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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韩操纵“博士眼镜”五年获利5.1亿 证监会罚没10.2亿并施双重禁入
经济观察网· 2026-01-24 10:44
案件概况与处罚结果 - 自然人余韩因操纵“博士眼镜”(300622.SZ)股价受到中国证监会严厉惩处,此案为近年来个人操纵市场中时间最长、账户结构最复杂、罚没金额最高的典型案例之一[2] - 余韩利用67个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和持股优势进行连续交易及对倒操作,非法获利高达5.1089亿元[2] - 证监会依法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5.1089亿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总计罚没10.2178亿元,同时对其实施为期三年的证券市场禁入及禁止交易措施[2] 操纵行为的时间跨度与阶段 - 操纵行为始于2019年6月25日,终于2024年8月16日,持续长达五年两个月,覆盖1252个交易日[2][3] - 操纵过程被划分为三个阶段:建仓与初步拉升期(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高位对倒与价格维持期(2021年5月至2024年1月)、以及逐步减仓期(2024年1月至8月)[3] 操纵行为的具体手段与交易数据 - 余韩实际控制共67个证券账户,账户组在837个交易日内参与了“博士眼镜”的股票买卖,累计买入1.106亿股,成交金额21.10亿元;卖出1.017亿股,成交金额21.54亿元[3] - 截至操纵结束,账户组仍持有871.4万股,日均持仓量占该股流通股本的13.64%[3] - 在超过1000个交易日里,余韩账户组的持股比例超过了流通股的10%,其中150个交易日更是突破了20%[4] - 余韩采用“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的方式大额申报买入,制造买盘强劲假象,并在多个时间段内实施自买自卖的对倒交易,人为放大成交量[4] 操纵行为对股价的影响 - “博士眼镜”股价从2019年6月25日的13.72元/股上涨至2024年8月16日的37.81元/股,累计涨幅达到175.58%[4] - 同期深证成指下跌了9.36%,两者偏离幅度高达184.94个百分点[4] - 经证监会计算,余韩通过上述行为获取的违法所得为510,892,270.94元[4] 案件调查与监管意义 - 余韩提出的缺乏主观故意、实际控制账户数量较少以及交易未实质影响股价等申辩理由均被证监会驳回[5] - 此案标志着监管机构在打击长期性、隐蔽性市场操纵行为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2] - 案件的成功查处体现了证券监管对长期性、隐蔽性市场操纵行为的精准识别与严厉打击能力,释放了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强化市场公平秩序法治保障的明确信号[5]
用67个账户操纵“博士眼镜”获利5.1亿元,余韩被罚没超10亿元!
搜狐财经· 2026-01-23 20:01
案件概述 - 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当事人余韩操纵“博士眼镜”股票的行为作出处罚 [1] - 处罚决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5.11亿元 并处以同等金额5.11亿元的罚款 合计罚没金额达10.22亿元 [13] 违法事实与操纵行为 - 操纵期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 余韩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证券账户交易“博士眼镜”股票 [3] - 操纵手段包括集中资金优势 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 以此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4] - 操纵期间共1252个交易日 账户组在837个交易日参与交易 累计竞价买入1.11亿股 金额21.10亿元 累计竞价卖出1.02亿股 金额21.54亿元 [5] - 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81个交易日 超过20%的有45个交易日 [5] - 账户组日均持有1391.33万股 占流通股的13.64% 有1026个交易日持仓占流通股比例超过10% 150个交易日持股比例超过20% [5] - 账户组共有212个交易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博士眼镜” 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2个交易日 最高达到25.32% [8] 分阶段交易详情 - **第一阶段 (2019年6月25日至2021年5月14日)**: 账户组在200个交易日有买入成交 其中132个交易日买成交量排名第一 累计买入6710.58万股 金额11.94亿元 累计卖出4848.33万股 金额9.67亿元 [6] - 其中2019年9月11日至27日 账户组以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申买751.17万股 占账户组期间申买量的65.08% 竞价买入成交1088.40万股 占市场成交量的20.08% [6] - **第二阶段 (2021年5月17日至2024年1月2日)**: 账户组在362个交易日有买入成交 其中141个交易日买成交量排名第一 累计买入3755.66万股 金额8.06亿元 累计卖出4061.45万股 金额8.90亿元 [7] - 其中2022年11月1日至11日 账户组以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申买219.39万股 占账户组期间申买量的65.00% 竞价买入成交242.27万股 占市场成交量的20.02% [7] - **第三阶段 (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8月16日)**: 账户组在53个交易日有买入成交 其中12个交易日买成交量排名第一 累计买入594.40万股 金额1.09亿元 累计卖出1260.78万股 金额2.97亿元 [7] 操纵影响与违法所得 - 经测算 余韩操纵“博士眼镜”违法所得为5.11亿元 [8] - 操纵期间“博士眼镜”股票价格从13.72元每股上涨至37.81元每股 涨幅达175.58% [12] - 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 “博士眼镜”股价表现偏离大盘184.94个百分点 [12] 当事人申辩与证监会复核 - 当事人余韩提出申辩 称不具备操纵市场的主观故意 也未实施操纵行为 [9] - 当事人申辩实际控制账户数量认定有误 只控制使用9个账户 且对部分账户控制时间较短 [10] - 当事人申辩其行为未对“博士眼镜”股票价格产生实质性影响 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11] - 证监会复核后认为 在案证据足以证明余韩存在操纵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 [12] - 证监会认定余韩控制使用67个证券账户 且未将非控制期间的交易数据纳入计算 [12] - 证监会指出余韩的操纵行为对“博士眼镜”价量产生明显影响 股价涨幅与大盘形成巨大偏离 且无法律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 [12] - 证监会最终决定对余韩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