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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应在当年完成 不再转移至2026年
快讯· 2025-07-11 17:13
两部门: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应在当年完成 不再转移至2026年 智通财经7月11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核算,以 本省级行政区域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为主、以省级绿证账户购买省外的绿证为辅,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 力消纳责任权重应在当年完成,不再转移至2026年。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核算以绿 证为主,202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钢铁、 水泥、多晶硅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只监测不考核。 ...
两部门发布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快讯· 2025-07-11 17:10
智通财经7月11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下达的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按此对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考核评估;2026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此做好 项目储备,并结合2025年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优化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规模, 结合新能源消纳需求,同步加强调节能力规划建设等配套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系统消纳和调控水平。 | 电力消纳贡仕仪重 | | | | --- | --- | --- | | 省(自治区、直辖市) | 2025 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 | 2025 年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 | | 北京 | 30.6% | 28.9% | | 天津 | 29.7% | 28.9% | | 河北 | 29.2% | 27.9% | | 山西 | 29.4% | 28.1% | | 内蒙古 | 30.7% | 30.0% | | 辽宁 | 28.4% | 25.1% | | 吉林 | 39.0% | 30.0% | | 黑龙江 | 38.6% | 3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