] -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开展竞技性、规模性骑行活动 [10] 安全与改装禁令 -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4] - 全面禁止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拼装、改装、加装 [1][10] 分心骑行的风险与处罚依据 - 以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速25km/h计算,低头1秒相当于“盲骑”7米,看手机3至5秒则相当于“盲骑”21米至35米 [16] - 骑车时使用手机,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比正常骑行高出4到5倍 [16] - 某城市统计显示,近三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近40%与骑行分心行为有关 [16]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得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可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12] - 福建、上海、安徽等地已明确对驾驶非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行为处以30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 [13][14]
北京:明年5月起骑乘电动车强制佩戴头盔 驾驶非机动车不得浏览手机!
央视新闻· 2025-11-28 14:40
新法规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于2024年11月28日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首都非机动车管理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 [1] - 修法将“安全”置于首位,通过“约束人的行为”与“规范车的状态”双管齐下,为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全面“加码” [1] 产品与登记管理 - 在本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依法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注认证标志 [4] - 电动自行车使用超过出厂日期五年的,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估,未通过评估的应停止使用 [4] -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需经登记,取得本市行驶证和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后可申请延用 [4] - 申请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应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说明车辆用途 [4] - 用于互联网租赁、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将发放专用号牌 [5] 驾驶行为规范 -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 [8] -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8] - 骑行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9] - 骑行时不得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 [9] - 不得逆行,不得超过道路标明最高时速行驶 [9] - 行经人行横道时应避让行人,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应下车推行,不得骑行通过 [11] -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11] - 不得醉酒驾驶 [14] - 等待信号灯时,应在非机动车停止线外或待驶区内顺序等候,不得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滞留 [14] 通行与停放规定 - 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在车行道右侧行驶 [14] - 禁止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15] -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开展竞技性、规模性骑行活动 [15] - 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8] 车辆改装禁令 - 全面禁止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拼装、改装、加装 [15] - 明确禁止改装、加装电动机和电池等动力装置 [17] 分心骑行风险与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非机动车时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已被禁止,违者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拒绝罚款可扣留车辆 [18] - 福建省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行为,处50元罚款 [19] - 上海市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处30元罚款 [20] - 安徽省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处警告或50元罚款 [21] 分心骑行事故数据与危害 - 以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速25km/h计算,低头1秒相当于“盲骑”7米,看手机3至5秒则相当于“盲骑”21米至35米,遇突发情况根本来不及反应 [22] - 实验数据显示,骑车时使用手机,骑行人大脑反应速度比酒后驾车还慢,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比正常骑行高出4到5倍 [23] - 某城市统计显示,近三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近40%与骑行分心行为有关 [23] - 文章列举了2024年上海、湖北襄阳、湖南常德等地因骑行时使用手机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例 [25]
北京:明年5月1日起骑乘电动车强制佩戴头盔,快递外卖用车使用专用号牌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11-28 13:14
