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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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费和服务费分别计价!山东电动自行车充电新规来了
齐鲁晚报网· 2025-05-12 13:21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行业规范 -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智能化程度提升 居民小区和商业场所充电便利性改善 [1] - 2023年6月国家发改委与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 规范充电收费行为 但部分地区仍存在收费标准不统一和明码标价不到位问题 [1] 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求 - 充电电费和服务费需价费分离并分别计价 运营单位需改造不具备单独计量条件的设施 [1] - 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 运营单位需结合供需合理定价 充电结束后需推送计费详情 [1] - 建议取消最低预存金额下限 支持"即充即付" 提供自定义缴费选项 [1] - 需建立线上便捷退费渠道 明确退款处理方式和逾期责任 [1] - 需建立高效售后服务体系 及时解决消费者问题 [1] 市场监管建议 - 鼓励市场竞争 禁止行政指定运营单位 需结合群众反馈规范收费行为 [3] - 探索建立统一监管平台 实时采集设备状态、收费数据和用户评价 实施信用分级管理 [3] - 居民小区内充电设施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费 小区外按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3] - 需建立差异化价格指导机制 设置服务费动态调整上限 科学划定价格区间 [3] 消费者注意事项 - 消费者需关注价格合理性 警惕过高收费 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明显过高收费 [4] - 充值时需提前了解平台规则 必要时咨询客服 确保退费便捷 [4] - 使用充电设施时需保留支付记录和交流截图等证据 遇到纠纷可拨打12345或向消协投诉 [4]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呼吁 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
大众日报· 2025-05-12 09:03
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规范 - 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增长 智能化充电设施在居民小区和商业场所不断完善 但部分地区存在收费标准不一和明码标价不到位问题 [1] -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呼吁运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 [1] 政策要求与执行 - 国家发改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实行价费分离 分别计价 运营单位需对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设施进行改造 [1] - 充电服务费建议实行市场调节 运营单位需结合市场供需合理定价 并在充电后通过线上平台推送计费详情 [1] - 建议取消最低预存金额下限 支持"即充即付" 提供按需缴费自定义选项 建立线上便捷退费渠道 [1] 市场竞争与监管 - 政策鼓励市场竞争 禁止行政指定运营单位 各地需结合群众反馈规范收费行为 [2] - 探索建立统一充电监管平台 实时采集设备状态 收费数据及用户评价 对充电平台实施信用分级管理 信用等级低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 [2]