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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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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我国核发绿证1.96亿个
新浪财经· 2026-02-14 16:16
行业与市场数据 - 2026年1月,中国核发绿证总量达1.96亿个,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83.20万个 [1] - 当月核发的可交易绿证为1.51亿个,占核发总量的76.79% [1] - 2026年1月,全国绿证交易量为1.02亿个,其中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完成的绿证为3369万个 [1] 行业发展与意义 - 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电子身份证” [1] - 绿证核发量和交易量的快速增长,表明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正在持续提升 [1]
2025年我国共计核发绿证29.47亿个
经济观察网· 2026-01-22 12:21
行业核心数据 - 2025年全年中国核发绿色电力证书29.47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为18.93亿个 [1] - 2025年12月当月核发绿证2.11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占比达到71.32% [1] - 2025年全国共计交易绿证9.30亿个,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为2.50亿个 [1] 绿证定义与意义 - 绿色电力证书是可再生能源所发绿色电力的电子“身份证”,1个绿证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 [1] - 绿证核发量和交易量的快速发展,显示出中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1]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回应各界关切: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要报“出入”双方
新浪财经· 2025-12-26 01:24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审稿核心观点 - 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已进入三审阶段,草案在二审后分编审议的基础上重新“合体”提请审议,三审稿针对各界关切进行了多项修改和完善,旨在构建系统、全面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 [1] 焦点1: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与监管制度 - 明确人民法院应加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推进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并增加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强化检察监督 [2] - 明确国家将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 - 增加生态环境信用修复内容,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可申请信用修复,有关国家机关应按规定开展 [2] - 强化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要求其具备相应设施、设备、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 [2] 焦点2:完善污染防治规定并增强立法前瞻性 - 完善秸秆、落叶等焚烧的组织和管理规定,要求政府管理更加科学精准并加强指导 [3] - 加强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监管,要求转移出省利用时,需通过信息平台提前向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信息 [3] - 为增强立法前瞻性,增加受控热核聚变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国家将建立相关制度并对聚变燃料、装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聚变装置建造需依法进行环评 [3] 焦点3:加强生态保护与国际合作 - 增加国家支持开展海洋生态保护、深海极地考察、防沙治沙等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规定,并积极参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 [3][4] - 规定生态修复应尊重自然规律,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沙则沙、宜荒则荒的原则科学开展,同时科学规划自然保护地布局,严格设立条件 [4] - 针对野生动物致害问题,规定核定草原载畜量时应考虑野生动物生存繁衍需求,在致害严重区域政府应组织综合防控,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人身安全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可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4] - 增加农业节水规定,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推动节水灌溉工程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广节水技术,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5] - 增加国家加强“三北”工程建设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规定,实行目标责任制并定期监测评估成效 [5] 焦点4: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与能源转型 - 明确国家将完善绿色低碳转型政策体系,加快建设能源强国,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并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优先发展生态农业 [6] - 强化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增加“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并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6] - 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定,明确国家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光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 [7] - 完善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要求,增加规定“提高特高压输电通道利用率” [7] - 明确国家通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减缓气候变化,增加推进“双碳”原则的规定,并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碳市场交易监管等职责 [7] - 明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需履行强制减排责任,并增加关于碳排放权交易产品的规定,同时允许单位和个人按国家规定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7] 焦点5:调整法律责任以贯彻过罚相当原则 - 增强同类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协调性,例如对水、海洋、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的放射性污染违法情形集中规定法律责任,并修改完善水污染防治中船舶污染的责任规定以与海洋污染防治相协调 [9] - 加强对放射性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比照危险废物相关法律责任规定执行 [9] - 补充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中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增加重要流域、区域生态保护的法律责任衔接规定,并修改完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未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法律责任 [9] - 贯彻过罚相当原则,调整放射性污染防治领域行政处罚模式,对相关违法行为直接规定行政处罚,而非以拒不改正为前提 [10] - 区分个人与单位在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焚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方面的法律责任 [10] - 与刑法规定衔接,对从事环评、监测等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规定终身禁业的处罚 [10] -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规定在政府及有关部门未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只有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10]
国家能源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
国家能源局· 2025-12-05 23:15
