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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南极磷虾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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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中的同仁堂:贴牌加工被点名 责令涉事经销商总经理辞职
南方都市报· 2025-12-25 21:47
公司品牌管理与整改行动 - 公司已全面核查涉事单位及人员失职失责问题 并启动品牌严管专项行动 [1] - 公司对“同仁堂正品直售”“北京同仁堂滋补佳品”等120余个冒用同仁堂名义的违规店铺发起投诉 坚决打击“擦边”使用字号及商标不规范行为 [1][5] - 公司累计排查所属单位/店铺520余次 在重点电商平台累计完成侵权产品投诉近600项 [5] - 公司已上线产品查询系统 开放1000余条涵盖中成药、保健食品等品类产品的信息查询服务 正规产品清晰印制“双龙标” [5] - 公司责令四川健康公司总经理辞职 并对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予以停职 后续将根据调查结论严肃处理失职失责人员 [4] - 公司已提交四川健康侵权行为相关佐证文件 配合三级联合调查组立案调查 并推动产品下架召回及清理电商平台流通渠道 [4] 涉事产品事件与调查进展 - 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被检测出磷脂含量为0 生产商为安徽哈博药业 经销商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 [6] - 四川省市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涉事企业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并已对该企业立案调查 [7] - 公司声明将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责任 [7] 行业监管政策动向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将商标授权、特许经营等方式委托生产食品的情形纳入监管 [2][6] - 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部门加强对类似同仁堂贴牌加工等方式委托生产食品行为的监管 并明确细化委托双方食品安全责任 [2][6] - 监管总局近期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检 对市场上的磷虾油、鱼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6] - “南极磷虾油”事件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 一些企业仅关注销售利润却不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 [6]
风波中的同仁堂:贴牌加工被点名,责令涉事经销商总经理辞职
南方都市报· 2025-12-25 21:33
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集团旗下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南极磷虾油凝胶糖果”产品,被上海市消保委检测出磷脂含量为0,引发产品质量与品牌授权争议 [1][4] - 事件暴露出公司在品牌授权管理和委托生产质量管控方面存在重大疏漏 [1][4]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已全面核查涉事单位及人员失职失责问题,并启动品牌严管专项行动 [1] - 成立由集团高管带队的工作组全面接管涉事经销商“四川健康”的经营管理工作,责令其总经理辞职,并对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予以停职 [2] - 公司主动配合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调查组的立案调查,提交了四川健康侵权行为的相关佐证文件 [2] - 公司持续推动涉事产品下架、召回,并向各大电商平台发声明函,每日监测并清理,以阻断涉事产品流通渠道 [2] - 截至12月24日,公司累计排查所属单位或店铺520余次,在重点电商平台累计完成侵权产品投诉近600项,并对120余个冒用同仁堂名义的违规店铺发起投诉 [1][3] - 公司上线产品查询系统,开放1000余条涵盖中成药、保健食品等品类产品的信息查询服务,以提供权威购买指引 [2] - 公司发布声明致歉,并表示将依法追究涉事经销商“四川健康”、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责任 [6] 监管动态与行业影响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南极磷虾油”事件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一些企业仅关注销售利润却不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把关 [4] -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商标授权、特许经营、来料加工、定制生产等委托生产食品的情形纳入监管,明确委托双方食品安全责任 [4] - 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类似同仁堂贴牌加工等方式委托生产食品行为的监管,并近期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对市场上的磷虾油、鱼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4] - 四川省市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涉事企业“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并已对该企业立案 [5]
每瓶50元-60元的同仁堂南极磷虾油,采购价只有3元-4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7 21:09
事件概述 - 上海市消保委揭露“同仁堂南极磷虾油”产品磷脂含量为0,将品牌方推至舆论风口浪尖 [1] - 上海市消保委发布文章“四问南极磷虾油产品问题”,质问事件中“谁是主谋”、“谁是最大受益者” [1] 产品与检测问题 - 经检测,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检测结果显示该款产品磷脂含量为0 [1] - 产品生产商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经销商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1] 市场与价格问题 - 消费者在市场上以每瓶50元-6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涉事产品 [1] - 该产品的每瓶采购价仅为3元-4元人民币 [1] -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产品中“竟然还没有一点一滴的南极磷虾油” [1] 相关方回应与责任 - 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 [1] - 经销商声称对产品的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与己无关 [1]
“同仁堂南极磷虾油”经销商回应成分造假风波:有专人在检测
南方都市报· 2025-12-16 19:51
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品牌旗下“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被上海市消保委检测出磷脂含量为0,涉嫌成分造假 [1] - 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 [1][2] - 经销商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该产品由其定制采购并对外销售 [1] 涉事方回应与责任认定 - 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 [1][2] - 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陈述,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产品包装按经销商要求制作 [1] -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涉事企业存在涉嫌故意造假行为,包括明知未添加却宣称磷脂含量43%,以及在包装与营销上存在刻意混淆误导 [2] 相关企业采取的行动 - 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表示有专人对该产品进行检测,正在等待相关部门答复,并称会对消费者负责 [1] - 其控股股东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 [2] -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声明,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 [2] 监管方要求与后续 - 上海市消保委敦促经销商立即自查,如实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并诚恳道歉 [2] - 上海市消保委要求经销商与生产商一起尽快召回问题产品,为消费者办理退换货并依法赔偿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