法规生效时间 -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1] 安全要求 - 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乘员头盔 违反规定可处警告或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4] - 骑行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 手持接打电话或双手离把[4][5] - 严禁超速 逆行 闯红灯 醉酒驾驶等危险行为[5] - 搭载未成年人年龄限制从12周岁以下放宽至16周岁以下[4] 车辆登记管理 - 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有效期为10年 期满可申请延用[3] - 快递 外卖等行业用车将配发专用号牌[3] - 推进行驶证电子化和数字电子识别技术应用[3] 平台企业责任 - 平台企业算法规则需备案 并合理确定配送时间路线等标准[3] - 平台应定期开展算法审核评估验证 动态优化规则[3] - 鼓励平台通过购买保险 统一配发车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保障[3] 生产销售规范 -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充电器 头盔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2] - 电池超过生产日期五年需进行安全性评估 未通过评估应停止使用[2] - 生产者销售者需提供废旧电池回收服务 鼓励以旧换新[2] 非法改装禁令 - 全面禁止非法拼装 改装 加装行为 包括更换非标电机电池 加装车篷座位等[5] - 禁止拆除改动限速装置等行为[5] - 违反规定将依法查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 交通违法处理 - 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达到5次 需在30日内接受处理[5] - 逾期未处理将暂扣行驶证一个月 期间车辆不得上路[5] - 暂扣期间继续上路行驶可扣留车辆并处罚[5] 停放充电管理 - 新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区需同步配套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6] -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6] - 要求健全充电设施运营监管平台 上传安全监测数据[6]
北京明年五一起骑乘电动车强制佩戴头盔,快递外卖使用专用号牌
新京报· 2025-11-28 12:21
法规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于11月28日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 [1] - 条例明确规定骑乘电动自行车强制佩戴头盔 [1] - 用于互联网租赁或快递、外卖等服务的电动自行车将发放专用号牌 [1][3] - 骑行时不得浏览手机,全面禁止非法拼改加装,严禁携带电动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1][6] 生产销售与登记管理 - 在本市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头盔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2] - 设立“安全性评估”制度,电动自行车电池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应当进行评估,未通过评估的应停止使用 [2] - 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废旧电池回收服务,鼓励以旧换新 [2] - 电动自行车需经登记取得行驶证和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证和号牌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申请延用 [2] - 推进行驶证电子化,通过增设登记点、简化程序、带牌销售等方式优化流程 [2] 特定行业管理要求 - 平台经营者应履行算法备案手续,制定算法规则时需合理确定配送时间、路线等标准 [3] - 平台企业应定期开展算法审核、评估、验证,动态优化算法规则 [3] - 鼓励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保险、统一配发车辆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保障水平 [3] 通行安全与驾驶行为规范 -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规范佩戴符合国标的头盔,违反规定可处警告或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4] - 电动自行车可搭载的未成年人年龄从十二周岁调整至十六周岁以下 [4] - 严禁双手离把、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打电话、进入高速公路等危险行为 [4] - 严禁超速、逆行、闯红灯、醉酒驾驶、互相追逐等行为 [4] 车辆改装与违法处理 - 禁止任何拼装、改装、加装行为,包括更换不合规电机电池、加装车篷、拆除限速装置等 [5] -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未处理记录达到5次的,通知30日内接受处理 [5] - 限期内未处理的,通知暂扣行驶证一个月,暂扣期间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5] 停放充电与基础设施 - 既有停车设施不足的,应当改扩建或设置临时停放区域,鼓励单位内部设施对外开放 [7] - 新建公共建筑、场所及居民住宅区应配套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7] -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6][7] - 将充电换电设施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建设运营单位上传安全监测数据 [7] - 物业服务企业负有日常安全巡查和及时消除隐患的责任 [7]
警惕!网购电动自行车电池起火15人遇难 火灾现场披露
央视新闻· 2025-11-09 14:59
事件概述 - 2024年2月23日江苏南京明尚西苑小区发生火灾致15人死亡44人受伤 [1] 事故直接原因 - 涉事车主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并使用网购超标大容量锂离子电池 [1] - 住户在采光通风天井内违章搭建平台并堆放可燃物 [1] - 火势通过天井烟囱效应迅速蔓延至高层 [1] 安全管理问题 - 居民楼内自动感烟报警系统未启动 [1] - 物业日常管理混乱且初期处置不力 [1]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拟规定外卖电动自行车发放专用号牌
新京报· 2025-09-24 22:49