国家能源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核心部署 - 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总结年度工作并部署下一步计划,核心是推进能源行业服务乡村振兴 [2] 农村能源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 - 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2] - 加强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高农村用能保障水平 [2] 能源行业帮扶举措与机制 - 探索创新一批有力有效的能源领域开发式帮扶举措 [2] - 持续发挥行业优势,支持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县能源产业发展 [2] - 广泛动员行业力量开展消费帮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不断拓宽脱贫群众增收渠道 [2] 基层支持与内生动力培育 - 坚持基层党组织联学共建机制,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 - 加强人才帮扶、就业帮扶,持续创新帮扶举措,增强当地干部群众内生动力 [2]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5-11-14 17:26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体情况 - 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35.2%,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 [5] - 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20.8%,同比增长2.7个百分点 [10] - 生物质发电量2096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1% [4] 各省(区、市)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 北京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国家下达的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四川、云南、青海三省完成超过70% [5] - 山西、湖北和重庆3个省(直辖市)未完成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分别相差0.3、3.0、1.9个百分点 [5] - 西藏免于考核,新疆只监测 [5] -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80%的1个、40%-80%的8个、20%-40%的22个 [5] 各省(区、市)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 北京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国家下达的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吉林、黑龙江、河南、甘肃、青海、宁夏6省(自治区)完成超过30% [10] - 山西省未完成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相差0.6个百分点 [10] -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20%的22个、10%-20%的7个、5%-10%的2个 [10] 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 - 2024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5.9%,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西藏利用率最低为83% [13][16] - 2024年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6.8%,同比降低1.1个百分点,西藏利用率最低为68.6% [13][17][20] - 2024年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约99.0%,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13][21] 特高压线路可再生能源输送 - 2024年20条直流特高压线路年输送电量7053亿千瓦时,其中可再生能源电量4008亿千瓦时,同比提高22.2% [22] - 可再生能源电量占全部直流特高压线路总输送电量的56.8%,同比提升4.3个百分点 [22] - 国家电网运营的16条线路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50.5%,南方电网运营的4条线路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100% [22][26] 清洁能源示范省(区)落实情况 - 浙江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1709亿千瓦时,占比25.2%,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 [24] - 四川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2980亿千瓦时,占比74.5%,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 [24] - 甘肃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931亿千瓦时,占比53.3%,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 [25] - 青海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813亿千瓦时,占比77.2%,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 [25]
北京推进用户侧储电 储热/智能微电网/绿电直供等示范!数据中心2030年绿电占比100%
核心观点 - 北京市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 全面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 重点包括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储能管理 氢能应用 绿电消费机制等 目标是在2025年及以后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实现绿色电力占比超过80% 2030年达到100% 并建立覆盖京津冀的氢能基础设施网络 [8][9][18][19] 可再生能源目标规划体系 - 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10] - 编制《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指引》 科学识别资源潜力 合理划定开发利用规划引导分区 [11] - 建立目标考核机制 研究分解各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 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考核工作方案》 建立目标引导机制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机制 [11] - 编制印发实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 分类制定发展目标 布局 重点任务 重大工程等 [11] - 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其他领域协同融合 将相关内容纳入电力规划 供热规划 水务规划等专项规划 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12] 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 - 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 印发《北京市加快推动第五立面光伏应用的若干措施》 加快建筑 交通 水务等基础设施第五立面光伏规模化应用 规范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全流程管理 [13] - 强化区域能源合作 发挥京津冀能源专题工作组作用 印发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年度计划 协同推进三地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 编制绿电交易实施方案 深化与内蒙古 山西 宁夏等能源资源富集地区政府间能源合作 [13] - 深化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制定《北京市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构建坚强智能电网 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 推进配电网高质量发展 建立配电网可开放容量按季度发布机制 [14][15] - 建立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 以房山新型储能电站应用示范区建设为契机 建立健全储能电站项目审批 建设 运行 监管体系 制定运行规范 监督管理相关制度 推进用户侧储电 储热等多领域示范应用 [15] - 推动可再生能源供热规模化发展 印发《完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加强新能源项目储备 推进城市副中心地热能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 空气能 太阳能等 [16] - 统筹生物质能开发利用 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和梯级利用 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效率 探索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园林废弃物 农林废弃物路径 [17] - 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及多领域应用 推动建成覆盖全市 辐射京津冀的氢能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多元化布局本地制氢试点 做好制加氢一体站建设 积极谋划绿氢输送管道 推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绿电制氢项目输送通道建设 [18] - 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消费促进机制 稳定绿证市场供给 加快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 推动多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机制 [19] - 推动2025年及以后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实现绿色电力占比超过80% 鼓励到2030年实现100%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 打造绿电工厂 绿电园区等 [19] - 加强宣传引导 编制《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指南》 明确相关政策 标准 审批建设流程等 [20] 配套支持政策 - 支持科技研发和产业发展 支持企业 高等学校 科研机构参与建设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 推动相关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21] - 印发实施《北京市绿色先进能源和低碳环保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支持光伏 风电 地热 新型储能 氢能等符合区域产业布局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21] - 推动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建设 支持企业 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制定 