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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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券商,大股东计提6.9亿元减值准备!什么情况?
券商中国· 2025-12-20 13:21
据青岛荣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资深IPO顾问王立慧对券商中国记者分析,山东高速计提的6.9亿元 减值,并非对东兴证券的投资交易"不划算",而是在交易预案发布后,将其账面上"虚高"的长期股权投资价 值,向下调整到即将换入的中金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水平。这是一个必要的会计技术处理,以确保财务报表反 映交易的经济实质。 12月19日,是东兴证券复牌的第二个交易日。在前一日收获涨停后,19日股价则有所调整,截至收盘,最 终报收14.39元/股,微跌0.35%。 而此前一日,相伴东兴证券9年之久的大股东山东高速公告称,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拟在2025年度对联 营企业东兴证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减值准备金额约为6.9亿元。 持股东兴证券已有9年 根据此前公告及财报,山东高速和东兴证券的渊源已久。2016年,东兴证券通过定增再融资。山东高速获配 1.20亿股,跻身东兴证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35%。彼时,定增的每股发行价格为18.81元,以此计算, 山东高速共耗资22.57亿元。 2021年,山东高速减持了东兴证券部分股权,并于2022年又增持至原有股份数量。此后至今,山东高速直接持 有东兴 ...
武商集团:公司自持的物业资产主要用于自主经营
证券日报网· 2025-12-04 18:13
公司资产核算与物业状况 - 公司自持的物业资产主要用于自主经营 [1]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自持物业资产采用成本法核算 [1] - 公司认为采用成本法核算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 [1]
【致同研究之年报分析】收入准则应用披露示例(16):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的披露示例
搜狐财经· 2025-12-01 01:07
文章核心观点 - 致同发布系列文章及专业书籍,旨在通过解析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示例,研究重点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的执行情况,并提供可借鉴的实务应用案例 [1][2] - 本期文章聚焦于收入确认中“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的判断问题,结合具体准则规定、监管指引及上市公司披露示例进行详细解析 [3] 相关准则与监管要求 - 核心判断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CAS14)第三十四条,企业应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4] - 控制权的判断应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部分行业如贸易、百货、电商、广告营销等应予以特别关注 [4] - 为便于准则实施,企业通常可参考三个迹象: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承担存货风险、有权自主决定交易商品的价格,但这些迹象仅为支持对控制权的评估,不能取代控制权的评估 [5][6][7] - 财政部、证监会等监管机构通过发布年报工作通知、应用案例及会计监管报告,持续强调并细化对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判断的监管要求 [4][6][7][8][15][19][20][21] 实务判断案例解析 - **案例1(百货联营模式)**:供应商乙公司负责商品保管、定价销售并承担存货风险,拥有商品控制权,是主要责任人,按总额法确认收入1000元;百货公司甲公司负责统一收款并扣除10%分成,是代理人,按净额法确认收入100元 [8][9][10] - **案例2(百货自营模式)**:百货公司甲公司自主挑选商品、委派销售、承担存货风险并统一定价收款,拥有商品控制权,是主要责任人 [11][12] - **案例3(联名款销售模式)**:甲公司将从乙公司采购的联名服装与自产服装一起管理销售,主导商品使用并承担主要销售责任,是主要责任人;乙公司对未售出商品承担退货风险,应按附有销售退回条款进行会计处理 [12][13][14] - **零售百货联营模式普遍判断**:商品售出前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供应商,供应商主导销售活动,百货商场提供场地和管理服务,通常被认定为代理人,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15][16][17] - **委托加工业务**:需判断加工方是否取得原材料控制权,若未取得,委托方不应确认销售原材料收入,而应作为购买加工服务处理;加工方应按净额确认加工服务费收入 [18] - **其他常见误判领域**:包括充电服务企业将代收电费全额确认为收入、物业出租方将代收水电费全额确认为收入等,若未取得对水电的控制权,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19][20] 上市公司披露示例汇总 - **润欣科技(300493.SZ)**:对于自第三方取得IC等电子元器件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的业务,公司认为其能主导商品使用并决定价格,拥有控制权,是主要责任人,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否则作为代理人采用净额法 [23][24][25] - **迪阿股份(301177.SZ)**:对于商场联营销售模式,公司认为其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有权自主决定价格并承担存货风险,是主要责任人,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23][26] - **金力永磁(300748.SZ)**: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中的电费收入实质是代电力公司向租户收取,并非主要责任人,因此将收入人民币1,960,909.36元和成本人民币1,960,909.36元以净额列示 [23][27] - **上海环境(601200.SH)**:对于公共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公司认为其在转让服务前能主导服务使用并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拥有控制权,是主要责任人,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23][28][29]
行业地位是否“注水”?核心产品均价、毛利率走低!长裕集团回应三大核心问题
深圳商报· 2025-11-24 23:43
IPO审核进展 -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 已回复上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1] - 问询函主要涉及合并报表范围 行业代表性和会计处理三大核心问题 [1] - 公司IPO于2025年5月21日获受理 保荐机构为西南证券 并于2025年7月被抽中现场检查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长裕集团 [2] - 主要从事锆类产品 特种尼龙产品 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2] - 主要产品包括氧氯化锆 碳酸锆 氧化锆 纳米复合氧化锆 特种尼龙等 [2] - 产品应用于汽车 通讯 消费电子 高性能陶瓷 医疗等领域 [2] - 此次IPO拟募资7亿元 用于超纯氧氯化锆及深加工 高性能尼龙弹性体制品等项目 [2] 募投项目详情 - 4.5万吨超纯氧氯化锆及深加工项目 投资总额30,405.78万元 拟使用募资30,000万元 [3] - 年产1万吨高性能尼龙弹性体制品项目 投资总额24,781.60万元 拟使用募资24,000万元 [3] - 年产1,000吨生物陶瓷及功能陶瓷制品项目 投资总额16,114.25万元 拟使用募资16,000万元 [3] - 项目合计投资总额71,301.63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70,000万元 [3] 合并报表范围问询与回复 - 上交所问询公司对两家合资公司(廸凯凯新材料和廸凯凯环保)是否拥有控制权 [4] - 问询依据是两家合资公司章程规定重大决策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 - 公司回复称报告期内两家合资公司的董事长 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均为公司员工 [4] - 公司表示可以主导合资公司的利润分配 经营计划 关键人员任免等 符合合并报表规定 [4] 行业代表性问询与回复 - 公司自称"全球最大的氧氯化锆生产商" 子公司拥有7.5万吨/年产能 [5] - 上交所要求公司论证其市场份额和行业排名的依据及准确性 [5] - 公司回复称氧氯化锆2024年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29.64% 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22.62% [6] 财务表现 - 报告期内(2022年至2025年1~6月)公司营收分别为16.69亿元 16.08亿元 16.38亿元和8.97亿元 [9] - 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63亿元 1.95亿元 2.12亿元和1.13亿元 呈现波动态势 [9] - 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35% 23.27% 23.83%及23.54% 存在波动 [10] - 锆类产品收入占比从76.17%降至69.78% 销售均价从2.40万元/吨降至1.78万元/吨 [10] - 锆类产品毛利率从30.79%下滑至21.91% [11] 会计处理问询与回复 - 