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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电子: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09 21:09
公司基本情况 -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经陕西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设立,采用定向募集方式 [2] - 公司于1994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5000万股 [2] - 注册地址为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2号,注册资本7.5亿元 [3][6] - 控股股东为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需经国防工业主管部门审批 [26] 军工业务特性 - 公司承担国家军品订货任务,需建立完整的军工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军代表监督检查 [11] - 涉及关键军工设备设施权属变更或用途改变事项需经国防工业主管部门批准 [12] -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 [13] 公司治理结构 - 实行党组织领导机制,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14] -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16][6]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6人以上,其中职工代表董事由民主选举产生 [29][142][143] 股份管理 - 总股本7.5亿股,全部为普通股,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25][26]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财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10% [1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6] 重大交易决策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批准 [62]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7]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118] 信息披露要求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5%以上、质押或被冻结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 [48][49] - 股东会决议应详细披露表决情况,包括出席股东持股比例和表决结果 [124] - 董事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65] 投资者权益保护 - 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4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50] - 允许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公开征集投票权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