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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21 04:45
股东减持计划公告 - 股东长江晨道持有公司股份5,656,300股,占总股本3.50%,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已于2025年1月13日上市流通 [2] - 长江晨道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232,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3] -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16,000股(占总股本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232,000股(占总股本不超过2%) [3]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减持主体长江晨道无一致行动人 [4] -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实际开始减持时间将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5] 股东承诺情况 - 股东此前已作出持股比例、数量、期限、减持方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承诺 [6] - 承诺包括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投资成本价格等 [6][7][8][9]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0] 减持计划实施条件 - 减持计划由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11] - 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2]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进展 - 公司已完成香港全资子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签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和《商业登记证》[2] - 香港子公司英文名称为West Deane International Limited,注册资本为1万港币,注册地址位于香港九龙[2] - 公司注册证明书签发日期为2025年8月8日,注册证明书编号为78595035,商业登记证号码为78595035-000-08-25-7[2] 投资背景及审批流程 -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孙公司并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的议案[2] - 相关议案详情已通过2025年6月25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5-043)公开[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12,证券简称西典新能[1] - 本公告编号为2025-064,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6日发布[4]
西典新能: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9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实到董事5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半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全票同意 [1][2] - 通过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6274万元,现金分红占半年度归母净利润比例为45.13% [2] 募集资金管理 - 通过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3] - 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4] 审计机构续聘 -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 员工持股计划 - 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方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5] - 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6]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设立、变更、股票过户等事项 [6][7] 股东会安排 -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8]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2024年9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2]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 - 回购价格上限为40元/股(含),后因权益分派调整为39.25元/股 [2][3]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 [2]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60.05万股,占总股本0.99% [4] - 回购成交价区间为30.17元/股至34.64元/股,累计支付资金5334.1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4] - 回购进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要求 [4] 其他事项 - 公司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西典新能: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17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750万元到14,300万元,同比增加4,583万元到5,133万元,增幅50%到56% [1]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119万元到12,619万元,同比增加3,010万元到3,510万元,增幅48%到55% [1] 上年同期业绩 - 2024年同期利润总额为10,4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6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109万元 [2] - 2024年同期每股收益为0.59元/股 [2] 业绩预增原因 - 公司推进新技术路线产品的项目开发,持续加强与客户合作 [2] - 公司定点项目产能爬坡,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2]
西典新能: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0 18:12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30,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在9:15-11:30及13:00-15:00进行 [3] - 实际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1名,代表股份109,319,100股,占公司总股份67.6479%(现场代表109,080,000股/67.5%,网络代表239,100股/0.1479%)[4] - 现场出席股东3名均为2025年7月4日登记在册股东,网络投票股东78名 [4] - 其他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4] 表决程序与决议结果 - 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记名方式,现场计票监票后即时公布结果,网络投票统计由上交所提供 [4] - 大会通过两项非累积投票议案:1)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2)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孙公司建设泰国生产基地 [5] - 无新提案提出,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决议具备法律效力 [5]
西典新能: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12
公司理财活动概况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苏州银行2025年第136期标准化结构性存款,期限2个月零24天,预计年化收益率1.05-2.05% [1][5] - 此前公司赎回2025年第48期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101,093元,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87天(2025年4月1日至6月27日)[2] -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目前已使用额度38,700万元,剩余额度1,300万元 [1][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40万股,发行价29.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72亿元,已全部存入专户管理 [3][4]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800万件动力电池连接系统扩建项目,拟投入8.7亿元,因项目建设周期导致部分资金暂时闲置 [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28.58亿元,净资产17.57亿元,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8,973万元 [5][7] 理财决策与影响 - 理财决策经董事会、监事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同意意见 [1][8] - 最近12个月累计理财收益588.76万元,占2024年净利润的2.58%,单日最高投入金额5.61亿元占净资产33.34% [8] - 理财资金会计处理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且不变更资金用途 [7]
西典新能: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15
股东减持情况 - 股东长江晨道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7,272,000股,占总股本的4.50%,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已于2025年1月1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 - 长江晨道计划减持不超过1,616,000股(占总股本1%),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时间为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 [1] - 截至2025年7月2日,长江晨道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1,615,700股(占总股本0.9998%),减持价格区间为34.12~41.66元/股,减持总金额60,842,297.74元 [2]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实际减持期间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7月2日 [2] - 减持完成后,长江晨道持股数量降至5,656,300股,持股比例降至3.50% [2] - 实际减持情况与计划一致,未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且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 [2][3] 股东基本信息 - 长江晨道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非控股股东、实控人或一致行动人,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2] - 股东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均为IPO前取得 [2]
西典新能: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25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则 - 制定本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选择权并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 - 累积投票制定义:股东每持一股可获得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 [2] - 适用范围包括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涵盖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除外) [2][3]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单独/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以提案方式书面提名 [3] - 提名人需确保被提名人同意并披露其职业背景、兼职情况,独立董事还需提供资格与独立性声明 [3] - 候选人须书面承诺资料真实性,独立董事需额外声明无利益冲突 [3] - 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需报送证监会及交易所,交易所异议者不可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3][4] 投票原则 - 股东表决权数=持股数×应选董事人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 [4] - 投票有效性规则:超额投票无效,不足投票有效且差额视为弃权 [4]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投票权分别计算且仅能投向对应类别候选人 [4][5] 董事当选规则 - 按得票数高低排序,前N名且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半数者当选 [6] - 票数相同导致超额时:全部相同则重选,末位相同则前位当选后末位重选 [6] - 当选人数不足时,过半数者自动当选,剩余空缺通过三轮内补选完成,否则原董事留任并启动临时股东会 [6][7] 操作程序 - 股东会通知需说明采用累积投票制,并提前公布实施细则 [7] - 选票需包含会议信息、候选人姓名、股东信息、累积票数说明,且不设反对/弃权项 [8] - 支持现场投票、委托投票及网络投票(按相关办法操作) [8] 附则 - 细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冲突时优先适用上位规定 [8]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日起实施 [8]
西典新能: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25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核心要点 制度目的与法律依据 - 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审计工作,明确职责,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 - 依据《公司法》《审计法》《内部审计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2] - 内部审计定义为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经营状况,监督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2]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 设立独立内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3] - 内审部负责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需专职且不得在其他部门兼职 [3][6] - 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需具备专业能力并保持独立性 [3][4] 审计范围与职责 - 审计范围覆盖公司本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企业及董事会批准的其他事项 [7] - 核心职责包括:评估内控制度有效性、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关注舞弊行为、检查重大事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 [8][9] -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重点监控大额非经营性支出审批 [9] 审计权限与程序 - 可要求报送资料、审查账表财产、列席重大会议、制止违规行为、追究阻挠责任 [9] - 审计程序包括:制定计划→实施审查→提交报告→落实意见→后续跟踪 [10] - 需建立审计证据记录和工作底稿制度,档案保存期限依规管理 [11] 内部控制评价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说明审查范围、结论及改进建议 [12] - 重点评估大额资金往来、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内控有效性 [13] - 发现重大内控缺陷需立即报告审计委员会,董事会须披露风险及应对措施 [14] 考核与奖惩机制 - 内控执行情况纳入各部门及子公司绩效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17] - 对审计成绩显著者提出奖励建议,对拒绝配合/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等行为建议处罚 [18][19] - 审计人员违规将依法处分,涉及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3]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由内审部解释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上位规定为准 [1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需同等程序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