上交所问询CIF外销模式下海运保费按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 [8] - 公司回复称依据相关国际贸易术语 货物运输风险主要由货运代理等承担 [8] - 公司认为自身在海运服务中承担的角色更符合代理人 因此会计处理符合规定 [8]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8 06:56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1-9月煤炭业务营业收入893.33亿元,同比减少285.21亿元,下降24.2% [6] - 自产商品煤销售收入481.27亿元,同比减少91.82亿元,下降16.0%,主要因销售价格同比下跌97元/吨减少收入97.97亿元 [6] - 买断贸易煤销售收入411.82亿元,同比减少193.21亿元,下降31.9%,主要因销售价格下跌及销量减少1,329万吨 [6] - 煤炭业务营业成本668.13亿元,同比减少217.88亿元,下降24.6% [7] - 煤炭业务实现毛利225.20亿元,同比减少67.33亿元,下降23.0% [8] 成本控制与运营效率 - 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257.67元/吨,同比减少28.93元/吨,下降10.1% [9] - 成本下降主要因推进标准成本体系建设、强化招标采购管理使吨煤材料成本减少4.55元/吨 [9] - 加大安全费和维简费使用减少专项基金结余等使吨煤其他成本同比减少26.66元/吨 [9]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国中煤持有公司57.43%股份,通过子公司合计持股约58.43% [10] -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H股好仓1,724,301,147股,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H股好仓494,575,000股 [10]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15] 战略投资与关联交易 - 批准平朔集团收购平朔发展公司持有的山西中煤平朔新能源有限公司30%股权,收购价格11,493万元 [15] - 该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提交审议 [16] - 交易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依据香港上市规则需董事会批准并公告 [16] 会计准则差异 -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专项储备处理、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政府资本性投入财政拨款方面存在差异 [6]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11 09:03
政府补助情况 -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收到政府补助款413.77万元 [2] - 补助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2.38% [2] - 补助类型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 补助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入当期损益 [3] 诉讼案件结果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迈尔控股上诉 维持原判 [5][6] - 二审案件受理费66,062元由迈尔控股负担 [6] - 公司前期已计提预计负债约199.82万元 [6] - 本案终审判决结果为公司胜诉 [6]
*ST生物: 关于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700094 号)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3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注册成立 初始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 2025年7月经增资及股权变动后注册资本变更为9848.67万元 [1] -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业务 [1] - 母公司为湖南金弘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最终母公司为湖南海弘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李铁祥 [1]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1][2] -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除部分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 [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估计 -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2] -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2] -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两种类型 [2][3][4] - 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 [12][13] - 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领用和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 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4][25] - 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35年 机器设备10-15年 运输设备4年 办公设备5-10年 [39] - 收入确认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点 主要业务为产品生产及销售 在产品提交客户时控制权转移 [48][49][50] -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两类 与实际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成本费用 [52][53][54] 合并报表编制 - 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 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6][7] - 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 抵销集团内重大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 [8] -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净损益中不属于公司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损益单独列示 [8]
中国广核: 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
证券之星· 2025-09-05 20: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3年9月16日在广东省惠州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924,390.243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章国强 [3] -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包括核电站的投资、开发建设与经营,以及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和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等 [3] - 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股母公司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3]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1] - 财务报表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特别说明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 - 金融资产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 [5][7][8][1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20-60年,机器设备5-10年,运输设备5年,办公设备3-10年 [22] -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分别为计算机软件10年、土地使用权50年、海域使用权50年 [29] - 收入确认原则为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区分某一时段内和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35][36][37] 会计政策变更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披露和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的规定 [56][59][60] - 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要求 [61]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62] 税项情况 - 主要税种及税率包括增值税13%、企业所得税25%、房产税1.2%/12%、城镇土地使用税2元/平方米等 [64] - 享受核电站用地税收优惠政策,对核电站的核岛、常规岛、辅助厂房和通讯设施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免征,基建期内应税土地减半征收 [65] 财务报表重要项目 - 货币资金2025年6月30日余额为1,529,113,522.85元,其中受限制货币资金81,531,600.00元为林地复垦保证金 [66] - 预付款项2025年6月30日余额为1,586,453.47元,账龄均在1年以内 [66] - 前五大预付款项债务人合计金额1,401,461.28元,占比88.34% [66]
