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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 上海电气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SHANGHAI ELECTRIC GROUP COMPANY LIMITED [2] - 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华山路1100弄16号,邮编200052 [2]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2][4]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 - 公司发起人包括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5] - 公司可向其他企业投资,但不得成为连带责任人 [8] - 公司是独立企业法人,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9] - 公司可发行债券、抵押资产等融资,但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9] 经营范围 - 主要经营电站及输配电、机电一体化、交通运输设备等装备制造业 [7] - 涉及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包括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 [7] - 业务涵盖电力工程总承包、设备成套、工业设计服务等 [7] - 可根据市场变化调整投资方针和经营范围 [8][9] 股份结构 - 公司股票为记名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11][13] - 首次发行H股2,972,912,000股,占总股本25% [12] - 发起人股份占总股本75%,其中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持股51.585% [12] - 内资股包括A股,外资股包括H股 [1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79,809,092元(截至2022年3月) [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获得股利分配、参加股东会、查阅公司资料等 [36][41]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抽回股本 [47]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 [49]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 [51]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58] - 股东会可现场或网络方式召开,需提前公告通知 [58][5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61]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7]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