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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半年度评估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8-19 06:41
聚焦主责主业 - 公司围绕"环保、能源"两大主题优化"能源贸易+能源实业"双轮驱动模式,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1] - 2025年1-6月热电联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47亿元,净利润2.47亿元[3] - 成功收购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新增锅炉容量480t/h和发电机组48MW,强化能源实业领先地位[3] - 煤炭流通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9.28亿元,净利润1.46亿元,销售量达3,190万吨同比增长14.13%[3][5] 新能源业务拓展 - 构建"研发体系-共建平台-合作开发-示范项目-产业升级"的创新发展路径,新增授权专利13项[12][13] - 熔盐储能示范项目年消纳低谷电2.362亿度,供应蒸汽25.4万吨,年减排CO₂3.3万吨[10] - 废旧轮胎热解项目实现热电耦合协同减污降碳,入选浙江省减污降碳标杆项目[11] - 2025年上半年光伏供电1,542.18万千瓦时,生物质供电13,872.26万千瓦时[4] 研发创新投入 - 2025年上半年研发经费投入6,527.81万元同比增长1.70%[8] - 建立"一室两站三院八中心"创新体系,包括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9] - 与浙工大等高校共建联合研发中心,聚焦熔盐储能、光伏组件回收等关键技术[10][12] 投资者回报 - 2024年度每10股派发6元,现金分红比例提升至45.32%,累计分红达募集资金净额101.23%[7] - 制定2024-2026年分红规划,承诺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扣非净利润的40%[6] - 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等渠道加强投资者沟通,2025年上半年开展多场路演活动[14] 公司治理 - 修订完善治理制度,2025年上半年未发生重大内控缺陷或信披违规事件[15][16] - 组织董监高专题培训覆盖监管政策、ESG实践等内容,提升合规意识[17] - 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执行事前审议机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