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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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15%,有的更多?美国贸易代表这话啥意思
第一财经· 2026-02-26 17:23
美国新全球关税政策动向与潜在行业影响 - 白宫正计划将临时全球关税从当前的10%提高至15%或更高,具体实施将“在适当情况下”进行,并会“照顾”已与美国签订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 [1][2] - 特朗普政府此举旨在维持对外关税压力、不影响已谈成的贸易协定,并灵活处理不同情况,其法律基础正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转向《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等国内贸易法工具 [2][3] 关税税率的具体变化与国别差异 - 根据牛津经济研究院测算,即便全球关税升至15%,对美国整体实际关税税率影响微乎其微,但行业层面影响将更为显著 [3] - 若以15%的全球关税取代此前基于IEEPA的“对等关税”,对部分亚洲经济体如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越南和柬埔寨而言,税率将从原来的19%-20%下降至15% [3][4] - 欧盟估算,新关税计划下,美方将对价值约42亿欧元(约合50亿美元)的欧盟出口商品征收高于15%的关税,涉及奶酪、黄油、部分农产品、塑料制品、纺织品和化学品等行业 [6] - 若全球关税升至15%,英国和澳大利亚可能成为最大的“绝对输家”,因其此前享受的税率相对较低 [7] 未来关税政策工具与执行机制 - 未来美国政府关税收入的主要来源预计将转向根据301条款实施的关税,该条款允许对特定经济体的不公平贸易行为进行调查并征税 [7] - 美国政府预计将扩大《贸易扩展法》第232条的使用范围,该条款授权调查特定进口商品是否对国家安全构成风险,针对多个行业的此类调查正在进行中 [7][8] -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表示,将根据301条款对印度尼西亚等国的贸易行为(如工业产能和渔业补贴)展开调查,调查结果将用于决定最终适用何种关税,以保持现有贸易协定的连续性 [8] - 在贸易法典不同条款(如122条、232条、301条)之间切换实施关税,可能导致美国实际关税税率在2024年下半年出现波动 [3][9]
特朗普遭遇重大打击,日本面临天赐良机,却不敢动手?
搜狐财经· 2026-02-25 15:42
文章核心观点 日本在美国最高法院裁定部分对美关税无效后,仍选择维持价值5500亿美元的日美投资协议,其决策主要基于对汽车产业面临持续关税威胁的担忧、国内政治人物与特朗普政府关系的维护、军事工业发展对美国技术与支持的依赖,以及对美国国内政治斗争不确定性的谨慎态度[1][3][5][7][9]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行业面临的外部压力与风险 - 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依据《国际经济紧急权力法》(IEEPA)征收的关税违法,但依据“232条款”征收关税的权力依然有效,而该条款是特朗普政府对日本汽车加征关税的依据[3] - 汽车产业是日本经济命脉,对美汽车出口占总出口30%以上,若包含零部件,比例高达40%至45%,该产业支撑着550万日本人的就业[3] - 特朗普政府仍可通过有效的“232条款”对日本汽车出口施加压力,这构成了对日本汽车行业的持续重大威胁[3] 国内政治与协议的关系 - 日本政客高市早苗为延续前首相安倍晋三与特朗普的密切关系,在特朗普访日时极力讨好,并签订了价值5500亿美元的投资协议,该协议为其赢得了特朗普的政治背书,成为其选举获胜的重要筹码[5] - 在日本政治生态中,美国的支持被视为政客能否成为首相的关键因素,因此撕毁协议将导致相关政治人物付出巨大代价[5] 军事工业与协议实质 - 日本增强军备、扩展军事力量及提升尖端武器生产能力,高度依赖美国的技术认可与支持,其航空自卫队的F2战斗机关键零部件几乎全部由美国供应[7] - 协议中5500亿美元的投资实质是日本向美国支付的“买路钱”,以换取美国对其军事扩张行为的默许,同时美国军火商也将从日本军备增强中获益[7] 地缘政治策略与谨慎态度 - 日本因2016年大选押注希拉里而经历与特朗普关系的尴尬期,此后在美国国内政治问题上变得极为谨慎,避免轻易表态[9] - 鉴于特朗普在政治挫折后卷土重来并对背叛者进行报复的先例(如欧盟),日本担心若此时撕毁协议会被视为对特朗普落井下石,故选择观望美国中期选举结果,不急于站队[9]
