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久瑞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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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平安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为一般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26 06:59
基金产品运营调整 - 平安基金将旗下平安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由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为一般流动性服务商 该基金代码为159521,场内简称为国证2000ETF指数基金 [1] - 此次调整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相关规定执行 [1] - 调整生效日期为2026年2月24日 [1] 基金销售渠道拓展 - 平安基金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平安久瑞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 该基金的A类份额代码为026634,C类份额代码为026635 [2] - 新增销售机构的合作协议自2026年2月26日起生效 [2] - 平安久瑞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期为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13日 [2]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平安久瑞回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13 06:53
基金销售渠道拓展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26年2月26日起,新增41家机构为平安久瑞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该基金A类份额代码为026634,C类份额代码为026635 [1] - 新增的销售机构涵盖银行、券商、独立基金销售平台及保险机构等多种类型,包括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东方财富证券、蚂蚁基金、天天基金、腾安基金、同花顺基金、雪球基金等市场主要销售渠道 [1][2][3][4][5][7] 新基金发售信息 - 平安久瑞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日期为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13日 [2] - 投资者可通过新增的41家销售机构以及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身的渠道进行咨询和交易 [2][3][4][5][7] 与招商银行的专项合作 - 根据与招商银行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自2026年2月13日起,招商银行新增销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8] - 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可办理相关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8] - 通过招商银行申购、定期定额申购或转换上述基金,可享受费率优惠,具体优惠由招商银行决定和执行 [10]
平安久瑞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1-30 07:47
基金产品概况 - 基金名称为平安久瑞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为A类(代码026634)和C类(代码026635)份额 [18] - 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1][18][19] - 基金投资目标是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9] - 基金发售面值为每份1.00元人民币 [21] 募集安排与规模 - 基金募集期为2026年2月26日至3月13日,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22] - 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2][23] - 若募集期内任何一日(T日)预计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总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30亿元上限,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方式控制规模,并可于T+1日提前结束募集 [2][23] - 基金合同生效条件为: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 [23] 认购费用与份额类别 - A类基金份额在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时收取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则不收取认购费 [25][28][29] -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5][28] -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并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不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25] - 两类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25] 投资者认购规定 - 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及其他允许的投资人 [1][19] -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4] -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认购,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20,000元人民币 [4] -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首次及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元人民币 [5] - 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的认购不设上限,但若其累计认购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进行限制 [5][35] -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费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5] 销售与服务机构 - 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5] - 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交易平台(fund.pingan.com)及其他销售机构 [22] - 登记机构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6] - 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6][67] 认购款项处理与合同生效 - 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4] -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持有人所有 [24] - 若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将在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4][64] - 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在合同生效的次日在规定报刊和网站公告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