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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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边,旧车还在卖……北京二手电动车黑市隐患重重!
环球网资讯· 2025-12-03 14:25
二手电动自行车交易市场现状 - 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700万辆,更新换代产生大量二手车交易[1] - 二手交易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社交平台等线上渠道个人间交易十分火热[17] - 街头露天售卖点不到一小时售出三辆车,价格区间从三四百元至9000多元[17][19] 市场需求与参与者特征 - 买家多为对价格敏感用户,期望购车成本控制在1000元以内[3] - 卖家包括因生活变动需快速变现群体,如外卖员因返乡急售车辆[4] - 存在专业"中间商"大量收购并转售二手车,形成完整交易链条[17] 产品状况与安全隐患 - 二手车辆普遍存在解限速现象,实测时速可达30多公里超过国标25公里上限[20] - 电池改装普遍,原有48V电池被更换为60V或72V等更大功率电池[4][14] - 车辆核心构件(电池、电机、电控)存在无法肉眼判断的"内伤"风险[22] 交易模式与监管缺失 - 街头交易点无固定门店,采用"打游击"方式频繁更换地点[19] - 交易过程缺乏过户保障,"中间商"明确表示低价车辆不办理手续[20] - 行业缺乏规范管理,存在"不退不换、不管售后"的潜规则[23] 电池回收体系现状 - 北京市6家合规回收企业1-7月共回收废锂电池1.7万块约136吨[24] - 品牌经销商设置暂存网点形成回收闭环,防止二手电池流入市场[24] - 回收面临困难,部分门店更愿收购整车转售或拆解电池售予非法作坊[24] 政策环境与行业规范 - 12月1日起新国标强制实施,"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停售[22] - 相关部门已制定废蓄电池回收处置工作方案和服务网点建设指南[24] - 建议提高回收补贴并增加社区检测网点以提升回收积极性[25]
福建新规:电动自行车可载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经济观察报· 2025-08-20 13:00
新规适用范围与生效时间 - 福建省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及管理活动适用新规 [1] - 新规自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非机动车通行管理要求 - 驾驶非机动车需遵守交通信号 与相邻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并避让行人 [1] -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可搭载1名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1] -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1] - 禁止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或浏览电子设备 [1] - 禁止牵引动物 禁止逆向行驶 禁止违法占用机动车道 [1] - 载物需捆扎牢固 禁止行驶中两车共载同一物品 [1] 驾驶人年龄与载人限制 - 驾驶自行车最低年龄要求为12周岁 [2]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最低年龄要求为16周岁 [2] - 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载人 [2] 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建设规范 - 新建公共建筑 住宅区 商业区及大中型建筑需按标准配建非机动车停放场所 [2] - 改建扩建项目需增建或配建非机动车停放场所 [2] - 已建成停放场所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变更需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2] 特定场所停放管理要求 - 轨道交通车站 医院 学校 商场等公共场所需设置标准化非机动车停放区 [2] - 停放场所容量需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2] - 鼓励设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停车位 [2]
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明确为十年、骑乘上路须佩戴头盔 北京新修订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人民日报· 2025-06-26 06:16
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核心内容 - 北京市公开征求《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意见 旨在解决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 更好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 - 修订背景为北京市非机动车总量快速增长 生产、销售、使用出现新变化 给质量监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带来新课题 [1] 非机动车登记管理新规 -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需登记取得本市牌证方可上路行驶 [2] - 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10年 届满后不得上路 [2] - 互联网租赁及快递、外卖服务用电动自行车将核发专用号牌 变更用途需办理变更登记 [2] - 推行登记网上办理 推进行驶证电子化和电子识别芯片技术应用 [2] 非机动车通行安全规定 -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需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认证头盔 [2] - 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时可临时借用相邻机动车道 通过后需迅速驶回 [2] 产品安全标准强化 - 对超过生产日期5年的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安全性评估 未通过需停止使用或更换 [3] - 新增要求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电池、充电器等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 [3] 企业主体责任 - 快递、外卖等服务企业需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车辆信息档案及管理制度 [2] - 相关企业需依法履行算法备案手续等主体责任 [2]
北京明确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为十年
北京商报· 2025-06-26 00:01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 - 北京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自6月25日起至7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1] - 此次修订是对2018年制定实施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着力解决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 - 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上位法律法规,以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 [4] - 北京市公安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积极推动《条例》修订进程,形成当前8章54条的征求意见稿 [4] 强化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销售管理制度 - 明确在本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其乘员头盔等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5] - 完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制度,鼓励在本市销售小型化、轻便化的电动自行车 [5] - 明确电池生产、销售者回收电池相关要求 [5] - 规定对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安全性评估 [5] 健全完善非机动车登记管理 - 明确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非机动车经登记取得本市牌证,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 [6] - 明确非机动车变更、转让、注销规定 [6] - 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推行登记网上办理,推进行驶证电子化和电子识别芯片等信息技术的应用 [6] - 设定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十年有效期 [6] 完善非机动车通行安全规定 - 明确准许上道路行驶的非机动车类型,规定畜力车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6] - 明确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乘员头盔 [6] - 整合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的非机动车通行规则 [6] - 完善拼改加装电动自行车相关规定 [6] 完善停放充电规定 - 明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供给原则以及规划、配建的具体要求 [6] - 新增道路停车设施设置管理规定 [6] - 明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停车秩序维护要求 [6] - 新增充换电设施管理相关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6] 明确行业车辆管理制度 - 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快递、外卖等行业车辆专用号牌管理制度 [7] - 明确使用非机动车提供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车辆信息档案及管理制度 [7] - 规定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要求,授权制定快递、外卖等行业车辆管理办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