法规修订背景与目标 - 本次修法旨在将产品安全、通行安全、消防安全要求贯穿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使用、停放、充电各环节、全场景 [1][3] - 修法直面非机动车管理中的痛点、难点、热点问题,规范车辆载人、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电动自行车经营等活动 [3] - 近年来非机动车出行、健身及用于互联网租赁、外卖、快递等生产经营活动需求增加,各环节暴露出新问题,交通安全与市民需求、行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2] 产品与生产销售管理 - 明确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需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4] - 完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制度,鼓励在本市销售小型化、轻便化的电动自行车 [4] - 明确禁止五种行为:拼装电动自行车 改装加装动力装置 拆除改动限速装置 加装车篷车厢等装置 其他影响安全的改装行为 [4] - 明确电池生产、销售者需提供回收服务并依法处理,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应进行安全性评估 [4] 通行安全与驾驶人规则 - 调整电动自行车可搭载未成年人年龄至十六周岁,明确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乘员头盔 [1][5] - 明确可以上路行驶的非机动车类型,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道路开展竞技性、规模性骑行活动 [5] - 明确滨水步道、绿道的通行规定,要求有关部门根据交通管理措施及时增设、调换、更新交通标志、标线 [5] 停放与充电设施管理 - 明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以配套建设为主、独立建设为辅、临时设置为补充 [6] - 明确充电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 [6] - 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6] 新业态行业车辆管理 - 规定电动自行车用于互联网租赁或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发放专用号牌 [1][7] - 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纳入行业监管范围,市交通部门建立总量调控管理机制,实行电子标签管理制度 [7] - 明确利用非机动车开展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监管部门,要求经营者明示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和考核 [8] - 规定利用非机动车开展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8]
“小电驴”勇闯大世界,全链条安全监管如何跟上
中国青年报· 2025-08-26 10:11
行业规模与安全挑战 - 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约3.8亿辆 平均每4人拥有1辆 [1] - 每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过万起 [1] - 火灾实验显示 一楼起火后79秒二楼温度达126.7摄氏度 8分钟后达1105.9摄氏度 [1] 政策监管与标准升级 - 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全链条整治行动 纳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1] -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9月1日实施 [2] - 天津开展全链条整治 涵盖源头治理/充停管理/以旧换新/报废回收环节 [4] - 天津市场监管委强化3C认证监管 严禁未经认证出厂销售 [4] 生产技术升级 - 天津电动自行车年产量占全国39% 每10台中有4台产自天津 [2] - 爱玛科技提升材料阻燃等级 采用高强度钢/铝合金关键承力件 [2] - 优化电气线路布局 全面采用阻燃线缆 增加防水防尘等级 [2] - 集成智能电池管理系统(BMS) 配备具备自动断电/温度保护功能的智能充电器 [3] 电池安全风险 - 蓄电池生产准入门槛低 缺乏统一标准 易引发热失控燃烧 [3] - 电池燃烧速度仅2-5秒 释放高热能及毒气 燃爆风险高 [3][6] - 违规停放充电多发生在门厅/楼梯间等公共区域 易造成人员伤亡 [3] 地方监管实践 - 天津累计新增充电设施33.17万个 按1:3标准建设 [4] - 天津开展"扫街"清查 清理违规车辆5.9万辆 劝阻飞线充电1.8万起 处罚1189人 [4] - 赣州建成充电设施监管平台 具备高温/烟雾/漏电监测功能 [6] - 平台可实现异常自动断电 并向相关部门推送精准警报 [6] 充电基础设施 - 赣州累计改造3515个小区 新建车位51万个 充电端口40.6万个 [10] - 公共场所新增充电端口3.688万个 [10] - 天津河西区马场街道建设16个充电车棚 推进智能充电桩安装 [8] - 社区加装梯控系统 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 [8] 惠民措施与成效 - 天津"以旧换新"行动换购新车10万余辆 发放补贴116万元 [9] - 天津电动自行车火灾同比下降62% 未发生亡人火灾 [10] - 赣州火灾同比下降48.1% 未发生重大事故 [10] - 君禧华庭社区增加80个充电车位 配备灭火器/挡火板等安全设施 [9]
西城区排查电动自行车电池隐患,高风险车辆赋“红码”需更换
新京报· 2025-08-12 22:57
电动自行车电池检测工作进展 - 北京市西城区椿树园社区设立电动自行车电池免费检测点,采用"绿码"和"红码"标识电池安全状况,实现"一车一池一充一码"监管 [1] - 西城区从8月初开始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健康评估,已检测8000余辆,高风险电池检出率约0.5%-0.6% [2] - 计划8月底完成东城和西城检测,12月底完成全市范围检测 [2] - 2023年优先检测快递、外卖等行业电动自行车电池,2024年扩展至居民端检测 [2] 电池检测技术标准 - 检测内容包括外观检查(破损、漏液、变形)、标签核查(产品标识、购买凭证)、内阻测量(>0.5Ω不合格)、输出电压检测(>60V不合格)、放电容量衰减率计算(>50%不合格) [1] - 存在任一不合格情况即判定为高风险电池,建议停止使用 [1] 检测管理体系 - 检测人员和仪器需经过市级统一校核认证和培训 [3] - 采用统一配发的"红码"和"绿码"标识系统 [3] - 搭建小程序信息平台,录入检测数据形成统一监管台账 [3] - 对高风险电池设置专用储存柜,具备充电和防火功能 [2] 行业现状与风险 - 2024年初北京市在售电动自行车中锂电池车型占比达53.9% [3] - 锂电池老化、衰减、使用环境差、拼改装行为导致安全隐患上升,可能引发燃烧爆炸事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