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交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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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盘丨沪指窄幅震荡微涨0.02%,全市场超3200只个股上涨
第一财经· 2025-07-07 15:22
市场表现 - A股三大指数涨跌不一 上证指数涨0.02% 深证成指跌0.7% 创业板指跌1.21% 全市场超3200只个股上涨 [1] - 中船系、电力、房地产、互联网电商板块走强 生物制品、减肥药、AI手机板块跌幅居前 [1][3] - 地产股盘中拉升 渝开发、沙河股份、南山控股等5股涨停 海泰发展、中洲控股、金地集团等跟涨 [3] - 电力股逆势爆发 韶能股份、华银电力、世茂能源等近10股涨停 [3] 个股涨幅 - 迪森股份涨幅18.56% 现价7.09 南网科技涨幅14.72% 现价35.46 [4] - 韶能股份涨幅10.07% 现价6.12 华光环能涨幅10.02% 现价13.83 [4] - 华银电力涨幅10.02% 现价6.70 世茂能源涨幅10.01% 现价21.00 [4] - 豫能控股涨幅10.00% 现价5.39 深南申A涨幅10.00% 现价10.56 [4] - 华电订能涨幅10.00% 现价3.85 乐山电力涨幅9.99% 现价16.85 [4] - 新甘涛涨幅9.95% 现价9.39 西昌电力涨幅9.15% 现价17.17 [4] - 明星电力涨幅48.54% 现价11.95 粤电力A涨幅48.05% 现价5.10 [4] - 江苏新能涨幅7.63% 现价15.66 [4] 资金流向 - 主力资金净流入房地产、银行等板块 净流出教育、工程机械等板块 [5] - 青岛金王获净流入6.42亿元 天娱数科获净流入6.11亿元 海联金汇获净流入5.14亿元 [6] - 中际旭创遭净流出6.92亿元 新易盛遭净流出4.96亿元 东方财富遭净流出3.78亿元 [7] 机构观点 - 财通证券认为中报披露期是挖掘结构性机会的关键窗口 建议关注营收增速跳升和盈利质量改善的方向 如固态电池、铜、铝、医药等 [8] - 国诚投顾指出小盘股走弱受程序化交易新规影响 高频交易监管收紧导致量化机构减少操作 小盘股流动性下降 [8] - 中信建投表示上证指数创新高源于海内外宏观环境改善、市场情绪高涨、中报业绩验证新经济领域增长动能 预计市场震荡中枢将抬升 [8]
证监会发布期货程序化交易新规:2025年10月实施,高频交易迎重点监管
搜狐财经· 2025-06-15 16:11
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 - 中国证监会于6月13日正式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将于2025年10月9日起实施 [1] - 规定共包含7章37条,旨在全面加强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维护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1] - 新规明确界定了程序化交易和高频交易的概念,建立了完整的报告管理体系 [1] - 对系统接入、主机托管、席位管理等关键环节提出具体要求 [1] 监管体系全面升级 - 新规建立了完善的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体系,交易者必须向相关机构报告信息并获得确认后才能开展程序化交易 [3] - 期货公司与程序化交易客户需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3] - 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制定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的必备条款,确保协议规范统一 [3] - 报告路径分为期货公司客户向期货公司报告,期货公司核查后向交易所报告,非期货公司会员直接向交易所报告 [3] - 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承担核查程序化交易者报告信息的责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 高频交易监管强化 - 新规对高频交易实施重点监管,明确其定义为短时间内报单撤单笔数频率较高、日内报单撤单笔数较高等特征的程序化交易 [4] - 期货交易所负责制定高频交易具体标准并实行重点管理 [4] - 期货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测监控,特别关注报撤单频率高、报撤单成交比高等异常交易行为 [4] - 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承担程序化交易行为的监测监控职责 [4] - 期货交易所可建立报撤单收费、交易限额等制度,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相关标准 [4] - 对高频交易手续费可实施差异化管理,通过经济手段引导市场行为规范化 [4] 系统接入管理加强 - 期货公司必须将系统外部接入管理纳入合规风控体系,建立接入测试、交易监测等全流程管理机制 [4] - 程序化交易者使用的技术系统需具备异常监测、阈值管理等功能 [4] - 期货公司交易信息系统需具备验资验仓、权限控制、异常监测等功能 [4] - 明确禁止期货公司将交易信息系统管理权限开放给客户,程序化交易者不得利用系统对接非法经营期货业务 [4]
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重磅落地,突出对高频交易的重点监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6-13 23:31
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自2025年10月9日起实施 [1] 定义与特征 - 程序化交易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下达交易指令的行为 [2] - 高频交易定义为具备以下特征的程序化交易:短时间内报单/撤单笔数或频率较高、日内报单/撤单笔数较高、证监会认定的其他特征 [2][7] - 高频交易具体标准由期货交易所制定 [2] 公平性原则要求 - 程序化交易需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不得影响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 [3] - 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应公平分配技术资源 [1] 报告与责任划分 - 期货业协会制定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必备条款,期货公司与客户需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4] - 程序化交易者需完整报告信息,经期货公司核查后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反馈确认后方可交易 [4] 技术系统规范 - 程序化交易者技术系统需具备异常监测、阈值管理功能,期货公司系统需有验资验仓、权限控制等功能 [5] - 期货公司需测试客户技术系统并保存记录,不得开放管理权限给客户,禁止利用系统非法经营 [5] 席位与资源管理 - 期货交易所需建立主机托管报告制度和席位管理制度,遵循安全公平原则 [6] - 期货公司需公平分配交易席位,对异常交易客户不得提供主机托管服务 [6][8] 监管与风控要求 - 程序化交易机构需建立并执行相关制度,合规负责人需履职 [9] - 期货公司需监控客户程序化交易行为,首席风险官需履职 [9] - 交易所需实时监测程序化交易,重点监控高频交易及异常行为 [9] - 高频交易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交易所需评估其市场影响 [9] - 突发情况下程序化交易者、期货公司及交易所需采取应急措施 [10]
沪深北三大交易所联合发布!程序化交易监管最新动态!
凤凰网财经· 2025-04-03 22:58
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核心观点 - 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沪股通管理等细化规定 [1] - 监管目标为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重点针对量化私募、券商自营等机构投资者 [1][2] - 自2024年4月起试运行股票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标,触发主体主要为机构投资者,中小个人投资者基本未受影响 [1] 异常交易行为监管细则 - 明确四类异常交易行为构成要件: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 [2] - 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限制高频交易申报速率以减少对交易系统冲击 [2] - 频繁瞬时撤单:要求降低报撤速率,延长订单停留时间 [2] - 频繁拉抬打压:引导分散交易减少对个股流动性的消耗 [2] - 短时间大额成交:合并监管同一机构管理的产品集中交易行为 [2] - 对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包括限制账户交易、暂停使用交易所主机托管资源等 [2] 高频交易认定标准 - 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300笔或全日申报/撤单≥20000笔即认定为高频交易 [3] - 标准设定依据:聚焦重点群体、突出技术特点(流速与流量)、与现有报告制度衔接 [4][5] - 差异化监管要求:高频交易需额外报告系统服务器位置、测试报告及应急方案 [5] 沪深股通监管安排 - 沪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监管标准与内资一致,异常交易行为将采取同等自律措施 [6] - 发布《沪股通/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征求意见稿,细化报告主体、方式及过渡期安排 [6] - 现有报告通知与《实施细则》无冲突,将继续作为履行义务的指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