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硅酸镁原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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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价格上涨约30倍 山东一药企被罚没3765万元
中国经营报· 2025-07-22 20:20
三硅酸镁原料药垄断事件 - 潍坊中源医药有限公司垄断三硅酸镁原料药销售市场,2014-2019年市场份额从74%提升至99% [4] - 垄断期间销售均价达包销前的2.7-15.7倍,最高价达包销前的3.1-27.3倍 [5] - 2018-2019年市场最高价格达垄断前约30倍(从17元/千克涨至约510元/千克) [2][5] 行政处罚情况 - 潍坊中源被没收违法所得1589.41万元,并处2018年销售额7%罚款2175.81万元,合计3765.22万元 [5] - 4家企业(潍坊金凯盛医药等)因提交虚假材料各被处罚20万元 [6][7][8] 市场供需变化 - 2014年前国内有4家具备生产资质企业,实际主要供应商从2家减少至1家 [3][4] - 目前具备三硅酸镁原料药资质企业增至8家,包括新增4家生产和进口企业 [8] - 市场需求减少因下游制剂企业生存困难及民众健康意识提升 [2] 行业影响 - 原料药价格暴涨导致部分制剂企业因成本压力被迫停产 [5] - 垄断行为损害制剂企业、患者和社会公共利益 [3] - 反垄断调查被视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举措 [2]
潍坊中源垄断原料药被罚3765万,相关企业阻碍调查亦受罚
南方都市报· 2025-07-22 15:10
案件概述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潍坊中源医药有限公司在三硅酸镁原料药销售市场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不公平高价销售、拒绝交易等行为,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没款合计3765.22万元 [1] - 与潍坊中源有业务往来的四家药企因不履行配合调查义务、提交虚假证据,均被处以20万元罚款 [1][7] 市场结构与支配地位形成 - 潍坊中源医药通过包销协议控制了国内唯一具备稳定对外销售能力的三硅酸镁原料药货源,从而在2014年1月至2019年9月期间形成市场支配地位 [2] - 涉案期间国内仅有4家企业具备三硅酸镁原料药生产资质,但仅上海青平药业具备稳定对外供应能力,其余或因环保停产、或自产自用、或未实现批量销售,市场处于单一供应、缺乏竞争的高度集中状态 [2] - 由于进口需取得注册批准,涉案期间无企业获得进口注册证,无法通过国际市场获取替代,导致下游制剂企业对潍坊中源形成高度依赖 [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行为 - 潍坊中源医药将三硅酸镁售价从2011-2013年竞争状态下的每公斤约17元(最高不超22元),推高至2019年的最高600元/公斤,累计涨幅超过27倍 [4] - 2014年至2019年间,其采购价区间为22至120元/公斤,而销售均价在46至267元/公斤之间,个别交易中最高售价达采购价的10倍以上 [4] - 公司实施选择性供货、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等行为,例如在2015至2017年间连续拒绝向某制药企业供货致其产品线停产,并要求对方企业“回收”制剂产品作为供货条件 [5] 调查与处罚细节 - 本案调查始于2019年10月17日,反垄断执法部门组织了两次听证会听取当事人意见,最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7] - 鉴于违法行为在2022年8月1日(新《反垄断法》生效日)之前发生并终了,本案适用旧法,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1589.41万元,并按2018年度全部销售额7%罚款2175.81万元 [8]
未如实提供证据,四家药企因阻碍反垄断调查各被罚20万元
南方都市报· 2025-07-21 22:44
反垄断调查处罚 - 四家药企因拒绝、阻碍反垄断调查各被罚款20万元,涉事企业包括上海青平药业、重庆明波医药、潍坊龙海诚医药、潍坊金凯盛医药 [1] - 案件涉及三硅酸镁原料药垄断案,潍坊中源医药在2014-2019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不公平高价销售、拒绝交易等行为,被罚没约3765.22万元 [1] - 四家药企均与潍坊中源有业务往来,例如上海青平在2014-2019年期间与潍坊中源签订《销售协议》包销三硅酸镁原料药 [1] 企业调查行为 - 上海青平最初否认与潍坊中源存在返利记录,直到2021年3月才承认返款事实 [2] - 潍坊龙海医药否认与潍坊中源存在除正常购销外的其他费用支出和利润分配 [2] - 重庆明波医药法人最初否认委托采购,后承认销售行为仅为走票,销售收入已返还潍坊中源 [2] - 潍坊金凯盛医药在听证会上推翻前期提交的证据,辩称业务非垄断行为 [2] 法律依据与处罚结果 - 根据修改前《反垄断法》规定,拒绝配合调查的单位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 [3] - 四家药企因提交虚假证据、浪费执法资源,被山东市场监管局各处以20万元罚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