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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26 04:57
董事会决议 - 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北京卫多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A1轮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议案 [1]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更正议案 [4] - 两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5][7] 监事会决议 - 监事会全票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更正议案 [10][11] - 监事会认为财务数据更正符合法规要求且未损害股东权益 [10] 收入确认调整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更正涉及差异比例分别为-16.21%、-10.23%、-15.91% [16] - 调整原因为部分交易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确认收入 [16] - 货权转移类交易因缺乏实物流转证据采用净额法 [22] - 存在物理空间移动的交易需满足控制权及存货风险等条件方可按总额法确认 [23][24][26] 业务模式与会计准则 - 公司主营B2B电子商务和产业互联网平台业务占营收99.65% [17] - 收入确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判断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身份 [20][31] - 新增客户供应商评价体系强化风险识别 [32][37] 内部控制与整改 - 修订《收入核算管理办法》新增多维度客商评价标准 [53][65] - 前三季度调整源于审慎会计处理非内控缺陷 [71] - 绩效考核以归母净利润为核心指标与收入金额无关 [68][70] 会计师核查 - 会计师确认公司收入调整符合会计准则且未发现商业实质问题 [62] - 抽样核查比例2020-2023年达80%-83%未发现需追溯调整情形 [62]
国联股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之部分回复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707号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6
收入确认方法调整 - 公司2024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36.23亿元、121.05亿元、差异比例分别为-16.21%、-10.23%和-15.91%,主要系对部分交易按净额法确认并对前三季度收入进行修正[2] - 公司将交易区分为存在物理空间移动(有实物流转)和不存在物理空间移动(货权转移)两大类模式,对后者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4][5] - 对于存在物理空间移动的交易(客户自提、供应商直发、多多物流),公司认为符合主要责任人身份,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6][9][11] 业务模式与收入确认依据 - 公司主营B2B电子商务和产业互联网平台业务,网上商品交易业务占营业收入99.65%[3] - 在客户自提模式下,公司参与全流程并承担存货风险,符合主要责任人条件[9] - 在供应商直发模式下,公司主导采购、发货等环节并承担存货风险[10] - 在多多物流模式下,公司自主定价并承担价格波动风险[12][13] 收入确认方法变更原因 - 基于监管规则和特定风险事件,公司新增客户/供应商评价体系,对高风险交易采用净额法确认[16][17] - 前三季度收入更正涉及149家客户,主要因新增风险识别特征和更严格的核查标准[33] - 更正金额676,000.59万元,占比100%,涉及皮棉、钛白粉等多种商品品类[33] 内部控制与核查措施 - 公司修订《收入核算管理办法》,新增多维度客户/供应商评价体系[35] - 实施穿透核查、工商信息核查等措施识别高风险交易[17][24] - 会计师对72.03%的总额法收入和70.83%的净额法收入进行抽样核查,未发现商业实质问题[39][49] 绩效考核与薪酬体系 - 公司及子公司绩效考核以归母净利润为主要指标,与收入金额不直接相关[46] - 高管薪酬由基础薪资+考核薪资+年度绩效分红组成,考核标准为归母净利润[47] - 主要子公司均达成年度绩效目标,实施"内创业家机制"激励团队[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