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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配近30年A股监事会谢幕 审计委员会登场,上市公司治理体系迈入新阶段
上海证券报· 2025-12-16 03:19
文章核心观点 - A股市场正经历一场静水深流的公司治理制度变革 已有超过5400家A股上市公司完成或启动取消监事会的程序 运行近30年的监事会制度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此次调整为向董事会中心单层制架构转型的系统性工程 旨在推动公司治理从形式合规迈向实质有效 [2][3][4] 制度变革进程与现状 - 监管要求涉及治理结构重大调整的议案须在2026年1月1日前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召开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股东 因此2025年12月16日成为程序启动的最后窗口期 [4] - 多家公司“压线”推进 例如在2025年12月15日晚 安车检测、荃银高科、科大讯飞、三诺生物、联创光电等至少10家上市公司集中公告将于12月31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3] - 部分注册于境外的A股上市公司早已采用单层制治理模式 例如中芯国际依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未设置监事及监事会 其独立非执行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当部分监事会的职权 [4] 改革动因与预期目标 - 长期以来A股上市公司监事会普遍存在职能虚化、监督乏力等问题 [4] - 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通常由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组成 其专业性和独立性更强 [4] - 取消监事会并将监督职能整合到审计委员会 有助于简化治理结构 提升决策效率 [4] - 此次调整是一整套制度协同的深度优化 市场对专业人士的履职要求显著提高 带来了治理脱虚向实的动力 [2] 配套机制完善需求 - 仅靠修改章程、撤销监事会并不能自动实现有效监督 需完善多项配套机制才能真正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 [5] - 亟需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资源库 严格选任标准 确保独立董事具备扎实专业能力和实质性独立性 [5] - 随着单层制架构下独立董事履职深度和广度提升 现有薪酬水平已难以匹配其责任与风险 应制定合理的市场报酬标准 [5] - 需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边界 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 同时完善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5] - 若缺乏配套的问责与激励机制 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可能流于形式 [5] 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影响与挑战 -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需在坚持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前提下 有效衔接“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流程 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实质性参与和有效监督 避免职能重复和冗余 [6] - 民营企业需重点厘清上市公司治理架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边界 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防止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流于形式 [6] 系统性改革的具体建议 - 需明确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审计委员会的配合机制 打通信息获取渠道 并融入公司整体内控体系 成为重大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重要监督节点 [7] - 需真正给予审计委员会实质性权力 包括审计机构的选聘权、重要会议的参与权、重大事项的质询权、外部专业支持机构的聘用权以及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权 [8] - 需加强监管引导与市场协同 推动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以及各公司董秘之间的经验交流 共同探讨如何更有效推动治理和监督转型 [8] - 这是一场治理文化的重塑 需要董事长营造开放、透明、协作的董事会文化 共同接纳公司治理方面的变化与调整 [8]
多家银行保险机构取消监事会 业内: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将为公司治理提供更多灵活选择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21 18:41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 - 长沙银行拟取消监事会 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题之一 [1] -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等国有大行及招商银行 华夏银行等股份制银行 以及中国人保等保险机构相继发布公告拟撤销监事会 [6] - 改革源于《公司法》修订 允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12月发布《通知》明确金融机构适用该条款 [6] 监事会取消的背景与动因 - 监事会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重叠导致监督效率低下 增加运营成本 [7] - 新公司法实施单层制治理模式 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依据 可根据公司规模 业务复杂度自主选择治理结构 [7][9] - 中小金融机构撤销监事会可降低管理成本 大型机构则能通过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 [9][10] 审计委员会的职能扩展 - 招商银行 华夏银行等明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该委员会通常由独立董事主导 负责财务报告监督与风险管理 [8] - 重庆农商行指出国资背景企业可依据新公司法直接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8] - 审计委员会需强化关联交易审查机制 避免因监督职能集中导致内部制衡失效 [12] 改革争议与实施建议 - 市场质疑审计委员会"自我监督"的有效性 独立董事因非全职任职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11] - 专家建议按资产规模分类实施:100亿以下机构可不设监事会 100-500亿机构设3人简化监事会 500亿以上机构保留完整监事会 [12] - 需同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确保单层制下监督职能不弱化 [12] 治理结构其他调整动态 - 中国银行 农业发展银行等机构增设专职党委副书记 强化党管金融 宁波银行 招商银行等亦出现高管转任党委副书记案例 [13][14][15] - 专职副书记通过参与重大决策统筹纪检与业务监督 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