特朗普15%新关税倚仗的“122条款”,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华尔街见闻· 2026-02-24 09:43
文章核心观点 - 特朗普政府在美国最高法院否决其先前关税依据后,迅速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全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并计划将税率从10%提高至15% [1] - 市场关注焦点在于第122条赋予总统的权限空间、措施的可持续性以及可能引发的法律与国际规则挑战 [1] 法律条款规定与限制 - 第122条允许总统无需等待联邦机构调查,可直接为应对国际收支担忧而加征关税 [2] - 该条款对关税设置了两项硬性限制:税率最高为15%,且实施期限最长为150天 [2][5] - 若超过150天仍需继续执行关税,必须获得国会批准 [5] 历史背景与立法初衷 - 第122条源于1971年尼克松为应对美元危机而加征10%进口关税的“尼克松冲击” [3] - 美国国会于1974年将该条款写入贸易法,旨在用明确的上限和期限约束总统以“国际收支问题”为由动用关税的权力 [3] 特朗普政府的核心理由 - 特朗普在总统公告中称加征关税的必要性在于美国存在“巨大且严重的”贸易逆差,以及海外投资收益净流出等国际收支恶化现象 [4] - 政府将矛头指向美国“净国际投资头寸”(NIIP)为负26万亿美元的状况,即外国持有的美国资产价值显著高于美国持有的海外资产价值 [4] 市场与专家争议 - 多数经济学家不认同特朗普的“国际收支危机”表述,认为没有证据表明美国无法履行对外支付义务,真正的危机应伴随金融市场抛售美资产和美元大跌 [7] - 报道指出特朗普未提及:若关税推动外资加大在美投资,可能进一步扩大NIIP负值;同时美国股市上涨也是NIIP负值扩大的重要原因 [6] 潜在的法律与国际风险 - 法律界人士认为新关税及其依据可能再次被诉至最高法院,争议点在于特朗普声称的“国际收支危机”能否经得起司法审查 [7] - 此前政府律师为IEEPA关税辩护时曾称“贸易逆差在概念上不同于国际收支赤字”,此表述可能成为反对者新一轮诉讼的抓手 [7] - 以国际收支为由加征关税通常需通知WTO并由其判断正当性,若认定不当可能要求撤回,并可能牵涉IMF的判断 [7] - 但评论指出,由于美国已削弱WTO争端解决机制,其约束力更趋“象征化” [7]
Top Charts | 如果“对等关税”被判违法?
申万宏源证券上海北京西路营业部· 2025-11-21 10:08
对等关税判决前景分析 - 美国最高法院就“对等关税”举行口头辩论,9位大法官中有6位倾向支持对等关税违法,3位支持合法 [4] - 支持对等关税违法的主要理由包括:关税权力属于国会、违背清晰授权原则、IEEPA立法初衷是约束而非扩张总统权力等 [4] - 最高法院判决可能存在三种情形:高概率为判决违法但延后生效;中等概率为部分违法(如放行芬太尼关税);最低概率为承认对等关税完全合法 [6] - 市场预测平台Polymarket数据显示,最高法院裁定支持特朗普关税法案的概率在35%至55%之间波动 [7] - Kalshi市场预期显示,大法官支持特朗普的人数为0人、1人、2人的概率分别为20%、20%、25% [7] 特朗普政府潜在应对策略 - 若对等关税被判失效,特朗普政府可能转而使用232条款、301条款及338条款加征关税,短期内或采用122条款的全球关税作为过渡 [9] - 美国目前有9项正在调查中的232关税,覆盖进口总规模达5444亿美元,多数调查将于2026年上半年提交报告 [10] - 232调查涉及半导体、医药、关键矿产、商用飞机等多个领域,假设税率为25%,预计可带来总计约1361亿美元的关税收入 [10] - 338条款理论上可最高加征50%关税,但该条款历史上未曾使用,存在新的法律风险 [9] 美国关税格局现状与潜在变化 - 美国当前关税收入格局为:对等关税占比45%,对华301关税占比18%,232关税占比17%,基础关税占比19% [11][12] - 2025财年美国关税总收入预计约1959亿美元,较上年的881亿美元大幅增长 [11] - 2025财年美国对华301关税收入为351亿美元,均来自对华征收 [11] - 截至7月,美国对全球平均关税税率为9.75%,其中对中国商品的有效关税税率最高,达40.4% [15][16] - 从关税收入来源国看,中国贡献了美国关税总额的36%,墨西哥占比7.6%,日本占比6.4% [15][16] - 若对等关税被判违法失效,美国关税力度可能难以维持现有量级,基准情况下关税规模或下跌25% [22]
