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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控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20:50
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13:00,地点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安浦中心C座7楼 [3] - 会议通知提前20日公告,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平台进行,时间分别为9:15-15:00(互联网)及交易时段(交易系统) [3] 参会人员及表决权分布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79,855,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923% [3] - 现场参会股东28人,代表股份1,325,836,001股(占比52.9354%);网络投票股东505人,代表股份54,019,266股(占比2.1569%) [3][4] - 中小投资者股东531人,代表股份54,183,724股,占总股本的2.1635% [4] 议案表决结果 - **普通议案**:最高同意比例99.4310%(1,372,003,655股),最低同意比例94.5812%(193,453,328股,关联交易议案) [5][7] - **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股东同意比例79.5449%(43,100,384股) [5] - **特别决议议案**:三项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包括同意比例98.7880%(1,363,131,036股)的章程修订案 [10][11] -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在关联交易等议案中,中小股东反对比例最高达28.1623%(15,259,386股) [8]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议程与公告内容一致,未出现临时修改或新增议案情形 [4] - 表决程序涵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统计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 [4][5]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决议效力经律师确认符合《公司法》及监管规则 [11]
城投控股: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5-30 19:20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1] - 董事会需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若无法按期举行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按期反馈时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出请求[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4][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并公告[5]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背景资料[15][1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处罚记录等[1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为主,可结合网络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20][21]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并披露,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31] - 选举董事可采用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持股超30%或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必须采用[32] 决议与执行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39][40]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审议过程、表决结果、质询答复及出席人员签名[41]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45][20] 附则与特殊规定 - 外资股股东会适用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需在交易所网站及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46][47] - 规则经股东会表决生效,"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48][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