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智能驾驶感知产品

搜索文档
豪恩汽电拟定增募不超11.05亿 2023年上市募9.15亿
中国经济网· 2025-08-06 10:36
发行计划 -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包括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各类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1] - 发行采取竞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1]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276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493.91万元[2]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深圳产线扩建项目(拟投入30446.26万元)、惠州产线建设项目(拟投入47187.65万元)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拟投入32860万元)[3] - 三个项目预计总投资145215.5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10493.91万元[3] 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为豪恩集团,实际控制人陈清锋和陈金法合计控制58.76%表决权[3] - 按发行上限计算,发行后实际控制人表决权比例将降至45.20%,控制权不变[3] 历史发行 -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在创业板上市,发行2300万股,发行价39.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1494万元[4] - 实际募资净额83650.92万元,较原计划多43484.92万元[4] - 发行费用7843.08万元,其中国信证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5395.89万元[5] 财务表现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3.87亿元,同比增长35.48%[5][6] - 归母净利润1841.82万元,同比增长4.44%;扣非净利润1545.13万元,同比增长2.01%[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4744.32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50.61%[5][6]
豪恩汽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7 19:1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39.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1,494万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使用及闲置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募集资金已使用65,525万元,占计划投资总额83,650.92万元的78.3% [2]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181.80万元追加投入"汽车智能驾驶感知产品生产项目" [2] - 因项目建设周期导致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2] 现金管理计划 - 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4][5] - 投资品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 收益将按监管要求管理使用,到期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 实施与监管 -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团队具体操作,包括选择发行主体、签署协议等 [5] - 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 [5] 保荐机构意见 - 保荐人认为该事项已履行必要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7] - 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
豪恩汽电: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19:1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6,509,150.61元(约8.365亿元)[1] -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9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到位,并设立专项账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1] 募集资金使用及闲置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人民币65,525万元,计划投资总额为83,650.92万元[2]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汽车智能驾驶感知产品生产项目"追加投入6,181.80万元[2] - 因募投项目建设存在周期,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2] 现金管理授权及额度 - 前次授权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至2025年7月28日[3] - 本次新授权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4][6] 现金管理投资策略 - 投资品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4] - 资金不得用于股票、衍生品或无担保债券类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4][5] 收益管理与信息披露 - 现金管理收益将严格按监管要求管理,到期后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4][5] - 公司需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7月7日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6][7] - 保荐人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监管规则[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