热点思考 | 如果“对等关税”被判违法?——美国最高法关税辩论分析(申万宏观·赵伟团队)
赵伟宏观探索· 2025-11-14 01:18
美国最高法院对等关税判决前景分析 - 美国最高法院就特朗普援引IEEPA征收对等关税举行口头辩论,9名大法官中6人支持违法、3人支持合法,违法概率大幅上升[1][6] - 支持违法的主要理由包括:关税权力属于国会、违背清晰授权原则、IEEPA立法初衷为约束总统权力、已有专门法律工具加征关税、加征关税与紧急威胁不匹配[1][6] - 判决可能呈现三种情形:违法但延后生效概率最高(45%-55%)、部分违法仅放行芬太尼关税概率中等(20%-30%)、承认合法性概率最低(10%-20%)[1][11][12] 特朗普政府潜在应对策略 - 若对等关税失效,政府可能切换至232、301及338条款加征关税,短期内用122条款全球关税过渡[2][15] - 美国现有9项调查中的232关税,覆盖进口规模5444亿美元,多数于明年上半年提交报告,若全部落地可产生1361亿美元关税收入[2][17] - 关税全面退还概率低,定向退税概率高,司法救济需与原告伤害匹配,退税或仅限于原告及已保全抗辩的进口商品[2][18] - 特朗普提出将关税收入发放给居民面临程序难度,财政支出需先通过国会立法,《美国工人返利法案》仍处于提出阶段[2][18] 美国关税格局潜在变化 - 当前美国关税收入格局为:对等关税占45%(890亿美元)、301关税占18%(351亿美元)、232关税占17%(342亿美元)、基础关税占19%[3][19] - 截至7月美国对全球有效关税税率为9.75%,对中国有效税率最高达40.4%,中国贡献关税总额的36%[3][27] - 若对等关税违法,基准情形下关税规模或下跌25%至2554亿美元,有效税率由9.75%降至7.3%,对华税率降至33.4%[3][30][31] - 四种情形模拟显示:仅存量和301关税有效税率降至3.3%,关税收入跌66%;122条款过渡税率可维持9.57%;338条款可完全弥补但诉讼风险高;232与301扩围仍难达对等关税量级[29][30][31]
热点思考 | 如果“对等关税”被判违法?——美国最高法关税辩论分析(申万宏观·赵伟团队)
申万宏源宏观· 2025-11-13 00:04
美国最高法院对等关税辩论判决前景分析 - 美国最高法院就特朗普援引IEEPA征收对等关税举行口头辩论,支持与不支持对等关税的大法官比例为3:6,6名大法官(含3名自由派和3名保守派)持怀疑态度[1][6] - 支持对等关税违法的核心理由包括:关税权力属于国会、违背清晰授权原则、IEEPA立法初衷为约束总统权力、已有专门法律工具加征关税、加征关税与紧急威胁不匹配[1][6] - 最高法院判决可能呈现三种情形:违法但延后生效概率最高(45%-55%)、部分违法仅放行芬太尼关税概率中等(20%-30%)、承认对等关税合法性概率最低(10%-20%)[1][11][12] 特朗普政府潜在应对策略 - 若对等关税被判违法,政府可能转向232、301及338条款加征关税,短期内用122条款全球关税过渡,122条款可加征不超过15%的临时进口附加税但150天后需国会续期[2][15] - 美国现有9项正在调查中的232关税,覆盖进口规模5444亿美元,多数于明年上半年提交报告,若全部落地预计可产生1361亿美元关税收入[2][17] - 关税全面退还概率较低,退税更可能仅限于原告及已保全抗辩的进口商品,特朗普提议将关税收入发放给居民需先通过国会立法,程序难度高[2][18] 美国关税格局潜在变化 - 美国当前关税收入格局中,对等关税占45%(890亿美元),301关税占18%(351亿美元),232关税占17%(342亿美元),基础关税占19%[3][19] - 截至7月,美国对全球有效关税税率为9.75%,对中国有效税率最高达40.4%,中国贡献了美国关税总额的36%[3][27] - 若对等关税违法,在基准情形下(依赖232与301条款扩围),美国关税税率或由9.75%降至7.28%,关税收入或下跌25%至2554亿美元,难以达到对等关税量级[3][30][31]
——美国最高法关税辩论分析:如果对等关税被判违法?
