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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敲定2025年养老金计发基数,重算将开始,工龄20年补发多少?
搜狐财经· 2025-09-24 21:25
养老金计发基数调整 - 贵州省公布2025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7894元/年,折算为每月7324.5元 [3][6] - 该计发基数较2024年的7272元/月上涨52.5元,涨幅为0.72% [8][11] - 新的计发基数将作为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核定依据,其中缴费基数下限为4394.7元(社平工资的60%),上限为21973.5元(社平工资的300%)[6] 养老金重算补发机制 - 养老金重算是指使用2025年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替换预发养老金时使用的2024年基数,以计算退休人员的最终养老金待遇 [6] - 重算补发仅适用于2025年新增退休人员,并且其此前领取的为预发养老金 [6] - 由于计发基数上调,重算后的最终养老金待遇必然高于预发待遇,差额部分将予以补发 [6][8] 补发金额计算示例 - 以一位工龄20年、无过渡性养老金、于2025年1月退休的人员为例,其预发基础养老金为1454.4元/月,重算后基础养老金为1464.9元/月,每月差额为10.5元 [8] - 若在10月份完成补发,需补发2月至9月共8个月的差额,总计84元 [8] - 若10月份仍发放预发养老金,则补发月份将延长至2月至10月共9个月,总计补发94.5元 [8] 影响补发金额的关键因素 - 补发金额不仅取决于工龄,还受个人缴费指数、实际补发月数等多个变量影响 [9] - 即使工龄相同,个人缴费指数不同也会导致每月补发金额不同 [9] - 由于每位退休人员的具体情况存在差异,补发金额完全相同的可能性极低 [9][11]
金融监管总局:将金融租赁、养老保险公司等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范围
国际金融报· 2025-09-12 23:44
具体来看,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调整评价范围。明确评价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由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监管的向消 费者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机构",将金融租赁公司、养老保险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 9月12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新修订的《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下称《评价办法》)。《评价办法》共六章三十一条,包括总则、 评价要素与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评价结果运用、组织保障和附则。 二是优化评价要素。将评价要素调整为"体制机制""适当性管理""营销行为管理""纠纷化解""金融教育""消费者服务""个人信息保护"7项要素,引导金融 机构加强消保重点领域治理。 三是完善评价程序。将评价实施环节进一步细分为信息收集、初评、复评、审核等,并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强调复评、审核工作应当通过集体研究形 式开展,体现评价工作的严谨性和严肃性。 四是强化上下协同。充分发挥"四级垂管"优势,加大对基层金融机构消保工作质效的考察,提高一级分支机构评价得分权重。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 构可按照总局制定的年度消保监管评价方案,根据辖内金融机构类型、业务模式和规模、客户受众面等情况合理调整评价指标。 金融监管 ...
消保评价办法升级! 金融租赁和养老保险公司被纳入评价范围
南方都市报· 2025-09-12 18:56
评价范围调整 - 将金融租赁公司和养老保险公司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价对象 [2][3] - 评价对象为在境内依法设立并由金融监管总局监管的向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机构 [3] 评价要素优化 - 评价要素调整为体制机制 适当性管理 营销行为管理 纠纷化解 金融教育 消费者服务 个人信息保护共7项 [2][3] - 通过7项要素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领域治理 [3] 评价程序完善 - 评价实施环节细分为信息收集 初评 复评 审核等阶段 [3] - 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并强调复评和审核需通过集体研究形式开展 [3] 监管协同机制 - 发挥四级垂管优势并加大对基层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考察 [3] - 提高一级分支机构评价得分权重 [3] - 各级派出机构可根据金融机构类型 业务模式 规模及客户情况合理调整评价指标 [3] 评价结果应用 - 监管机构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4] - 对评价较好机构增加正向激励 对评价较差机构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4] 配套活动安排 -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将于2025年9月15日至21日联合开展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 [6] - 活动以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为主题 组织各方力量开展多样化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