中国广核: 中广核惠州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5年2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
证券之星· 2025-09-05 20: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中广核惠州第三核电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323MAEB9PXW1U,于2025年2月16日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0.00万元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望龙路太平岭核电基地综合办公楼,法定代表人为章国强,营业期限从2025年2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3][4] - 公司所属行业为核能发电行业,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包括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和港口经营,一般项目包括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及货物进出口等 [3] - 公司母公司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1]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财务报表会计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2] - 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2月16日至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 -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特别说明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 重要会计政策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和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4][5] -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7] -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 - 固定资产按成本初始计量,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4.75%,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9.50%,运输设备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19.00%,办公设备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19.00% [18][19] - 无形资产按成本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受益期内摊销,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等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受益年限和法律有效年限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 [25][26][28] - 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资本化期间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 [23][24][25] - 租赁期开始日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初始计量,租赁负债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现值初始计量 [33][34][36]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披露和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的规定,这些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42][45][46][47][49] 财务报表项目 - 货币资金2025年6月30日为100,007,500.01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为100,007,500.00元,无使用受限情况 [51] - 在建工程2025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为38,096,656.43元,无减值准备 [51] - 应付职工薪酬2025年6月30日短期薪酬为34,334,163.39元,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为3,769,993.04元,合计38,104,156.43元 [51][53] - 其他应付款2025年6月30日为38,104,156.44元,全部为关联方往来款项 [53] - 实收资本2025年6月30日为100,000,000.00元,全部由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100.00% [5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025年6月30日余额为100,007,500.01元,2025年2月16日至6月30日净增加额为100,007,500.01元 [55][56] 关联方关系 - 公司母公司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在广东省深圳市,业务性质为核电和其他清洁能源为主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等 [59] - 其他关联方包括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和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 [60] - 关联方交易中,存放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款项为100,007,500.00元,利息收入为7,500.00元 [61]
中国广核: 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
证券之星· 2025-09-05 20: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主要经营活动包括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及港口经营 [1]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望龙路太平岭核电基地综合办公楼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1.2亿元 [5] - 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16日 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5][6] - 母公司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1]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2] - 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 -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除特别说明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3] -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3] 重要会计政策 - 金融资产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 [7]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 房屋及建筑物年折旧率4.75% 办公设备年折旧率19% [20] - 收入确认原则为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 区分某一时段履约和某一时点履约义务 [32][33] - 借款费用资本化需同时满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购建活动已经开始三个条件 [23] - 研发支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满足特定条件时可资本化 [27] 税收政策 - 主要税种及税率:增值税13%、企业所得税25%、房产税1.2%或12%、土地使用税1元/平方米、耕地占用税30元/平方米 [58] - 享受核电站用地税收优惠 除核岛、常规岛等特定用地外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税土地基建期内减半缴纳 [58] 财务数据 - 2025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19.31亿元 较2024年12月31日2.86亿元大幅增长 [58] - 其他应收款2025年6月30日余额0.32亿元 主要为中广核体系内关联方往来款 [58][59] - 固定资产2025年6月30日余额10.32亿元 较2024年12月31日10.49亿元略有下降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