申万宏源证券· 2025-11-12 20:31
美国最高法院对等关税判决前景 - 最高法院口头辩论中,6名大法官倾向判定对等关税违法,3名支持合法,违法概率较高[2][10] - 判决可能三种情形:违法但延后生效(概率45%-55%)、部分违法仅放行芬太尼关税(概率20%-30%)、承认合法(概率10%-20%)[2][16] - 判决预计在12月前后做出,最晚不迟于2026年6月底[12][13] 特朗普政府潜在应对措施 - 若对等关税失效,将转向232、301、338条款及122条款过渡性加税,现有9项232调查覆盖进口规模5444亿美元[3][20] - 普遍退税概率低,退税可能仅限于诉讼原告及已抗议的进口商,而非全国自动退还[3][21] - 关税收入直接发放居民需国会立法批准,程序难度高,相关法案尚未通过[3][22] 美国关税格局影响分析 - 2025财年对等关税收入890亿美元,占总关税45%,其中全球基准关税516亿、对华芬太尼关税289亿[4][23][24] - 美国当前平均关税税率9.75%,对华税率高达40.4%,中国贡献关税总额36%[4][29][30] - 若对等关税违法,基准情形下关税收入或下跌25%至2554亿美元,税率降至7.3%[4][31][34] 大类资产与宏观经济动态 - 当周标普500下跌1.6%,纳斯达克指数下跌3.0%,10年期美债收益率持平于4.11%[5][47] - 美国10月ADP新增就业4.2万人,超预期3万人,ISM服务业PMI升至52.4[5][80][87] - 美国政府结束39天关门,67万联邦雇员停薪,152万人正常上班占比52%[5][78]
一图读懂|特朗普政府关税B计划是什么
第一财经· 2025-09-04 15:39
事件背景 - 美国总统特朗普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自2025年4月2日起对几乎所有进口商品征收所谓"对等关税" [1] 法律挑战与进展 - 多家美国企业及州政府提起诉讼指控IEEPA未授权此类关税 美国联邦贸易法院5月裁定相关关税超越法定权限 特朗普政府上诉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8月29日维持原判并允许上诉至最高法院 [2] - 新公民自由联盟4月3日在佛罗里达州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所谓"对等关税"超出IEEPA授权 [8] - 五家小型企业4月14日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质疑所谓"对等关税"超出IEEPA授权 [8] - 加利福尼亚州4月16日成为首个起诉特朗普关税政策的州 指控滥用IEEPA并强调关税权属国会 [8] - 俄勒冈 纽约等12州4月23日在CIT提起诉讼挑战所谓"对等关税" 该诉讼与4月14日诉讼合并审理 [8] - CIT三位法官5月28日一致裁定特朗普依据IEEPA征收的全球与报复性关税和芬太尼关税超越法定权限 发布永久禁令暂停相关关税 [8] -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5月29日暂时搁置CIT禁止执行关税措施的裁决 [8] -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8月29日以7比4票维持CIT裁决 确认特朗普大部分关税措施违法 IEEPA未明确授权总统征收关税 [8] 备用法律方案 - 美国财长贝森特表示若最高法院败诉可使用232条款 122条款 301条款及338条款等替代方案 [2][4] - 第232条款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允许基于"国家安全"理由调查进口商品并征收关税 特朗普政府已开展11项调查包括钢铁 铝 汽车 铜 半导体 药品 关键矿产 卡车 木材 商用飞机及发动机 无人机系统及多晶硅 [7] - 第122条款依据1974年《贸易法》允许针对国际收支问题征收最高15%关税 实施快捷但最多持续150天 [6] - 第301条款依据1974年《贸易法》授权采取行动解决外国政府不公平行为 [8] - 第338条款依据1930年《斯姆特-霍利关税法》允许对歧视美国贸易国家征收最高50%关税持续5个月 历任总统从未实施 [8] 关税实施时间线 - 所谓"对等关税"4月2日宣布加征10%最低基准关税 [8] - 4月9日暂停90天但对几乎所有经济体征收10%关税 [8] - 7月7日延长暂缓期至8月1日 [8] - 大部分所谓"对等关税"8月1日确定 8月7日午夜后正式生效 [8] -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允许关税维持至10月14日以便政府向最高法院上诉 [8]