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 完善光伏发电 地热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 [21] -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 中央预算等国家资金 用好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 落实金融支持北京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意见 加大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在京实施力度 [22] - 创新绿色服务模式 鼓励金融机构深化绿色信贷 绿色债券 绿色保险等业务 加大对可再生能源企业绿色融资需求的支持力度 [22] - 健全可再生能源统计制度 优化各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统计方法 完善可再生能源供热统计规则 [23] - 严格监督考核 制定《建设项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监督办法(暂行)》 对建设项目各环节落实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出要求 [23] 组织实施 - 加强统筹协调 市发展改革委 市城市管理委负责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各区 各部门 各能源企业加强协同配合 [24] - 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 各部门 各能源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各区落实主体责任 [24]
张智刚会见巴西国家电力公司首席执行官伊万·蒙特罗
快讯· 2025-06-17 20:12
公司合作 - 中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智刚与巴西国家电力公司首席执行官伊万·蒙特罗会面 [1] - 双方表示将在过去良好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 [1] 合作领域 - 双方就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行深入交流 [1] - 双方就电网建设进行深入交流 [1] - 双方就市场开拓进行深入交流 [1]
北京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将施行
中国化工报· 2025-04-23 10:02
政策法规 - 《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表决通过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 适用于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管理活动 [1] - 要求推进建设四大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未利用地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散式风电项目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发电项目 [1] - 要求科学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与加氢基础设施 拓展氢能在发电、供热及交通领域应用 [1] 产业发展 - 鼓励可再生能源领域新材料研发与推广应用 支持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和供应链建设 [2] - 已形成昌平能源谷、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等产业集聚地 需加强专业技术宣传培训与行为规范引导 [2] 能源管理 - 落实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 逐步衔接碳排放双控制度 [1] - 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碳排放单位及示范区需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 推动实现能源消费比重目标 [1]
青岛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经济日报· 2025-04-14 08:24
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 - 青岛高新区建成三处能源站 总入网供热面积达138万平方米 年节省煤炭近15万吨 年减排二氧化碳约37万吨 每年产生约3500万元碳交易价值 [1] - 通过污水源热泵和余热回收利用项目 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达426.24万平方米 占区域总供热面积44% 覆盖2022年以来新增供热区域 [1] - 可再生能源供热减少化石能源使用12494.4吨标煤/年 节约用电2725.5万千瓦时/年 年减排二氧化碳6万余吨 过程无大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排放 [1] 绿色电力工程建设 - 太阳能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70兆瓦 年发电量6063万千瓦时 中远佐敦公司光伏车棚年发电43.8万千瓦时 占工厂耗电量10% 年减碳292吨 [2] - 工业企业绿电消费总量超8000万千瓦时 占比达20% 间接年减碳5.13万吨 减少化石能源消费9800吨标煤 [2] 环境效益指标 - 近5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降低93.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降低30.3% [2]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费总量下降39.3% 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45.5% [2]
《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表决通过
新京报· 2025-03-26 17:28
文章核心观点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该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旨在为北京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法律支撑,并推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1] 目标与规划 - 条例旨在落实“双碳”目标,实施国家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的新机制,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城市建设融合 [2] - 明确将编制实施全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并将相关要求纳入能源发展和供热建设发展等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需合理保障相关用地需求 [2] - 市发展改革部门将合理确定各区开发利用目标,并开展评估、监测与考核 [2] - 市发展改革委将结合国家规划及本市中长期目标,在2025年编制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并会同各区政府确定各区目标 [5][6] 推广与应用 - 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方面,坚持内部挖潜、外部拓源,加强区域能源合作,支持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并探索建设智能微电网和开展绿电直供 [3] - 强化可再生能源供热供冷和生物质能、氢能的推广应用 [3] - 推动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城市更新、乡村建设、能源系统改造、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加强开发利用,支持建设综合能源项目 [3] - 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快电网、热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提升接入和消纳能力,并推进分布式能源系统应用以促进本地化利用 [6][7] 支持与保障 - 条例授权有关部门制定覆盖建设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维护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办法 [3] - 市发展改革委将尽快启动制定上述配套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的具体办法 [6] - 健全消费促进机制,细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机制 [3] - 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机制,推动市场化发展,并实施绿色金融服务等激励政策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7] 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 - 条例明确鼓励支持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装备及新材料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促进科企合作与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 [4] - 规定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纳入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完善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支持建设产业集聚地和应用示范区 [4] - 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发投入,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并合理安排资金支持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示范工程建设 [7] 配套措施与实施 - 市发展改革委将编制条例解读文本,并梳理制定配套政策清单以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推动条款落地实施 [5][6] - 组织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指南,面向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进行技术普及和典型案例推广 [6] - 市发展改革委将统筹推动各单位落实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并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