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搜索文档
国家外汇局肖胜:研究优化QFII,提升外资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便利化程度
新浪财经· 2026-02-11 12:18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2026年核心工作方向 -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将着力提升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 锚定"十五五"更高水平开放目标任务 有序推进直接投资 跨境融资 证券投资等领域资本项目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加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供给 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 [1] 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 研究优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跨境资金政策 提升外资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便利化程度 [1] - 继续有序发放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 满足境内投资者对外证券投资合理需求 [1] - 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沪深港通 债券通等互联互通机制建设 不断提升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 [1] 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推广 -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 面向全国更多中等规模的企业集团 支持便利更多跨国公司灵活高效开展跨境资金运营 助力总部经济发展 [2] - 已初步形成"本外币合一 高低版搭配"的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框架 近期在全国推广适用于大型或超大型跨国公司的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 [2] 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 - 大力推进外商直接投资改革 大幅简化外汇登记手续 进一步便利外商投资资金支付使用 更好助力外资来华展业兴业 [2] - 修订出台境内企业境外放款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办法 便利"走出去"企业资金融通 [2] - 出台国内外汇贷款资金管理政策 助力企业更好开展跨境贸易活动 [2] - 制定发布一揽子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措施 优化汇兑管理 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 支持科技金融与绿色金融 - 以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为重点 推进跨境融资便利化 绿色外债政策升级扩面 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 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支持科技创新和绿色低碳发展 [3] - 研究提高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 提升资本项目业务便利化程度 [3] 区域金融开放创新试点 - 支持自贸试验区全面提升战略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 粤港澳大湾区 海南自由贸易港 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点区域发展 [3] - 结合区域特点和发展战略 因地制宜研究推进相应开放政策先行先试 服务区域开放发展 [3]
国家外汇管理局肖胜:研究优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跨境资金政策,提升外资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便利化程度
搜狐财经· 2026-02-11 12:00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方向 - 2026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将着力提升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 [1] - 锚定"十五五"更高水平开放目标任务 [1] - 有序推进直接投资、跨境融资、证券投资等领域资本项目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1] - 加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供给 [1] - 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 [1] 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具体措施 - 有序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1] - 研究优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跨境资金政策 [1] - 提升外资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便利化程度 [1] - 继续有序发放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 [1] - 满足境内投资者对外证券投资合理需求 [1] - 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沪深港通、债券通等互联互通机制建设 [1] - 不断提升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 [1]
财政部等3部门: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按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规定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搜狐财经· 2026-01-21 17:47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CDR)试点阶段的有关税收政策 [1] - 政策旨在明确和延续对企业投资者、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转让和持有创新企业CDR时的所得税处理规定 [1] 针对企业投资者的税收规定 - 企业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政策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 [1] 针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税收规定 -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封闭式和开放式基金)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按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规定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 -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规定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 针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税收规定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视同转让据以发行CDR的基础股票取得的权益性资产转让所得征免企业所得税 [1]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视同持有据以发行CDR的基础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征免企业所得税 [1] -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在转让和持有创新企业CDR所得的税收处理上,与QFII适用相同规则,视同处理基础股票的相关所得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