特朗普政府关税“B计划”曝光
第一财经· 2025-09-03 08:34
美国关税政策法律争议 - 美国财长贝森特透露若最高法院判决特朗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收的"对等关税"违法 政府仍有备用方案包括使用其他国内法条款[3] -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8月29日裁定特朗普政府大部分关税措施非法 认为国会才拥有宪法赋予的征收关税核心权力 允许关税维持至10月14日以待上诉[3][6] - 特朗普政府可能采用1930年《斯姆特-霍利关税法》第338条款 该条款允许对歧视美国贸易的国家进口产品征收最高50%关税 为期5个月[6][7] 替代性关税法律工具 - 除IEEPA外 美国政府可依据301条款、232条款、122条款及338条款等国内法继续征收关税 最高法院判决仅影响4月2日及之前依据IEEPA征收的关税[4][8] - 232条款基于1962年《贸易扩展法》 目前已涉及钢铝、汽车、半导体、医药产品等11项调查[9] - 122条款依据1974年《贸易法》 允许征收高达15%关税以解决国际收支逆差 最多持续150天且缺乏正式实施流程[10] 国际市场与贸易伙伴反应 - 金融市场对上诉法院裁决采取观望态度 与美国股指挂钩期货几乎无变化 市场已习惯关税政策波动[11][12] - 欧洲理事会主席科斯塔表示欧盟将捍卫主权和企业利益 正全球建立更强贸易伙伴关系以减少战略依赖[12][13] - 若最高法院作出不利裁决 可能影响现有贸易协定履行和后续谈判 贸易伙伴或采取更灵活应对策略[13][14]
特朗普政府关税“B计划”曝光 转折点出现了吗?
第一财经· 2025-09-02 20:31
美国最高法院对特朗普政府关税政策的潜在影响 - 美国财长贝森特透露政府有备用方案 相信最高法院将支持特朗普依据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收全面关税的做法[1] -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8月29日裁定特朗普政府大部分关税措施非法 允许关税维持至10月14日以便政府向最高法院上诉[1] - 若最高法院判决所谓"对等关税"违法 判决仅涉及依据IEEPA征收的关税(4月2日关税及之前芬太尼关税) 不影响301关税或232关税等其他国内法关税[2] 美国政府可替代的关税法律工具 - 替代法律工具包括301条款 232条款 122条款以及338条款等[2] - 1930年《斯姆特-霍利关税法》第338条款允许对歧视美国贸易的国家进口产品征收最高50%关税 为期5个月 但上世纪30年代后未被正式使用过[4] - 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允许征收高达15%关税以解决国际收支逆差 最多持续150天 但无正式实施流程[7] - 232条款涉及钢铝 汽车 半导体等11项产品的调查[6] - 其他国内法缺陷包括时间限制 征税幅度限制或需走法律程序 不如IEEPA好用[7] 国际市场及贸易伙伴反应 - 上诉法院裁决于美国劳动节假期前夕宣布 金融市场未立即反应 与美国股指挂钩期货几乎无变化[8] - 市场参与者已习惯关税政策波动 预期法律纠纷和政策转变将持续[8] - 欧洲理事会主席科斯塔承认欧盟在与美贸易中被动 强调欧盟将捍卫主权及公民企业利益 正建立更强贸易伙伴关系[9] - 若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关税违法 国际条约不自动失效 但会影响当前条约履行和后续谈判 贸易伙伴可能采取拖延策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